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常會昨日首次審議修改社會保障制度及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黃潔貞、秘書李良汪會後表示,是次修法旨在解決在合作區居住、工作及就讀者居澳日數的計算問題,並將疾病津貼醫生證明的可認受範圍擴展至合作區醫療機構。
黃潔貞表示,委員會認同是次修法的政策取向,但關注到未來大灣區之間政策的一致性。同時關注下一階段的制度優化考量,以及目前社保的承擔能力是否能滿足未來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權益,建議政府對此作解釋。委員亦關注法案關於特別要件中如何證明申請人真正在合作區居住,若在澳門以外工作供養負擔居於深合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是否合乎要求;以及疾病津貼的發放中提及的醫生證明如何確保其效力;修法後未來雙層式社保制度相關申請中,澳門居民於合作區居住、在當地工作或就讀的數據資料,預計可惠及的澳門居民人數等。
黃潔貞稱,委員會整合問題清單,將邀請政府代表列席解說和提供制度未來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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