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區政府昨(10)日舉行《社團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介紹主要修法方向和若干具體修法建議。全國政協常委、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崔世昌對制定《社團法律制度》表示完全認同和全力支持。
崔世昌表示,現時澳門註冊社團逾一萬二千個,僅約六成維持一定運作,且涉及規範社團的法律超過十個,健全社團運作的法律制度,有助進一步凝聚和鞏固愛國愛澳社團的力量和作用,完全符合特區實際,既是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也有助提升特區依法治理效能、築牢基層治理體系。
針對現行社團法律制度的問題,政府提出三個主要修法方向,包括:一是完善結社權的行使;二是統一主管實體,優化社團管理;三是為社團發展營造更優制度環境。崔世昌認同有關修法方向,既充分保障居民結社自由,更好引導和規範社團發展,讓社團在法治軌道上更健康發展,不斷鞏固「愛國者治澳」根基。事實上,澳門社團長期扮演「擬政府化」與「擬政黨化」雙重角色。在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下,期望政府透過行政、法律等方面,加強社團間的合作,引導愛國愛澳社團進一步彰顯服務特色,構建行政主導下「政府+社團」的善治生態系統。
崔世昌表示,澳門中華總商會將一如既往帶頭推動工商界積極支持和配合有關修法工作,包括在諮詢期內發表意見,共同促進社團可持續、健康有序發展,弘揚愛國愛澳核心價值,築牢「一國兩制」社會政治基礎,為澳門良政善治貢獻力量。
本澳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