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細則性通過《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法案,將於今年9月1日起生效,即於新的司法年度開始時生效。
負責審議法案的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表示,委員會認為本法案為司法機關首階段推出的電子服務提供了制度依據,是推動訴訟程序電子化的一個良好開端。委員會希望在此基礎上,以訴訟全流程電子化為目標,不斷推進本澳司法運作的電子化建設,積極構建符合本地實況和需求的電子訴訟模式。
黃顯輝指,提案人已向委員會澄清法案所指的電子平台為法院專屬電子平台,由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負責管理及維護,在法案的修改文本中已對此加以明確。
在送交訴訟文書方面,考慮到使用電子平台送交訴訟文書是以自願為前提,那麼其安全性及保密性將直接影響到相關人士的使用意願及電子訴訟服務的推廣應用,故委員會對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以及資料的儲存、使用和處理方面表示關注。
據提案人說明,現行規範網絡安全及打擊電腦犯罪的法律已對電子平台的運作、非法截取資料及駭客攻擊等行為有所規管及處罰。同時,法院設有嚴格的監管制度,只有具權限人員才能查閱相關電子訴訟文書,同時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及司法保密等方面的規定。
議員李良汪關注距離法案生效不足3個月,有關硬件是否已設置好。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表示,按法案規定,仍需通過行政長官批示確定電子身份的識別工具,屆時通過“一戶通”作身份識別,並有終審法院院長批示訂定如何使用電子平台要件及技術要求,法規及硬件設施已做好準備,有信心在9月1日新的司法年度推行。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副主任陳格補充,接下來對法律主要使用者即司法文員、律師業界進行講解會。包括已安排下周一與司法文員講解關於使用有關電子服務系統及流程,以及向相關司法文員就後台管理即業務操、權限設置舉辦講解會;並已安排好相關法案宣傳工作。終院院長辦與律師公會初步聯繫,將於七月下旬進行講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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