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嫌受賄及瀆職案進入第二階段審理,案件於週一(9日)在中級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檢方重申「司法不容交易」,並指出江志至今仍否認控罪且毫無悔意。鑑於四名被告犯罪惡性重大、社會危害極高,檢方請求法院從重處罰。案件將於三月十七日早上十時宣判。
助理檢察長郭婉雯在庭上指出,以江志為首的犯罪集團在2008年至2022年的14年間,聯合律師何金明、關凱倫及商人蔡秀英等人「裡應外合」。該集團分工明確、運作系統化,且具備高度預謀與反偵查意識。
何金明以律師身份物色可「拆案」的目標,江志則利用職務之便查閱卷宗、操控案件歸檔,並向何洩露機密資訊。何金明藉此每案收取數萬至數十萬元不等的「律師費」,江志則從中瓜分不法利益。
這些行為導致涉及非法勞工、毒品、偽造文件及販賣人口等多宗刑事案件被違規歸檔,嚴重破壞司法公正。
檢方指控,由江志主導的「拆案」行為性質屬黑社會犯罪,何金明與蔡秀英分兩條支線協同作案,有組織、分層級地謀取私利。
檢方重申「司法不容交易」,並指出江志至今仍否認控罪且毫無悔意。鑑於四名被告犯罪惡性重大、社會危害極高,檢方請求法院從重處罰,沒收不法所得,並建議撤銷涉案律師的執業資格。
目前,江志已因黑社會罪被判處21年徒刑,正在服刑中。其辯護律師洪榮坤辯稱,多宗案件的歸檔處理均有法理依據,並主張本案情況與黑社會犯罪存在差異,懇請法院作出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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