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講場》探討「三無大廈」隱患

  【本報訊】澳門現時約有五千棟「三無大廈」,即沒有居民組織、管理公司及業主會的舊式低層樓宇,衍生出公共衛生、設備保養及防火安全等多重隱患。電臺節目《澳門講場》昨日邀請街總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助理主任何鴻遠及律師程嘉雯,探討「三無大廈」衍生的隱憂及解決。
  何鴻遠表示,此類大廈普遍缺乏日常管理與維修,常見公共空間堆放雜物、外牆剝落及滲漏水等問題。程嘉雯則從法律層面分析,指大廈共同部分屬全體業主共有,現行法律雖已降低成立業主會的門檻,但因業權分散、業主參與度低及會議召集困難等實際問題,導致大廈管理長期難以推進。
  何鴻遠表示,「三無大廈」往往無人負責日常清潔及保安,僅靠個別「樓長」代收公共費用,且經常收不足額。大廈公共地方堆積雜物、走火通道受阻、外牆或公共設施失修等情況普遍,對住戶安全構成威脅。他強調,缺乏管理組織下,即使住戶發現滲漏水或結構問題,也難以協調維修。
  程嘉雯表示,根據《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制度》,業主有權也有責任透過業主大會管理共同部分。目前法律規定,召開業主大會一般決議需獲出席業主過半數同意,且其業權份額須至少佔大廈總值15%。她認為此門檻並不算高,但實際操作中常因業主不在澳、業權不明或授權程式繁瑣等原因,導致會議無法達成法定要求,阻礙業主會成立。
  對於如何推動「三無大廈」成立管理組織,何鴻遠指出,不少業主在樓宇出現明顯危機,如政府發出維修通知時才會積極應對,平日較難動員。程嘉雯建議可參考香港「聯廈聯管」模式,由政府資助提供區域性管理顧問服務,協助舊樓逐步建立管理制度。兩人亦談到,若大廈外牆剝落等共同部分問題導致第三者損傷,法律責任仍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並不因缺乏管理組織而免責。
  節目中亦探討了將「成立管理機關」與政府維修資助計劃掛鈎的建議。何鴻遠擔心或會造成惡性循環,令無組織大廈更難申請資助;程嘉雯則指出,現行部分資助計劃實際上已要求申請須經業主大會通過,認為政府可進一步完善措施,鼓勵業主自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