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執行委員會發布議決,指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不具備提交立法會全體會議表決的條件。在今屆立法會結束後,政府可在未來其認為適當的時機重新提案。
立法會昨日在官網上載相關議決,當中提及政府在與立法會主席溝通時表示,由於涉及法案的跟進和研究工作較為複雜,難以在短期內完成並提交法案的最後正式修改文本,經雙方反覆討論後,一致認為現階段法案不具備提交全體會議表決的條件。
執行委員會認同立法會與政府方面達成的共識。同時,第一常設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書表示沒有收到最後正式修改文本,工作文本和法案最初文本均不成熟,加之今屆立法會即將結束以及馬上將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全體會議也沒有議決延長會期,因此,實際上於正常運作期屆滿後立法會將不再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