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保護1.91億上網孩子?

  國家互聯網資訊中心資料顯示,2021年我國未成年線民數量達1.91億人,該群體的網路普及率達96.8%。一方面,網路已成為越來越多未成年人學習、娛樂、交往的重要工具,融入他們的日常生活;另一方面,由於廣大未成年人心智尚在成長中,諸如網路沉迷、衝動打賞消費、不良資訊侵擾乃至網路暴力等,日益成為備受全社會關注的突出問題。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保法」)創設「網路保護」專章,以網路素養教育、網路資訊管理、網路沉迷防治、個人資訊保護、網路欺凌防治五大主題為綱,以國家、社會、學校、家庭這四大責任主體為本,形成了科學性、體系化、整體性的未成年人網路保護體系,與傳統保護體系形成互補。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快速發展,對於未成年人採取網路保護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越發凸顯。長期關注未成年人法律的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刑事司法系副主任王曉華在接受《新民週刊》採訪時表示:整個「網路保護」這一章節都是對原先「未保法」內容的補充,是對新時代未成年人保護提出的新問題的回答。
  在未成年人傳統保護體系中,國家、社會、學校、家庭作為不同的責任主體,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履行保護責任。網路的出現橫向性打破了這一職責劃分界限,前述四大保護得以融合。

個人資訊收集與保護的平衡
  「我家大娃竟然也開始玩社交軟體了。」去年6月,家住上海的金女士無意間看到女兒朋友圈發了一張某社交軟體的截圖,於是順藤摸瓜找到了女兒的帳號,「估計朋友圈那條也是忘記遮罩我」。由於女兒發佈的內容比較健康,加上閱讀和粉絲數都還挺不錯,金女士當時並沒有堅決要求女兒刪除這款軟體,只是在同年9月開學後,把女兒的手機沒收了,「只有週末會還給她,可能偶爾還是會上一下」。
  金女士告訴記者,她曾看到過女兒在評論區和別人吵架,女兒還發佈過一張自己的正臉照片。「萬一和她吵架的人拿照片去散佈謠言,或做不好的事情,後果不堪設想。」為此,她嚴肅地批評了女兒,「女兒後來就再也沒有發過自己的照片」。
  但讓金女士最納悶的是,為什麼平臺可以讓年僅11歲的女兒在家長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註冊帳號?
  「未保法」「網路保護」章節第七十二條規定,資訊處理者通過網路處理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個人資訊的,應當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另據《個人資訊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將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資訊納入個人敏感資訊的行列,同時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制定專門個人資訊處理規則。
  記者注意到,儘管「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明確寫在該軟體社區規範中的內容,但實際操作中,一邊是App註冊不需要有監護人參與;但另一邊在其《兒童/青少年個人資訊保護規則》協定中注明,「監護人在使用社區、曬單及其他資訊發佈功能時,如主動向我們提供兒童青少年的個人資訊,表示已經同意我們收集和按照本政策的內容使用未成年人的個人資訊」。此舉無疑導致未成年人在該平臺發佈內容存在「監管真空區」,並把責任「甩鍋」給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這也是造成目前內容審核問題頻發的主要原因。
  近日,由於工作關係,金女士也需要註冊該軟體。她發現,在整個註冊的過程中,目前還是只要用手機號碼驗證就行,不僅不需要實名認證,且年齡、性別等也可隨意填寫。「只有當你自己申報是14周歲以下時,才需要進一步的實名認證和人臉識別」。
  金女士想到之前女兒獨自註冊的事情,於是又用女兒的手機嘗試註冊一款短視頻軟體。在一開始填寫資訊時,金女士主動選擇了14周歲以下,接下來則需要進行家長的相關驗證。「但如果孩子能背出父母的身份證,或者能拿到大人的手機,就可以繞開這些驗證」。
  更讓金女士意外的是,當她退出家長驗證這一步後發現,孩子的手機號已經註冊成功,可以流覽和發佈視頻,「那之前的步驟不就成了擺設了!」她趕緊卸載了軟體。
  而王曉華注意到了另一個「極端」。在一款廣告推送的遊戲下面,他看到40%的負面評價裡,除了遊戲製作本身,很多人都在抱怨進入遊戲一定要強制輸入身份證和姓名,覺得這個機制很煩。而遊戲開發者的回復是:「因為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首先,僅僅以身份證和姓名作為驗證,是不是真的起到了讓未成年人不接觸這款遊戲或者防沉迷的作用?因為完全可以輸入其他人的。」王曉華分析道。
  另一方面《個人資訊保護法》裡規定,個人資訊處理者不得以個人不同意處理其個人資訊或者撤回同意為由,拒絕提供產品或者服務。「那網路運營商或遊戲開發者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名義來收集資訊,兩者的邊界在哪裡?包括很多軟體現在有的青少年保護模式,如何確保真的是在家長的監護下開啟的?」在王曉華看來,目前防沉迷系統方面的設計存在比較濃厚的形式主義的色彩,這就會導致保護效果不佳,或產生過度採集資訊的可能,「身份收集和個人資訊保護之間如何進行平衡,這可能是我們現在網路保護當中存在一個比較大的問題」。
  2023年5月25日,北京互聯網法院發佈《未成年人網路司法保護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白皮書顯示,涉未成年人人格權侵權現象持續滋長,近一年相關案件數量同比增長111%。當未成年人作為被侵權人時,對其人格權的侵害主要以名譽權侵權為主,同時可能涉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訊權益等。
  王曉華表示,「未保法」對於未成年人使用網路不是一律禁止,而是要通過引導教育讓未成年人正確使用網路。「這一代小孩都是出生在互聯網時代,觸網是他們的權利之一。因此,網路保護中將網路素養教育放到了核心的位置,是實現網路保護的根本和基石」。
  至於個人資訊保護,王曉華建議,能否將身份識別與手機運營商的資料打通。「現在手機都是實名認證的,一旦打通也降低了身份資訊在各平臺留存後洩露的風險,這也符合國家提倡的資料賦能的趨勢」。
  記者注意到,中國網路社會組織聯合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辦公室主辦的2022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研討會發佈了《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現狀研究報告》,報告中提出了未成年人個人資訊保護的應對策略:一是在法律法規適用過程中,結合技術發展和保護情況,出臺相關配套解釋以契合未成年人個人資訊保護的實際需求,逐步實現個人資訊保護與利用的平衡;二是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身份識別與監護人同意機制,在涉及遊戲、社交以及直播等高風險場景,互聯網服務提供者需要建立更為嚴格的身份核驗機制,但同時需要注意儘量以最小收集原則知曉用戶身份,以避免合規風險;三是構建未成年人身份動態巡查機制,並保障回饋機制的便捷和暢通;四是需要重點完善民事、刑事和公益訴訟等救濟方式,並加強不同救濟方式之間的相互銜接。

