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討論及表決通過《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
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引介時表示,是次修法焦點是完善與公務人員宣誓相關的制度,以及與擁護澳門特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區的義務相關的制度,以配合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規定,有必要對法案作出完善。此外,法案新增非牟利醫療機構可發出醫生證明,公務員可憑與衛生局訂立協議的非牟利醫療機構醫生開具的證明。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未能一步到位將範圍全部擴展至所有私家醫生,原因是衛生局認為應循序漸進放開權限,既要方便公務員就醫,又要盡可能避免虛假「醫生紙」出現。
有議員認為,相關範圍宜進一步擴展至私人診所,一方面是對醫療業界支持,同時亦方便公務員就診。張永春強調,不存在對私家醫生及醫療診所醫護人員專業能力的不認可或歧視,只是基於三萬五千人的公務員隊伍龐大管理需求,雖然虛假「醫生紙」少之又少,但殺傷力大,會損害公務員體系、公務員及相關醫療機構形象。
張永春稱,未來方向是在有效監管前提下,讓所有有法定資格的醫生都能為公共工作人員開具「醫生紙」,但暫無具體時間表,衛生當局會與相關醫療機構溝通,完善監督程式。協和醫院作為公立醫療機構,可發出公共部門「醫生紙」。
法律亦擴大健康檢查委員會對公務員病況審查的權限,新增視像方式審查。行政法務司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補充,領導亦可派部門專責醫生或衛生局醫生到公務人員家中查核病況,或者要求人員自行到衛生局所屬醫療機構核實。
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和李振宇四位議員聯合就《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案細則性表決聲明時表示,《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獲得通過,我們期望政府持續聆聽公務人員的意見,著力關注和紓緩他們工作壓力問題,優化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制定良好的激勵和橫向流動機制,並應繼續完善有關公務人員通則中涉及人員權益的規定。
他們表示,樂見政府接納工會及社會意見,讓公務人員能在與政府簽訂協議的醫療機構就診,並承認相關醫療證明。這不但便利公務人員及家屬有更多醫療服務選擇,並可分流減輕公營醫療人員的工作壓力,更有助推動社區醫療發展。
他們表示,關注到近年不少部門的工作量持續增加,在政府嚴格落實「員額制」之下,一些部門出現人手不足,導致公務人員的工作壓力沉重、疲倦不堪,甚至因人手緊張而影響對居民的服務質量。他們認為政府應持續檢視人手編制,優化行政管理,實事求是對於有需要的部門增加人手,緩解公務人員的工作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