【本報訊】二常會昨日繼續討論《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第一階段的細則性審議已完成。
法案訂明自法律生效後,不再向中醫師、針灸師、按摩師和牙科醫師以及足部診療及運動醫學範疇的治療師發出新准照,若要續期須取決於是否符合持續專業發展學分的條件,但在法律公佈前發出的准照仍繼續有效。
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引述政府解釋,由於澳門中醫師等學歷主要來自內地,但現時內地已無相關課程,相關執業人數也逐漸下降,而運動醫學治療師也不是國際認可的醫療專業職銜。因此日後類似針灸和按摩等服務必須由中醫生提供,牙科服務亦必須由牙科醫生提供。此外,衛生局現時已提供許多資助和培訓課程,如一年完內完成所有通識課程可獲24分,相信可滿足學分需要。
陳澤武又引述政府提出希望將法律生效日期由原預期公佈後的180天延遲至 1年,但涉及醫專會的條文則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因政府認為《醫療事故法律制度》施行期間較混亂;加上《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涉及三個以上相關配套法規,故考慮本法案自公佈後一年後生效,讓政府有更多時間理順相關的行政法規及配套,同時讓業界有更多時間做準備。委員會認同政府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