分級管理,疏堵結合
  有了有效的身份認證機制,構建以分類管理為基礎的網路資訊管理制度,就成了網路保護體系中最核心的內容。
  「我們不能再把網路遊戲或網路服務視為洪水猛獸了,未成年人是一定要觸網的。如果中國未成年人的觸網時間晚於國外太多,以及在孩子對網路的興趣爆發期一味遏制,既不利於孩子的身心發展,也不利於國家整個互聯網技術、電腦技術的發展。」王曉華強調,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分級制度非常必要。
  以網路遊戲為例,2020年12月,針對網路遊戲的合規出版以及合理使用,中國音像與數位出版協會(CADPA)發佈了《網路遊戲適齡提示》,為青少年用戶提供更多樣的保護方式。該提示有三部分:對適齡提示符號進行了規定,以綠、藍、黃為代表,分別代表8+、12+、16+這3個年齡段;細化了識別字的使用需求,明確了下載管道、展示時長、大小比例、更新頻率等標準;識別字應用場景的明確,即適齡提示標識須放在具有能見度和可視性的介面位置。該標準目前也廣泛被國內各大遊戲廠商所採用。
  但適齡提示不等於遊戲分級,也沒有強制性。具體到操作層面,王曉華認為,還是應由政府主導,行業協會來實施,遵循行業自律,避免「一刀切」式的監管。
  「這樣的分級制度也同樣適用於遊戲之外的不同的領域,可以形成年齡和服務領域縱橫交錯的座標,未成年人的年齡落在哪一點,網路服務運營商和遊戲開發商就應該要遵守座標點上的相關機制。」王曉華表示,這種分級機制可以兼顧到未成年人使用網路的便利性和合理性。
  據前述白皮書顯示,涉未成年人網路案件主要由充值打賞、網路購物、網路言論等引發,反映出未成年人用網行為活躍。充值打賞類案件中,多數是主張未成年人充值行為不發生效力並要求返還充值款。其中,遊戲充值案件的平均標的額為25622.6元;直播打賞案件的平均標的額為62877.7元;充值打賞類案件中涉案標的額10萬元以上的案件有4件,占比接近這類案件的10%。
  目前,「未保法」對網路直播已經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網路直播服務提供者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佈者帳號註冊服務;為年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直播發佈者帳號註冊服務時,應當對其身份資訊進行認證,並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有了明確的分級制度之後,對於內容的推送,以及網路打賞、網路購物、遊戲充值等內置消費也可以分級管理,比如14周歲以下就不能消費,14歲到16歲在跳轉消費頁時有明顯的提示,對每個月的消費金額也有限制等。」王曉華舉例道。
  據悉,按照「未保法」及相關法規政策,小紅書先後成立了多個未成年治理專項,包括升級和優化青少年模式,嚴禁未成年人直播、打賞,嚴禁炒作「網紅兒童」、誘導未成年人打賞及其他不符合正向價值觀的內容等;單獨上線《小紅書未成年人內容管理規範》,強調對七大類涉及未成年人的內容加強管理,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使用社區產品。
  「目前,在家長以孩子操作為由要求返還充值金額的案件中,平臺往往以『不惹事』的心態,大多都予以退還。但實踐中舉證其實是很困難的。」王曉華坦言,家長一定要「監」與「護」並重,一方面要多主動關心孩子,一方面也要提升自己的網路素養引導孩子。「當然,也要以身作則,不要自己整天抱著手機躺在沙發上刷,或者把銀行卡號、手機放在孩子輕易能拿到的地方。」一旦這類事件真正上升到詐騙,有關部門則會依照《刑法》上的相關規定來處理。

