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與1988年新軍銜制的實行

  198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新的軍銜制,標誌著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正規化建設進入新階段。鄧小平作為中央軍委主席,解決了實行新的軍銜制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贊同要搞軍銜制和實施新的軍銜制
  1955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曾實行過軍銜制,但由於當時受「左」的思想的影響,對軍銜的認識出現偏差,加上軍銜制度本身也不夠完善,存在一些缺陷和問題。1965年,已經實行了10年的軍銜制被取消。從此,人民解放軍進入了長達23年的「無銜期」,成為世界上沒有實行軍銜制的為數不多的軍隊之一。
  人民解放軍取消軍銜制度後,由於軍隊等級制度不健全,沒有外在的等級區別標誌,逐漸在軍官成長、軍隊指揮以及與外軍交往等方面暴露出許多問題。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不斷擴大,人民解放軍的對外交往逐漸多了起來,一些同志反映「我們出國去,人家有軍銜,我們沒有。無論官兵,軍裝上都是『一顆紅星,兩面紅旗』,很難與對方進行對等的談判和交流」。
  1979年初,在南疆自衛還擊作戰中,通往前線的狹窄公路上,坦克車、裝備車、運輸車和士兵隊伍擁擠在一起,被堵在十字路口,黑壓壓一片,亂作一團……「部隊的指揮員去哪了?為什麼不站出來維持秩序?」首都北京,電視機前的老帥和老將軍們動怒了,可他們馬上便意識到一個問題:指戰員們都穿著一樣的服裝和徽章,參戰部隊之間又沒有隸屬關係,誰來指揮?
  現實喚起了老師和老將軍們的憂思。此後不久,中央軍委又專門召開座談會,與會同志就加強軍隊建設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會議《簡報》對「應該恢復軍銜制度和頒發勳章獎章制度」作了客觀的反映。從簡報列舉的一些情況來看,要解決軍隊幹部工作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就必須恢復軍銜制度和勳章獎章制度,這樣做有利於提高軍隊幹部素質,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加快軍隊的現代化建設。
  1979年9月,解放軍總政治部在全軍幹部工作會議上提交《恢復軍銜制度的初步方案》。經過會議討論,提出軍隊擬改革和完善六項制度,其中一項就是軍銜制度。此次會議結束後,解放軍總政治部於同年11月向中央軍委呈報《關於加強幹部隊伍建設若干問題的請示報告》,報告正式提出「恢復軍銜制」的建議。
  1980年3月12日,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核心,當時還是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的鄧小平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明確提出,軍隊還是要搞軍銜制。搞不搞軍銜制,也是組織路線問題。1981年6月,鄧小平在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軍委主席。1982年初,根據鄧小平的指示,中央軍委常務會議正式作出恢復軍銜制的決定。
  恢復軍銜制的大方向雖然已經確定,但由於當時軍隊建設長期以來積累的問題較多,如軍隊整體規模過大,編制體制不順,官兵比例不合理,各級領導班子臃腫、年齡老化等問題。在這種情況下,短時間內實行軍銜制有較大難度。因此,中央軍委決定:「軍銜制只有在精簡整編完成後才能實行」,「爭取1984年做好,1985年實行」。
  從1982年下半年,中央軍委著手進行軍隊體制改革和精簡整編,將鐵道兵併入鐵道部,撤銷了基建工程兵,把炮兵、裝甲兵、工程兵3個兵種劃歸總參謀部領導,成為總參的業務部,級別由大軍區級降為正軍級。1983年春,對軍、師級領導班子進行了大幅度調整,使軍、師級領導幹部平均年齡有所降低,知識化、專業化水準也有一定提高。
  1983年5月,根據鄧小平的指示,中央軍委成立恢復軍銜制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軍銜制的準備工作和軍官軍銜的評定授予工作。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餘秋裏、總參謀長楊得志等為召集人。其主要任務是: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預備役軍官條例》三個條例;制定實施軍銜制方案;指導全軍軍銜評定授予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下設三個小組:軍銜小組、文職幹部小組和預備役軍官小組。辦公室同志用了近兩年時間,廣泛聽取部隊官兵對授銜的意見和建議。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度。」到1984年底,恢復軍銜制的各項準備工作按計畫初步完成。
