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地區第十一屆「立法院」第五會期昨日開議前夕,已經沉寂了一段時間的「立法院」遷址議題再次冒起。媒體報導,「立法院長」韓國瑜認為,現行「立法院」院區空間狹小,使用不便,且部分設施涉及違建問題,長期並非理想辦公與議政環境,故拋出兩種方案,前者為徵收圓山飯店,將其整體規劃為新的「立法院」院區,作為主要開會與辦公空間,現有院區則轉型為圖書館或議政博物館,形成雙院區模式。由於圓山飯店本就是「國有財產」,在行政作業上相對簡便,且大約兩年就能完成搬遷。其次則是在空總舊址興建全新「立法院」大樓,但從設計朝施工到驗收,新建方案恐耗時十八年、經費高達一千億元。
「立法院」現址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一號,前身為日治時期的「台北州立台北第二高等女學校」。「國民政府」遷台後,該址一度由台灣省政府農林廳借用;一九五八年台灣省政府疏遷至南投中興新村後,「立法院」遷入並沿用至今。由於建築物已被台北市政府公告為直轄市定古蹟,維修整建受限,加上土地原屬台北市政府,「立法院」每年需向台北市政府繳交五千萬元租金,直到前「院長」游錫堃任內,雙方改採「互相撥用、無償使用」,以「立法院」用地換取南港瓶蓋工廠等土地,才解決租金問題;但仍因「立法院」現有空間已難以滿足議事、行政及維安需求,歷經多次增建與改建後,管線重疊、動線混亂,公共安全亦引發疑慮,不僅影響議事效率,也衍生結構安全與觀感問題,每年仍須投入龐大修繕經費,遷建或改建的討論因此延續三十餘年。
一九九四年,台灣當局總預算首度編列一百億元,作為「立法院」興建新址經費。但當時國民黨內部陷入路線之爭,遷建案最終告吹。一九九八年「精省」後,「立委」增至二百二十五席,空間不足問題浮上檯面,「行政院」再編列二百四十一點四億元特別預算,分三年推動,但規劃內容包括寬敞院長室、「立委」休憩會館與游泳池等設施,遭質疑太過豪奢,最後預算未執行。
自前「院長」王金平時期起,「立法院」遷建便屢次被提出討論,後續民進黨籍「院長」蘇嘉全與游錫堃亦皆表態支持,卻始終未能定案,主因在於所需經費龐大,「立法院」也顧慮社會觀感,遲遲不敢拍板。其中在蘇嘉全任內,曾力推「立法院」遷往台中,並指示成立籌備委員會評估可行性,但即便僅是整體搬遷,經費規模仍高達約三百億元,財源問題始終無解,相關構想未能推進。其後,游錫堃於二零二零年上任後,改以制度化方式處理遷建議題,邀集跨領域專家全面盤點全台潛在基地,經多輪評估後,最終選定中正紀念堂、空軍總部舊址、土城看守所現址、成功嶺營區、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及高鐵彰化車站特定區等六處作為優先選址。不過,隨著游錫堃於二零二四年連任「院長」失利,整體規劃也再度停擺,遷建藍圖再次畫下休止符。
值得注意的是,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曾經主張「行政院」、「立法院」遷往中部,「總統府」遷台南,以緩解台北過度集中問題。現在他已經「貴」為台灣地區領導人,有權踐行這項主張,但因為「立法院」是自治機關,賴清德無權染指,只能是動「總統府」、「行政院」的腦筋,不過可能會引發「挪火為自己煮食」質疑,而且也將會為政治版圖「藍大於綠」的台中市「錦上添花」,因而賴清德在走馬上任後,反而絕口不再提此項主張。
而傳聞中的韓國瑜兩項規劃之一的空軍總部舊址,位於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及仁愛路三段,基地面積約七點一五公頃,屬軍事機關用地,土地權屬為公有。距捷運忠孝復興站約三百五十公尺,交通便利,目前由「經濟部」、「文化部」接管,作為文化創意與社會創新場域使用。從各種需要看,這是最佳的「立法院」新址地點,但需全新興建,所需時間及經費較多。而所謂「一千億元」之說,更是遠高於此前規劃的上百億元。
至於圓山飯店方案,有利的是幾乎只需稍作修葺便可使用,尤其是現酒店客房可以改為「立委」辦公室及中南部「立委」的過夜休息公寓。但爭議點是在於圓山飯店的土地產權複雜,因屬「交通部」觀光署資產,並具歷史地標意義,徵收與再利用面臨較高社會爭議。
應當說,「立法院」規劃中的選址標準,必須兼顧功能性、交通便利性、未來發展彈性及與周邊環境的協調性,綜合參考現有政策導向與公共建築選址邏輯。首先是選址優先考慮人口密集、公共服務需求較高的區域,便於「立委」與民眾互動,提升議事機構的貼近性與可及性。因而選址宜位於交通網絡發達區域,方便「立委」、工作人員及公眾進出,但需設有獨立進出通道,避免與住宅或其他功能區相互干擾,確保議事安全與秩序。其次是複合功能與公共服務協同,與政府機關、文化場館、醫療或文體設施相鄰佈局,促進資源分享與功能互用,增強公共服務的整體效能,及便利於官員前往備詢。而且還應有較大的迴旋空間,以方便民眾聚集陳情抗議,及警方維護秩序。就此而言,空總舊址確實是最理想的選址。
但畢竟「立法院」遷往空總舊址是屬於新建,時間和財力耗費較多。因而有人主張「廢物利用」,「立法院」遷往陽明山的中山樓。因為中山樓本來就是「國民大會」召開的場所,亦即是議會用途。但卻缺乏「立委」辦公室及住宿設施,而且其地處陽明山,空間封閉、交通不便,無論是官員前往備詢還是民眾前往陳情,都很不方便,甚至可能因為迴旋空間狹窄,而在警民衝突時發生重大事故。
如是從「廢物利用」著想,台灣省議會舊址也是一個理想的場所。因為它本來就是原台灣省議會的所在地,是台灣省在「精省」前的最高民意機關,因而擁有議場及完備的官舍設施,部分空間具備改造為「立委」辦公室或檔案館的潛力,若合理規劃,可節省新建工程的部分投入。而且該園區位於台中市霧峰區,地處台灣地區中部,相較台北市現有院區更有利於中南部「立委」往返,減少「區域立委」的通勤負擔,提升議事參與便利性。更重要的是,在「精省」後,原議會建築群隨後被規劃為紀念園區,及「立法院」中部辦公室,是「立法院」的自有物業,遷建於此無需「牽動」較多的行政機關。
但其交通可達性相對不足,儘管有台中客運、統聯等公車線路經過,但相較於台北市中心或高鐵沿線站點,對外交通便利性仍較弱,尤其對北部「立委」及工作人員而言,往返效率較低。而且遠離行政中樞,不利跨機關協作,可能會影響與其他「中央」機關的即時溝通與檔傳遞效率。而且更嚴峻的是,可能會存在法理與象徵層面的矛盾,易引發藍營與「反獨」陣營的強烈反彈與「憲政」爭議。
兩岸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