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博士」告洋狀出洋相

  近日,自詡教授的「洋博士」黃某,被DQ後到立法會選管會提出「上訴」申請。7月17日,澳門葡英文媒體《澳門平臺》刊出選管會回復黃某的通知書,依法不受理其「申訴」,並批准退回其參選保證金。
  根據《立法會選舉法》規定,對於選管會作出的DQ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黃某是「高學歷」,對此規定想必也是心知肚明,本應知法守法,但是卻做出口是心非的「兩面人」行徑:口口聲聲說尊重選管會決定,轉日就去遞信上訴、要說法、要求退錢。這顯然是要借此博取社會同情其「不擁護」「不效忠」。
  聽有朋友講,黃某的「教授」「榮譽博士」頭銜「水分很大」,據說他私下裏還從事「文憑買賣」,為有意從海外「野雞大學」獲取學位的買主搭建管道、賺取傭金。不僅如此,「洋博士」還就自己被依法DQ,向海外媒體寄信「爆料」,聯繫緬甸駐華大使館「喊冤叫屈」,甚至試圖向外國政府機構「告洋狀」,令人不齒。
  「告洋狀」,是前幾年某些反中亂港亂澳分子慣用的伎倆,已經出盡「洋相」。黃之鋒之流四處「告洋狀」,對著「洋主子」巧言令色、搖尾乞憐,請求「洋大人」做主,乞求外部勢力制裁、干預特區內部事物,醜態劣跡猶在眼前。事實上是港澳歷經風雨、風采依舊!反而是反中亂港亂澳分子露出「本相」、出盡「洋相」,直接損害了廣大港澳市民的利益。
  參加立法會選舉是澳門居民行使民主權利的大事,是嚴肅認真的,不是個人表演的舞臺。與其絞盡腦汁使「盤外招」,不如好好反省下自我。選管會決定合法有據、國安委審查意見具有權威性,「不擁護」「不效忠」的七條標準明明白白,2021年被DQ的事例殷鑒不遠。澳門是一座小城,誰是反中亂澳分子,什麼是「不擁護」「不效忠」行為,大家心裏都有一本賬。自己說過哪些話、做過哪些事,自己應該清清楚楚。自己的團隊有哪些人、這些人是什麼樣的人,自己心裏也應該最清楚。比如,被DQ的兩份候選名單中有一位陳先生,聲稱「自己簡直不敢相信被DQ」「被剝奪了政治權利」;而該陳某,表面上標榜自己是「環保主義者和教育者」,其實澳門人都知道,陳某一貫跪拜西方所謂「普世價值」,勾連外部勢力,甘心為外部勢力搞亂澳門當「馬前卒」,是一個真真切切的反中亂澳分子!參選團隊裏有這樣的「人物」,難怪相關選團被依法DQ。
  其實,此次選舉被DQ的兩份名單12人中,很有可能有人是「被感染」、「被拉下水」,出現「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的情況,被反中亂澳分子牽連。這令人感歎惋惜:歎有人識人不明、交友不慎,輕信別有用心之人、被拉下水,在錯誤的道路上漸行漸遠;歎反中亂澳勢力賊心不死,極盡拉攏誘惑、壓榨利用之能事。但決不值得同情。愛國愛澳本就是底線,人沒有了底線,也就沒有了尊嚴。希望有心人能靜下心來,好好反思,認清自我、認清「同伴」,不要一錯再錯,走上令親者痛、仇者快的不歸路。
  (安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