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事及水務局宣佈就三個涉及海域使用的法規公開諮詢,有傳媒關注海域使用批給問題,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回應稱,文本建議所有海域均為公產,因此不會出現像土地有抵押和其他可能產生的問題,即使海域批給私人實體亦只有公益用途,不會存在可長期批給私人實體的情況,而無任何公益或公共事業背景私人實體是不會獲得海域批給。
被問到不批給予私企會否影響海上旅遊,黃穗文指海上旅遊等對水域不會構成永久影響的活動屬於短期使用,因為相關活動大多不會涉及打樁等大型工程,但局方都會就活動會否影響通航、環境等提供意見。
海事及水務局副局長郭虔稱,《海域使用法》文本建議的制度不會影響海上旅遊發展,其中碼頭設施不受這部法律影響,而現時的海上旅遊活動包括海上遊、海上風帆和海上賽事等,不涉及對海域持久佔用,會繼續按現有方式運作,不受《海域使用法》影響。
至於監管方面,郭虔稱,每一個批給都會發出一份憑證,憑證上會列明水域使用條件、期限和目的,局方會以憑證為監管依據,同時亦有船隊及其他手段,對海域的使用情況監察。
海域管理廳廳長胡柱鵬則稱,85平公方里管理海域為澳門社會和經濟發展帶來機遇,但同時指出,本澳海域開發利用面臨不少挑戰和限制,分別是可開發利用空間有限、水深甚淺、岸線資源相對稀缺,以及需考慮內地的防洪治導線。
-1024x68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