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資源是澳門特區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抓手,《海域使用法》的制定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澳門長期以來以旅遊博彩業為主要支柱,經濟結構相對單一,而海域資源的合理開發的能夠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該法明確了海域使用的用途導向,鼓勵發展與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相契合的海洋旅遊、海上交通等產業,同時支援公用事業、公共服務相關的海域利用專案,助力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優化親水環境,提升旅遊吸引力與城市競爭力。此外,該法遵循維護國家海域整體性原則,注重與內地相關政策法規的協調性,為澳門深化區域合作、參與粵港澳大灣區海洋經濟協同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推動澳門更好地融入國家海洋發展佈局,實現與大灣區城市的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海域使用法》為澳門發展海洋經濟、實現「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提供了法治基礎。澳門陸地面積狹小,海域資源是其拓展發展空間、培育新經濟增長點的重要依託。《海域使用法》通過建立海域有償使用制度,要求用海人繳納海域使用金(法定例外情況可豁免),並根據用海專案的類型、性質和用途確定繳費金額,倒逼用海人合理、高效利用海域資源,杜絕海域閒置、浪費現象。該法所確立的「專用批給」和「臨時使用准照」兩種海域使用權獲取方式,並建立了有償使用制度,適用於具有長久性或涉及重大投資的用海專案,這為投資者提供了長期、穩定的法律保障,尤其利好那些需要大規模、長時間投入的公益性質或對澳門經濟有重大作用的專案,確保海域資源能被投入到真正能產生經濟效益的專案中。
同時,該法明確海域使用需與海洋功能區劃、城市規劃相協調,鼓勵發展符合規劃的港口航運、濱海旅遊、公共服務設施等專案,既盤活了現有海域資源——目前澳門已使用海域約占總面積的百分之三十,主要用於航道、港池等基礎用途,也為未來海洋經濟多元化發展提供了法治支撐。清晰的法律規定使得規劃中的「澳門海上遊」、濱海步道、海上遊艇、衝浪、海釣等項目有了更明確的落地依據。通過串聯媽閣碼頭、路環碼頭等旅遊資源,可以形成「一線多站」的旅遊模式,豐富遊客體驗,並為舉辦各類海上運動賽事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於將澳門打造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此外,該法還為澳門深化區域合作、開展「一程多站」海島遊、海上體育等合作專案奠定了基礎,助力澳門依託海域資源突破發展瓶頸,推動經濟結構優化升級。
宜居城市建設是澳門特區的發展目標之一,而海域生態環境是宜居城市的重要組成部分。《海域使用法》將海域環境保護作為核心原則之一,貫穿於海域使用的全流程,實現了開發與保護的協同推進。該法明確要求用海人在使用海域時,必須保護海域環境,不得影響洪潮通道、海上交通安全,不得妨礙其他合法海上活動,同時需履行海域環境影響評估、污染防控及設施維護等義務。在事前預防方面,由環境保護局對用海專案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污染應對措施;在事後控制方面,明確發生海洋污染事故時,行政當局與用海人需及時採取措施減少環境影響,對可能造成污染的海上設施,要求用海人在使用終止後予以移除。這一系列規定,有效守護了澳門海域的生態平衡,保護了紅樹林、中華白海豚等珍稀物種及其棲息環境,確保海域資源能夠可持續利用,為澳門打造宜居宜遊的城市環境提供了生態保障。既保障了海域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也為澳門居民營造了更優質的親水環境,助力打造宜居宜遊的城市形象,增強居民的獲得感與幸福感。
《海域使用法》始終堅持公共利益優先的原則,明確海域使用需優先滿足公共服務、公用事業的需求,例如海上交通設施、電訊電力等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均被納入專用批給的優先範圍。同時,該法通過規範海域使用管理,推動海域資源向公共服務領域傾斜,有助於擴大居民休閒空間、優化親水環境,豐富市民與遊客的休閒體驗,提升民生福祉。此外,海域的有序開發的還能推動澳門城市基礎設施優化,完善海上交通、濱海休閒等配套設施,助力打造宜居宜遊的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吸引人才落地,為澳門社會持續穩定發展提供支撐。
區域協同是大灣區建設的核心要義,《海域使用法》通過規範海域管理、搭建合作機制,推動澳門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實現海域資源共建共用。法案明確遵循「遵守區域合作安排」的原則,要求澳門海域使用與珠江河口區域的海域綜合規劃相協調,為跨區域海域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在實踐層面,澳門可依託法案建立的海域管理機制,加強與珠海等鄰近城市的協同合作,共同開發海島觀光、海上運動賽事等多元化項目,鼓勵澳門企業參與灣區其他城市的海域旅遊項目投資與管理,推動區域旅遊市場一體化發展。同時,法案強調海洋生態保護,要求用海專案降低對環境的影響,這與大灣區「打造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的要求高度一致,澳門可與灣區城市共建海域生態監測網路,建立污染防控通報機制,共同守護珠江口海域生態環境,實現區域綠色可持續發展。法案確立的海域動態監測體系、資料資料庫等管理措施,將提升澳門海域管理的精細化、智慧化水準,推動澳門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實現海域管理資訊共用、執法協同,打破區域壁壘,促進要素自由流動,讓澳門更好地融入大灣區產業協同發展格局。
展望未來,隨著《海域使用法》的正式實施,澳門將以海域為紐帶,進一步深化與大灣區各城市的協同合作,在海洋旅遊、生態保護、港口物流等領域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這部法案不僅是澳門海域管理的里程碑,更是澳門融入大灣區建設的「加速器」,將推動澳門在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實現自身更高品質的發展,為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書寫更加精彩的「海洋篇章」。
從國家發展大局來看,澳門《海域使用法》的實施,是「一國兩制」實踐在海洋治理領域的重要延伸,也是澳門主動對接國家戰略、服務大灣區建設的具體體現。中央政府賦予澳門海域管轄權的初衷,是希望澳門用好管好海洋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而《海域使用法》正是落實這一初衷的關鍵舉措。通過這部法案,澳門不僅能夠啟動自身海域資源潛力,突破發展瓶頸,更能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搭建起內地與澳門、粵港澳大灣區與國際市場的海上聯通橋樑,推動區域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的高效流動,助力大灣區建設成為充滿活力的世界級城市群。
因此,《海域使用法》的制定和實施,不僅是澳門落實國家授權、完善法治體系的重要舉措,更是其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經濟多元、強化生態保護、保障公共利益的關鍵支撐。該法既立足澳門海域管理的實際需求,厘清了各類主體的權利與義務,也銜接了國家海洋戰略,為澳門充分發揮海域資源優勢、實現長遠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為「一國兩制」實踐的深入推進注入新的動力。
華澳人語(永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