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二十大」報告中,將維護國家安全擺在極高的位階。不但是將「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思維和穩定」列為專章,而且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推進祖國統一」專章中,強調香港和澳門特區必須「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在習近平主席這個號召的指引下,澳門特區政府尤其是保安司,聞風而動,積極紮實地完善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先後制定或修改補強了《維護國家安全法》等系列法律。昨日,保安司長黃少澤在向立法會引介保安範疇二零二四年度的施政方針並回答議員們的問題時,不但是將「總體國安篇」列為第一篇,而且還透露,將會在明年進行《反恐法》的立法公開諮詢,但需視乎政府相關安排,並強調《反恐法》不是事後懲處,更重要事前預防預警,使事件不會發生。由此可見,保安司在澳門特區維護國家方面,再次走在前頭。
在行政長官賀一誠《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附錄二《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所開列的十一個法律提案中,是沒有《反恐法》的。而黃少澤的表態,既有可能是預告了《反恐法》將會是特區政府二零二五年的立法計劃,也有可能將會「催生」特區政府提前在二零二四年提前進行《反恐法》的效果。實際上,在《二零二三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區政府的法律提案項目》中,是沒有《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法案》的,但後來在包括筆者在內的一些人的「鼓吹」下,特區政府決定啟動《行政長官選舉法》的修法工作,並就此進行公眾諮詢,並在此基礎上擬制法案,提交立法會履行立法程序,以裨能趕在明年進行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時,有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澳」原則的新《行政長官選舉法》可以依循。
在習近平揭櫫「總體國家安全觀」時提出的「非傳統安全」因素中,恐怖主義威脅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甚至超過傳統安全威脅因素。實際上,恐怖主義是全世界的共同敵人。恐怖活動組織和個人通過實施暴力恐怖活動,製造社會恐慌,脅迫、强制政府、國際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恐怖主義不僅威脅各國的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人民生命財産安全,而且對世界和平,對國與國之間的友好關係發展,甚至對人類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都發起挑戰,是威脅世界和平與發展的重要因素。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國際恐怖主義愈演愈烈,在世界範圍內製造了一系列具有國際影響的重大恐怖襲擊事件,對民衆進行血腥屠殺,給世界人民造成深重灾難。比如,一九九五年日本東京沙林毒氣事件、二零零一年美國「九•一一」恐怖襲擊事件、二零一三年日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等。當前,國際恐怖主義活動進入了新一輪活躍期,恐怖主義組織形態、活動方式等出現了新的特點,對國際安全形勢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國際反恐形勢更加複雜嚴峻。
而在我國,雖然社會大局總體穩定,但受國際及國內多種因素影響,反恐怖鬥爭形勢也十分嚴峻、複雜、尖銳。暴力恐怖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等「三股勢力」三位一體,以分裂爲最終目標、以極端主義爲思想基礎,以恐怖主義爲手段,境內外勾結,利用包括傳統傳播媒介、互聯網在內的新型傳播媒介,打著民族、宗教等幌子,以歪曲宗教教義等非法方式,大肆宣揚、傳播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思想,製造宗教狂熱,煽動仇恨、煽動歧視、鼓吹暴力,相繼製造了一批像新疆烏魯木齊二零零九年「七•五」暴亂、北京二零一三年「一零•二八」天安門恐怖襲擊事件、雲南昆明二零一四年「三•一」火車站恐怖襲擊事件等暴力恐怖事件,殘殺無辜,挑起暴亂騷動,對國家安全、政治穩定、經濟社會發展、民族團結和公民生命財産安全都構成嚴重威脅。
即使是與澳門同是實行「一國兩制」的近鄰香港特區,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也發生了以「反修例」為名的持續一年多的系列恐怖襲擊事件。「黑暴」分子的裝備日益齊全,配有頭盔、眼罩、口罩、木製盾牌、雨傘、行山杖等裝備,有的甚至穿戴防毒面具、戰術背心、迷彩服等軍事化裝備,整個事件背後有周密的策劃,暴力強度不斷提高。面對警方驅散,激進分子不但未有四散,有時更主動衝擊警方防線,並以多種武器反擊:中遠距離時,投擲磚塊、燃燒彈、汽油彈、油漆彈,用可傷害眼睛的「激光槍」照射,用彈弓彈射硬物,更有人手持弓箭,甚至在手推車上點燃雜物火攻警方;近距離時,從高處扔重物「空襲」,近身時則用雨傘、鐵枝、竹枝等攻擊。他們得寸進尺、變本加厲,暴力行為不斷升級,社會波及面越來越廣。這些人肆意踐踏法治,惡意破壞社會秩序,並搞得香港烏煙瘴氣、動盪不安。有些人甚至公然鼓吹「港獨」,喊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包圍和衝擊中央政府駐港機構,肆意侮辱國旗、國徽和區徽,公然挑戰國家主權和「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其氣焰之囂張、行徑之惡劣,令人髮指。「黑暴」分子的恐怖暴力行為,使得「反修例」事件已經變質,帶有明顯的「顏色革命」特徵。目的就是在於要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如果任由「暴」和「亂」持續下去,不僅會危及香港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且會毀掉特區政府的管治權威,毀掉香港的法治基石,毀掉香港的繁榮穩定,毀掉「一國兩制」。
因此,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高度重視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建設。刑法、刑事訴訟法、反洗錢法、人民警察法、人民武裝警察法等法律,對恐怖活動犯罪的刑事責任、懲治恐怖活動犯罪的訴訟程序、涉恐資金監控、公安機關和武裝警察等的反恐怖主義職責等作了規定。二零一一年十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關問題的决定》,對恐怖活動的定義、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及其職責、有關部門反恐怖主義職責、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認定及名單公布、反恐怖主義融資等作了規定。我國還締結、參加了一系列國際反恐怖主義公約、條約。截至目前,我國已經批准或者加人了十二項全球性反恐怖主義公約,也與一些國家締結了《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等區域性反恐怖主義公約。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第十二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反恐怖主義法》。
因此,黃少澤司長提出制定《反恐怖法》的構思,不但是積極響應習近平主席「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號召,緊跟中央反恐立法行動的表現,而且也好像是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搶在香港特區那樣,在自行為反恐立法方面,也走在香港特區的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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