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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二常會昨日首次分析及討論《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內地、香港等地對配子、胚胎等定義較多,而本澳的法案文本主要參照葡國的生殖法,定義較少,需要詢問政府是否需在法案中加入相關定義。
陳澤武稱,法案文本未有規範第三人配子的來源及處理方式等,委員會關注政府未來會否制定行政法規規範,以及限制捐贈人的捐贈次數等,以及有關的權利與義務如何?代孕方面,法案明顯禁止,這與內地相符,但台灣允許,香港亦只禁止商業代孕,委員會希望了解政府的取態,是否全部代孕行為都禁止?胚胎方面,本澳以十四日後為定義,但部分地方則以八周為定義,委員會亦希望政府解釋。
另外,陳澤武提到,資料顯示,政府 2016年停止資助輔助生殖服務,事前有 327對夫婦獲資助免費到香港接受輔助生殖。委員會關注法案生效後,政府會否考慮將不育不孕治療納入公費醫療,並希望當局交代隨之增加的費用金額,又關注公務員的醫療保障是否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