  恢復軍銜制的草案上報後,中央軍委在討論過程中感到有些問題比較集中,難度也很大。比如,兼任軍職的地方黨委書記授不授軍銜?一位老將軍向軍委建議:凡是地方黨委書記,如省(市)委、地(縣)委第一書記兼軍職的都應該著軍裝,言下之意亦可授予軍銜。這個問題引起軍委領導的重視。在一次會議上,鄧小平指出,這位同志的來電,沒有考慮到地方幹部流動性大,省(市)委、地(縣)委的第一書記,他們的工作常有變動。對這個問題要慎重。後經中央研究決定:地方黨委書記不穿軍裝,不授軍銜。」省(市)、地(市)、縣委書記均不兼任省軍區、警備區、軍分區、縣武裝部的政治委員,但可擔任同級軍事關黨的第一書記」,負責協調當地黨政軍的關係。資料顯示,從1985年初起,除新任的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伍精華還兼任過一個階段的西藏軍區政治委員(到1987年10月)外,其餘新任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委書記均不再兼任同級軍事機關第一政治委員或政治委員,只兼任同級軍事機關黨委第一書記。
  在恢復軍銜制的準備過程中,1985年6月4日,鄧小平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宣佈,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員額減少一百萬。經過這次裁軍,中央軍委所屬總部機關人員精簡近一半,原來的11個大軍區精簡合併成7個,減少軍級以上單位31個。經過精簡整編,解放軍三總部領導班子的人數比原來減少23.8%,大軍區領導班子的人數比原來減少一半。各大單位領導班子平均年齡由原來的64.9歲下降到56.7歲,每個班子中都有40歲左右、50歲左右、60歲左右的幹部,基本形成了梯次配備。
  新班子政治素質好,知識結構有了很大改善,60%的幹部具有大專文化程度,75%的幹部經過軍隊院校培訓。到1987年,人民解放軍兵員總額從1975年高峰時的661萬減到323.5萬。這次百萬大裁軍並非簡單的大減員,而是戰略性結構調整。經過大裁軍,走上精兵之路的人民軍隊在強軍道路上邁上了一個新臺階。
  1986年8月15日,中央軍委常務會議研究了「恢復軍銜制度」問題,在一些重大原則問題上進一步統一了認識。不再提「恢復軍銜制」,而是「實行新的軍銜制」。鄧小平對此也表示贊同。之所以叫實行新軍銜制,一是因為此次人民解放軍的軍官軍銜等級的設置和軍官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等與1955-1965年實行的軍銜制有很大不同;二是因為實行新的軍銜制,可以與上世紀50年代實行軍銜制以來遺留的歷史問題分開,以減少糾葛和矛盾。
  為了儘快實行新的軍銜制度,也為了使軍官軍銜制度更加完備,中央軍委決定把軍銜制的有關內容從《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抽出來,單獨制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同時,決定給軍隊離休幹部授勳。這些重大原則和主要問題的確定,為新軍銜制的實施奠定了基礎。
  1987年3月3日,鄧小平在住地同中央軍委常務副主席楊尚昆等商談實行新的軍銜制度和授予軍隊離休幹部功勳榮譽獎章等問題。12月30日,中央軍委常務會議決定,1988年國慶日前實行新的軍銜制。
  拍板決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的重大問題
  1988年4月1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草案)》提交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一次會議審議。按照議程,這次常委會會議對這個草案只聽取說明,不作決定,留待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再繼續審議決定。
  6月25日至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召開。在25日下午、27日上午分組審議《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草案)》時,有常委會委員提出,應當設置元帥軍銜。也有常委會委員提出,鄧小平擔任軍委主席,應當授予元帥軍銜。對此,中央軍委法制局的同志在現場解釋說,到上世紀80年代,在戰爭期間建立卓越功勳的高級將領,不少已經離世,在世的年事也已高,不在授銜掛帥之列。當時在職的軍以下幹部大多都是和平時期成長起來的,軍功無法與戰爭年代的將領相提並論。因此在修訂《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及起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時,許多人不主張設高銜,也就是不設元帥和大將。有關部門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慎重研究,請示了鄧小平。鄧小平提出和平時期不設置元帥,並明確表示他自己不當元帥。最後鄧小平一錘定音:「和平時期,軍銜設到上將為止。」
  6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召開第八次會議,審議《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草案)》,著重討論了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的職務編制軍銜問題。之前,楊尚昆在5月27日講話談到:「鄧主席一直講他不要軍銜。」「我是武衙門裏的文官,也不要軍銜,如果軍委主席、副主席都不要軍銜,變成文官,我看這對全軍是一個很好的影響,對全軍順利地改文職是個推動。」最後,條例對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職務編制軍銜沒有作具體規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另行規定。鄧小平擔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時間8年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主席時間不到7年,開啟了中央軍委主席不授予軍銜的慣例。
