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投資文創飲食 姊弟涉騙八千一萬

  【本報訊】一對本地姊弟涉嫌聯同一名在逃男子,數年前在本澳開設投資文創和飲食公司,合共遊說91名本地、內地及台灣人投資該公司賺錢,詐騙折合逾8,138萬澳門元。司警接案調查後,15日在機場拘捕已潛逃多年的涉案姊弟,正追緝在逃疑人歸案。
  被捕本地女子姓莊,38歲;本地男子姓陳,37歲,均報稱公司股東。司警表示,兩人為姊弟關係,不同姓原因,莊女報稱跟母親姓,陳某報稱跟父親姓。至於涉案在逃男子在案發時為莊女的男友。
  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以及未經許可而接受存款或其他應償還之款項罪,案件16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在2016年6月底首次接獲一名受害人委託律師向司警報案,指遭一家在本澳註冊的公司以投資文創和飲食業名義詐騙。因該公司簽發了一張25萬港元的空頭支票。
  受害人指在2015年獲悉該公司提供一款周期為60日的投資項目,每期屆滿可獲5%高息回報,最低投資門檻為5萬港元或人民幣;若要提前取回投資款項,則須提前10日遞交申請,並將無法取得任何利息;每期之後若要繼續投資,須與相關公司重新簽訂協議。受害人之前一直能收到回報,直至2016年6月因該公司簽發的支票“彈票”,才懷疑受騙。
  司警接案調查期間,一直至2016年7月18日,先後接獲91人報案指同遭騙徒以上述高回報吸引投資詐騙,損失由5萬元至810萬元不等,一眾人等被騙取折合81,380,806.5澳門元。被騙人士包括81名澳門人、8名內地人及2名台灣人。
  司警經調查,發現涉案公司帳戶及包括莊女私人帳戶內的存款,在案發後早已被提走。涉案公司兩名本地股東亦已離開本澳。至本月15日,涉案姊弟經機場入境,才被截獲拘捕。
  經查問,兩人供稱是應公司男負責人要求到境外會面時,對方才告知公司“出事”及被勸喻不要回澳,因而在海外不同地方包括新西蘭和捷克及中國內地四處居住了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