家庭托底,多元共治
  此前熱播的電視劇《底線》中有這樣一個故事:演員靳東飾演的法官方遠捲入了一起「校園霸凌案」,當事人倪蕊的父親倪鑫剛到法院起訴,指控連同方可莉在內的四名同學對女兒存在霸凌行為,導致女兒倪蕊患上抑鬱症,並曾試圖跳樓自殺。
  當方遠回家質問女兒方可莉時,才知道原來包括女兒在內的四個孩子組建了微信小群,並且在群裡嘲笑倪蕊家裡窮。豈料方可莉不以為然,反倒表示「媽媽也經常這麼說」。
  王曉華對這個故事印象深刻。他告訴記者,網路保護專章並不意味著線上線下完全隔絕,線上問題本身具有現實複雜性,又往往需要通過線下尋找根源,謀求線下保護方案,「網路欺凌往往是校園學生欺凌的延伸」。
  白皮書同樣提及,當未成年人作為侵權人時,案件糾紛有的由線下校園矛盾引發,進而在網路上辱駡詆毀同齡人,情節嚴重者存在逐漸演化為網路欺凌的不良趨勢。
  「家長是未成年人保護的第一責任人。不論是網路霸凌,還是通過網路相約自殺,家長才是最容易發現孩子反常的人。」王曉華說,未成年人保護一定要形成「家庭托底,多元共治」的格局。
  而侵害未成年網路隱私的背後往往有黑灰產業鏈存在,從平臺引流至聊天工具,這就需要各個平臺強化治理協同。如平臺與平臺之間,加強對相關黑灰產業鏈資訊的交叉比對,有助於避免一些黑灰產「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現象;通過加強平臺與公安等相關部門的聯動,有助於強化對黑灰產的打擊和懲治,形成更強的震懾力;通過加強平臺與家長、學校的聯動,有助於進一步加大網路隱私保護的宣傳力度,提高未成年人和家長的用網安全意識。

(應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