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符合條件澳門單牌車經琴入粵

  【本報訊】國務院昨日發佈批覆同意橫琴單牌車北上免擔保政策,批覆全文如下:
  廣東省人民政府,司法部、海關總署、國務院港澳辦:
  你們關於對符合條件的澳門機動車經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暫時入出廣東省其他區域實行免擔保政策並在廣東省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為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同意自即日起在廣東省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的有關規定(目錄附後),對符合條件的費門機動車經橫琴粵費深度合作區暫時入出廣東省其他區域(以下稱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單牌車北上」)實行免擔保政策。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海關總署等有關部門要根據上述調整,按職責分工推進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單牌車北上」政策,及時對本省、本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檔作相應調整,建立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在確保有效防控免擔保風險的前提下實施。
  三、國務院將根據有關政策在廣東省的實施情況,適時對本批復的內容進行調整。
  附件:國務院決定在廣東省暫時調整實施的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目錄
   國務院
   2026年3月30日
  至於附件中關於調整實施情況如下:
  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單牌車北上」實行免擔保政策。廣東省人民政府會同有關方面推進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門單牌車北上」政策,要完善落實相關機動車源頭管理和屬地管控責任,簽署相關協議,明確相關條件和要求,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加強資訊化和科技手段運用,建立健全機動車入出內地的預警管控工作機制,在確保有效防控免擔保風險的前提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