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議員支持修改 議員章程及議事規則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召開全體會議並以緊急程式一般性及細則性通過《修改第3/2000號法律〈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法案及《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決議案。議員表示,這次修法採用了緊急程式立法,以儘快推進相關制度的完善。這次修法是對特區立法體系的必要完善,意義重大;法案強化了就職宣誓制度要求,規定議員需簽署誓詞,明確客觀上不擁護基本法屬違誓的行為,從源頭築牢忠誠的根基。
  投贊成票的議員高錦輝、馬志成、邱庭彪及陳浩星昨日聯合表決聲明表示,鑒於這次修法對於完善特區立法體系、有效銜接第8/2023號、第8/2024號等法律,以及緊扣「愛國者治澳」原則至關重要,具有現實的迫切性,因此這次修法採用了緊急程式立法,以儘快推進相關制度的完善。這次修法是對特區立法體系的必要完善,意義重大;法案強化了就職宣誓制度要求,規定議員需簽署誓詞,明確客觀上不擁護基本法屬違誓的行為,從源頭築牢忠誠的根基。新增了嚴重違反義務的職務中止機制,7日至30日的期限設置,既借鑒了香港、新加坡等地的經驗,又兼顧了澳門的實際情況。終止效力包括停發報酬,但仍然保障市民服務的經費,實現了問責與服務民生的統一。同時,資格喪失程式的優化、議員義務的強化、譴責機制的完善等內容,既規範了離職,又保障了辯護權,體現了權責對等。明確設立市民辦事處的權利,也讓議員的職責更緊貼民意。
  梁安琪、陳澤武表決聲明指,這次修法有效優化了立法會的運作制度,不僅進一步鞏固了法治基礎,還明確規範了議員的職責和義務,從制度上築牢「愛國者治澳」的防線,切實推動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他們對這次修法表示高度認同與堅定支持,深信這將有力推動議會制度現代化,規範議員以負責任的態度履行職責,積極回應市民訴求與社會期待,充分發揮維護國家利益與促進澳門繁榮穩定的雙重使命。
  投贊成票的議員請崔世平、葉兆佳、王世民聯合表決聲明表示,這次修法不僅強化了議員誓言的嚴肅性,更針對嚴重違反議員義務的情況,明確制定了終止職務的程式及期限,有助於保障和維護立法會機構的尊嚴和公信力。同時,法律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及侮辱國家象徵和標誌的犯罪列為客觀上不擁護基本法和對特區不忠的事實,以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為此,立法會嚴格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立法會議事規則及議員章程的許可權規定和程式,行使好立法職權,發揮好立法機構在表達、平衡、協調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增進公眾福祉,保障社會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