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劍英治粵三年故事

  書中藏醉葉,留下一年秋
  葉劍英曾任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廣州市長。從1949年8月被任命爲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一書記開始,到1952年8月離開廣州赴北京治病止,葉劍英主政廣東的時間剛好是3年。在這3年當中,葉劍英進行了一系列的開拓性的工作,爲廣東的革命和建設事業作出了許多重要的貢獻。
  正在他大施拳脚之時,却沒有料到突如其來的一場風波席捲而來,最終導致他黯然離開廣東。
  1952年6月,毛澤東突然將葉劍英、方方(注:廣東普寧人)、陶鑄召集到北京開會,批評華南分局領導在農民問題上「右了」、「慢了」,是「和平土改」。
  「廣東的華僑比較多,父親在處理他們的土地問題時比較謹慎。父親跟我們談過,他到了南洋之後,看到有的人一大早起來打魚,再騎自行車到市場上把魚切成一塊塊地賣掉,晚上把剩下的魚尾巴帶回家吃,天天如此。然後把辛苦攢下來的錢寄回國,蓋個房子,條件好的或者再買塊地。因爲他有過去南洋的經歷,所以他知道那些有土地的人也並不都是靠剝削別人發家的大地主、大富豪。」葉劍英的女兒凌子回憶說。
  此時的葉劍英,也深知一個新政權需要海外華僑的支持,因此他反對過於激烈的土改政策,慎重地鑒別他們真實的階層,處理財産。
  葉劍英與方方領導的華南分局受批評的另一個原因,是中央指責他們在幹部使用上,過多地選擇地方幹部,犯了「地方主義」錯誤。作爲華南分局的最高領導,葉劍英把責任都攬到自己身上,並違心做了很多檢查。
  3年來的緊張工作過度勞累以及不公正待遇造成的精神壓抑,8月中旬,葉劍英感到胸部疼痛,有時心律失常,中央派飛機將他接回北京治療和休養。
  「離開廣州的時候,父親的很多下屬都哭了。父親說了句:『主帥無能,累及三軍。』我相信他內心肯定是一種深深的無奈。」凌子回憶說。
  兩次「反地方主義」鬥爭
  新中國成立後至「文革」前的17年,由於受到「左」的影響,在歷次政治運動中,廣東不少幹部受到打擊。廣東反地方主義先後有過兩次,涉及面很大,傷害的幹部相當多,影響了幹部的積極性。
  第一次是1952年到1953年,當時,廣東省的負責人因爲廣東情况特殊,沒有完全按照中央的要求開展土地改革,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對此進行了嚴厲批評,認爲廣東解放後,在土地改革中「迷失方向,在農民問題上犯了右傾錯誤」,並認爲方方犯了「地方主義」錯誤。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一書記葉劍英、第二書記馮白駒、第三書記方方等分別做了檢討,方方由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三書記改任爲第五書記。翌年,方方再次受到批判,並受到撤銷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五書記、廣東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等職務的處分,一大批地方幹部也受到處分和牽連。
  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是在1957年底。在整風反右期間,中共廣東省委書記馮白駒和古大存因對五十年代初的「反地方主義」提出質疑,受到批判,由此有了廣東的第二次「反地方主義」,加之有人建議在組建海南區黨委班子時過多地提名海南籍幹部,被主觀地認爲存在著一個「海南地方主義反黨聯盟」,於是省委於當年12月作出《關於海南地方主義反黨聯盟和馮白駒、古大存同志的錯誤的決議》,報經中央批准,撤銷馮白駒省委書記和常委職務,撤銷古大存省委書記、省人委黨組副書記職務。第二年,又以古大存對其錯誤處分不做任何檢討,對處分不服爲白,報經中央批准,給予古大存撤銷省委常委、副省長職務的處分。
  這兩次「反地方主義」,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尤其是第二次「反地方主義」,是在緊接著的反右派鬥爭之後進行的,嚴重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有的搞錯了,有的處分偏重。廣東的同志一直對兩次「反地方主義」有意見,多次提出要重新審查古大存和馮白駒的問題。