  同時,鄧小平還確定了「軍職以上,一職三銜」的原則。這個原則貫徹到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鄧小平曾解釋:軍職以上實行一職三銜,道理很簡單,年輕幹部需要培養,他們的軍銜可以低一些,職務可以高一點。條例規定,「副師級及以上職務」可以授予三種軍銜,即「一職三銜」。這也是根據當時人民解放軍的實際情況決定的。1988年實行新的軍銜制之際,人民解放軍正面臨著新老交替的一個時期,各大單位都有不少年輕一代高級將領。比如解放軍總參謀部和總政治部,既有徐信副總參謀長和郭林祥副主任這樣70歲左右的開國少將,也有何其宗、周文元這樣40歲出頭的年輕副總參謀長和副主任,資歷差別非常大。
  對於元帥、大將、大校、大尉軍銜,最初鄧小平都不同意設置。在研究醞釀到實施新的軍銜制度期間,對於在少將與上校之間設置一個等級,大家意見比較一致。但是到底是設准將還是設大校,則存在著一些分歧。為了驗證到底是設準將好還是設大校好的問題,全軍恢復軍銜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同全軍各大單位合作,把全軍在職的副師職以上幹部造冊登記,按照評銜標準進行試評。其中除了需要改為文職和超過服役年齡可以不評授軍銜的以外,還有6000多名應該授銜者,按標準可評為少將以上軍銜者有2000餘人,可評為準將者為4000餘人。6000多名將軍的數量,超過了美國將軍總數的5倍,將成為世界上將軍最多的國家。如果把,準將改為大校,就可以把將軍數量控制在2000名以內,大大降低將官的比例,保持人民解放軍將官隊伍的質量。後經有關部門再三說明,若不設置大校編制軍銜,大批的師職幹部不好處置。鄧小平才同意了設大校編制軍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結合人民軍隊新時期建設的特點,規定軍官軍銜不設元帥、大將和大尉,而以一級上將為最高軍銜。軍官軍銜設2等11級,將官:一級上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1988年7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經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通過,並公佈實施。軍銜條例的頒佈,是人民解放軍新軍銜制正式立法的重要標誌。
  明確「上將的評定要從嚴」的要求
  1988年7月2日,中央軍委頒發評定授予現役軍官軍銜工作的指示,規定全軍應在當年8月底以前,「完成實行軍銜制度的動員教育、軍銜鑒定和軍銜評定工作」。據此,全軍軍銜評定工作正式展開。鄧小平曾明確指示,「上將的評定要從嚴」。在貫徹鄧小平提出的「一職三銜」原則的過程中,對中將、少將軍銜的授予也很嚴格。
  8月期間,中央軍委連續幾天幵會,審議將官授銜名單,其中17位上將是由鄧小平、楊尚昆等主席、副主席經過深思熟慮直接提名,最後由中央政治局討論決定。其中有個插曲,原廣州軍區司令員尤太忠於1987年12月被免職,由張萬年接任。和平時期沒有軍職,就不方便授銜。於是,鄧小平拍板,在離開軍職8個月之後,尤太忠任中央軍委紀委第二書記(這是中央軍委紀委歷史上唯一一次設第二書記),隨後被授予上將軍銜。
  9月14日,中央軍委在北京舉行授予上將軍官軍銜儀式,洪學智等17位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被授予上將軍銜,揭開了新軍銜制授銜的序幕。人民解放軍1955年前後首批授有上將57位。新軍銜制實行後,首批授予上將軍銜的只有17位。
  在17位被授予上將軍銜的高級將領中;當時的中央軍委委員6人,全部授予上將軍銜;其餘11人是大軍區級正職(1994年改稱正大軍區職),其中7人是紅軍時期入伍的,3人是抗戰初期入伍、歷史任職較高的,1人是解放戰爭時期入伍、有一定影響的戰鬥英雄。
  17位上將都參加過1955年新中國首次授銜。其中開國上將洪學智再次獲授上將軍銜,成為人民軍隊歷史上的唯一;開國中將有2位,分別是秦基偉和張震;開國少將共9位,分別是劉華清、郭林祥、王誠漢、李德生、尤太忠、向守志、李耀文、徐信(1964年晉升)、劉振華(1964年晉升)。此外,還有1955年授銜時的5位開國校官被授予上將軍銜,他們分別是開國大校萬海峰,上校楊白冰,中校王海,少校遲浩田、趙南起。
  1955年人民解放軍首次實行軍銜制期間共授中將177位。1988年首批授予中將的人數為146位。中央軍委對中將軍銜的審議非常認真慎重。授予中將軍銜,涉及大軍區級正副職和正軍職三個等級的高級幹部。大軍區級正職幹部,除了11位授予上將軍銜和個別授少將軍銜外,多數授予了中將軍銜。大軍區級副職千部,大部分也授予了中將軍銜;不過,新中國成立後入伍的大軍區級副職幹部則絕大多數授予少將軍銜。正軍職幹部編制軍銜為中將、少將、大校。當時對正軍職幹部規定:德才表現較好,抗日戰爭時期入伍,任正軍職時間較長,工作實績顯著的,也可評為中將。不過授中將軍銜的正軍職幹部只有10人,野戰部隊因幹部比較年輕,沒有一個。
  1988年全軍授予少將軍銜的人數,多於1955年授予少將軍銜的數額,其中一個原因是授予中將以上軍銜人數較上次少了近100人,都增加到少將這一層。這次對授予少將軍銜條件的掌握,也是比較嚴格的。尤其是正師職軍官授予少將軍銜的標準更加嚴格。正師職編制軍銜為少將、大校、上校。據統計,全軍只有20餘位資歷較深或德才突出的正師職軍官被授予了少將軍銜。
  1988年10月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施新的軍銜制度,共授予將官軍銜1452人、校官軍銜18萬人、尉官軍銜40.5萬人。軍銜制被取消23年後;新的軍銜制度又登上了歷史舞臺,開啟了新時期人民軍隊建設的新篇章。
  (水新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