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具有多重里程碑意義的一年:臺灣光復80周年,標誌著臺灣回歸祖國懷抱的歷史節點;同時也是「十四五」規劃的收官之年。回顧「十四五」期間,大陸對臺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惠臺利民政策措施從「31條措施」「26條措施」到福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制度化探索,極大便利了臺胞臺企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和創業。2026年,作為「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承載著全國人民對高質量發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期待。
「十五五」規劃中的「惠臺政策」法治導向與制度框架
中共十九屆五中全會發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已明確,「十五五」時期要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為主題,堅持高質量發展主線,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共同富裕,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生態文明建設、民生福祉改善等多重目標。
在這一宏大背景下,涉臺工作被賦予了新的時代內涵與戰略定位。「十五五」規劃進一步強化「兩岸一家親」理念,系統部署深化兩岸融合發展、落實臺胞同等待遇、推進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促進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等重點任務。規劃要求「完善惠臺利民政策措施」「加強兩岸經濟文化融合」「保障臺灣同胞合法權益」,為兩岸同胞共用發展成果、共創美好生活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兩岸融合發展已從早期的「政策紅利釋放」邁入「制度化保障」的新階段,而法治正是實現這一轉變、破解身份壁壘、消除互信障礙、最終推動「以融促通」的關鍵路徑。規劃堅持「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強調「法治為保障」,旨在為各項惠臺政策從宏觀「框架」向具體「落地」轉型注入穩定、持久的動能。
具體體現在推動知識產權保護、行政執法協同等關鍵領域的規則融合,其根本目標是消除臺胞臺企在大陸發展面臨的「隱性壁壘」,全面落實「同等待遇」。這一法治導向深刻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僅回應了臺胞臺企對穩定公平法治環境的期待,更為兩岸經濟社會的深度嵌合奠定了可預期、可依賴的制度基石。
構建法治實施路徑與地方成型
如果說中央頂層設計搭建了惠臺利民政策措施的「四梁八柱」,那麼地方制度創新則勾勒出具體的「實施路徑」。這些理論層面的制度框架與法治導向,最終需要通過實踐轉化為臺胞臺企可感知的實際紅利。
作為中央對臺工作的「試驗田」,福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率先將「十五五」規劃的藍圖轉化為系統性的法治實踐,形成了從頂層設計到地方創制的完整鏈條。
法治實踐的首要環節在於立法固基。2026年1月1日,大陸首部針對兩岸標準共通工作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正式施行。該條例的核心突破在於,其第三條從法律上明確賦予了臺胞臺企在標準制定、修訂與實施中的同等待遇。這標誌著惠臺利民政策措施超越了單項優惠,進入了通過立法破解根本性壁壘、固化「同等待遇」的新階段。截至目前,該條例已在31個領域推動39項試點,促成308項共通標準落地,為臺胞「融得進、發展好」提供了穩定的法治預期。
法律的權威在於實施。福建的實踐並未止步於立法,更著力構建高效的執行與服務體系,確保法治紅利精准直達。特別是在知識產權領域,福建通過發佈全國首個《知識產權服務兩岸融合標準體系》,為臺企提供全鏈條標准化服務;同時,全省的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通過開設綠色通道、引入AI助手等措施,將發明專利平均審査週期大幅壓縮至70天。這套「標準服務+快速維權」的組合,讓「同等待遇」從條文變為臺企在確權、維權中可即時感知的便利與公平。
法治融合實效與實踐結果
法治的框架與路徑,最終要經由具體的人與事來檢驗,轉化為真實的獲得感。福建的系列實踐,正通過一個個生動的案例,展現出制度設計如何照進現實。
《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的施行,為臺企帶來了最直接的「規則公平」。一家專注於智慧家居的臺灣電子企業曾面臨典型困境:其產品因兩岸技術標準差異,進入福建市場需要重複檢測,耗時耗力。該條例實施後,企業主動參與本地數字經濟領域的標準研製,其部分技術方案被採納,融入兩岸共通標準。這不僅使產品上市流程大幅簡化,更讓企業獲得了參與福建政府採購的資格。從「適應標準」到「共建標準」,企業的經歷印證了立法破壁所帶來的根本性改變。目前,類似的共通標準已在31個領域落地308項,成為臺企融入新發展格局的「通用語」。
規則確立後,高效、可感的權益保障成為關鍵。福建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面向臺企開設的專利快速審查「綠色通道」,便提供了這樣的安全感。一家臺灣半導體材料公司對此深有體會。該公司為佈局大陸市場,急需為其核心工藝申請專利。通過「綠色通道」,其發明專利申請在68天內即獲授權,遠快於常規程式。而當技術面臨侵權風險時,該中心提供的快速行政調解機制,再次展現了與大陸企業同等的保護效率。這種「授權快、保護快」的體驗,讓企業切實感受到,法律上的「同等待遇」已轉化為維權成本的真切降低和創新動力的有效護航。
在規則銜接與權益保障之外,持續的對話與共識構建,則為融合注入更深層的動力。2025年11月舉辦的「閩臺知識產權圓桌會議」正是這樣的平臺。會議彙集兩岸百餘位學界、業界專家,議題從人工智慧知識產權保護延伸到數字經濟合作。會議的意義超越了具體議題,正如一位與會臺灣學者所言:「它不僅是技術的交流,更是一種誠意的信號和信任的開端。」這類聚焦專業的常態化交流,正在為兩岸更深層次的制度對接與社會融通,積累不可或缺的相互理解與專業共識。
破解兩岸法治壁壘 推動融合發展
兩岸融合發展的法治實踐,既是制度層面的對接,更是心靈層面的契合。儘管「十五五」規劃已構建起惠臺政策的法治框架:福建示範區也形成了地方性制度創新,但當前兩岸關係仍面臨複雜挑戰:兩岸法律制度在審査標准、權益保障等領域的差異尚未完全彌合,民進黨當局「去中國化」的分裂行徑持續割裂兩岸文化與制度趨同,外部勢力干涉也為兩岸法治融合増添了不確定性。
這些挑戰,既是惠臺法治實踐需要持續破解的難題,也是推動兩岸融合向縱深發展的關鍵切入點。破解上述壁壘,核心在於以法治為紐帶,推動「制度互認」與「心靈契合」雙向發力。在制度層面,需以福建示範區的法規實踐為基礎,擴大兩岸標準共通、知識產權互認的覆蓋範圍,構建跨境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讓「同等待遇」從制度條文轉化為穩定預期;在認同層面,需通過法治交流搭建共識橋樑,讓臺灣同胞更清晰地感知大陸法治環境的包容性與保障力,消除認知隔閡;在實踐層面,需持續強化「以融促通」的導向,讓法治紅利轉化為臺胞臺企的發展機遇,以利益共用凝聚共識。
兩岸交流合作、共用發展成果,符合兩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的長遠發展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強調「我們有能力讓14億多人民過上好日子,也完全有能力同台灣同胞一起共創美好未來。」王滬寧主席在紀念臺灣光復80周年大會上明確指出,統一後臺灣將實現「七個更好」,惠臺法治實踐正是落實這些莊嚴承諾的具體行動。兩岸一家親,大勢所趨、民心所向。唯有以融促通、以融促統,方能共用中國式現代化偉大成果。讓我們從法治融合起步,共創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輝煌明天!
(姜宗奇/文)
海峽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