  堅決平反「馮古」冤案
  對廣東「地方主義」的平反,習仲勛投入了極大的精力。
  習仲勛和中共廣東省委根據中共_十一届三中全會關於實事求是地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精神,決定對這兩次「反地方主義」進行復查,並希望地方幹部和外來幹部都要正確對待歷史上的遺留問題,團結起來向前看。解決「反地方主義」問題遇到了省委幾位領導的極力反對,但習仲勛還是堅持復查這一歷史積案。當古大存的夫人曾史文心存疑慮地問及此事時,習仲勛堅決地回答:「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我被擠出廣東;另一種可能是把爲地方主義等平反搞成。」
  1978年8月,中共廣東省委正式向全省發出《關於復查地方主義案件的通知》。《通知》指出:「當時認定古大存、馮白駒兩同志『聯合起來進行反黨活動』存在一個『以馮白駒同志爲首的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有的地方也定了一些地方主義反黨小集團。現在看來,這些結論都是不當的,應予以撤銷。」
  但是,由於兩次「反地方主義」牽涉面廣,歷時時間長,復查起來非常困難和複雜。習仲勛擔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後,仍然關注這一案件。直到1983年,在陳雲、黃克誠和習仲勛等人的關心過問下,中共中央於這年2月9日發出《關於爲馮白駒、古大存同志恢復名譽的通知》,指出:「中央同意中紀委《關於馮白駒、古大存同志的問題審理意見的報告》,撤銷1957年12月廣東省委第八次全體會議(擴大)《關於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和馮白駒、古大存同志的錯誤的決議》,撤銷對馮白駒、古大存同志原處分的決定,恢復他們的名譽。」
  這一案件複查後,一大批因古大存、馮白駒錯案而受牽連的地方幹部也先後恢復名譽,全省撤銷了原定處分的有1222人,其中屬於中央和省委管理的幹部126人。同時,復查糾正了所謂「以馮白駒爲首的海南地方主義反黨集團」、「陳恩地方主義反黨集團」等案件。經過復查,中共中央撤銷了對方方的處分,恢復了他的政治名譽。這宗歷時三十年的廣東「反地方主義」錯案,終於得以徹底平反。
  對習仲勛在爲「反地方主義」這—錯案的平反工作中所起的作用,吳南生有這樣的評價:「習仲勛來到廣東以後,依靠省委作了大量工作,對^反地方主義』鬥爭進行復查。沒有習仲勛,我們當時很多話都不好說,也就沒法把平反『反地方主義』工作做好。」「習仲勛在處理廣東『地方主義』問題時,頂住層層壓力堅持復查,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錯案,落實了幹部政策。沒有他,廣東『地方主義』冤假錯案就不會這樣有成就。時間證明,習仲勛的做法是正確的,維護和調動了幹部的積極性,促進了廣東局勢的穩定和團結。」(摘自《習仲勛傳》,中央文獻出版社)
  歷史自有公論
  1986年葉劍英逝世後,中共中央的悼詞稱他「在領導廣東省的土地改革運動中,根據黨中央的方針政策,同廣東省的實際相結合所制定的一系列具體政策,歷史證明是完全正確的。」新華社在《開國元勛德高望重,傑出領袖豐功偉績:葉劍英同志偉大光輝的一生》一文中高度評價了他主政廣東的功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49年10月初,葉劍英和陳賡指揮廣東戰役,14日解放廣州。他先後任廣東省人民政府主席兼廣州市市長,中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華南軍區司令員,中南軍區代司令員,中共中央中南局代書記等職務。
  1949年底至1953年,他領導了華南地區的剿匪鬥爭、經濟建設、民主改革以及廣州的市政建設等各項重大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1950年2月,葉劍英主持制定解放海南島戰役的作戰方針和戰役計劃。5月1日,我軍解放海南島。
  從1950年春開始,他在領導廣東省的土地改革中,根據黨中央的方針政策,同廣東省的實際相結合所制定的一系列具體政策,注意保護華僑和民族工商業者的利益,歷史證明是完全正確的。他還曾兼任華南墾殖局局長,親自領導開拓了我國橡膠和熱帶作物的生産事業。
(箐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