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續審稅務法 優化匿名檢舉條文

  【本報訊】三常會昨日繼續細則性討論《稅務法典》法案,財政局局長容光亮列席。
  法案建議如就行政違法行為作出檢舉,只要檢舉人的身份被確定,且檢舉內容屬實,則會開展稅務程序。有委員關注法案沒有提及匿名檢舉,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引述政府回應稱,會與立法會法律顧問團再優化條文,強調不會因匿名檢舉而不開展調查程序。而由檢舉開展的調查程序亦必定保密,政府會做好把關。
  法案亦建議若檢舉內容明顯失實且檢舉人故意作出失實檢舉,被檢舉人可聲請檢舉人的姓名及檢舉內容,以便行使法律權利追究責任。黃顯輝稱,委員會關注有無必要設立這 “創新”制度,指廉署、勞工局等部門均允許匿名檢舉,局方並會視乎檢舉證據的充分性,再決定是否開展調查。
  委員會並關注,電子政務法已生效,在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下,政府會否增加電子通知方式,便利居民。但政府擔憂,倘居民未能在期限內打開電子通知,又要按一般方式通知,增加行政手續及負擔。委員會認為政府應在靈活或合理制度下,推動電子通知方式。另外,有關本澳市民在外地設有辦事處的企業,例如在橫琴深合區工作或居住的市民,委員會建議需設有特別制度通知,政府稱會再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