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妻子取款遭銀行拒絕 陳榮煉提告再敗訴

  【本報訊】綜合台灣媒體消息,澳門商人陳榮煉委託妻子、台灣藝人安以軒代辦台北富邦銀行新台幣1.9億元(約5,000萬港元)提款時遭拒絕。陳榮煉向當地法院提告,並請求銀行返還寄託物,日前台灣高等法院再次判其敗訴。
  陳榮煉曾任德晉集團主席和勵駿集團聯席主席,年前因非法賭博、洗黑錢等罪被澳門法院判入獄13年。陳榮煉在台北富邦銀行的外幣帳戶,截至2024年4月24日為止,仍有約新台幣1.9億元存款,他委託妻子安以軒代辦提款時遭銀行拒絕。陳榮煉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銀行返還寄託存款。台灣當地法院一審裁定陳榮煉敗訴,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前(19)日宣判維持原審判決,再次判陳榮煉敗訴,但案件仍可上訴。
  台北富邦銀行則指出,陳榮煉因觸犯澳門刑法中的黑社會罪、犯罪集團罪、不法經營賭博罪及洗黑錢罪等刑事罪嫌而遭法院判決入獄,足以證明其當前身分與開戶時的背景狀況已大不相同。由於該帳戶多次有來自中國銀行帳戶匯入的不明巨款,涉有高度洗錢疑慮且未能提供合理說明,加上陳榮煉並未持有台灣居留證件,未能親臨櫃枱申報辦理申請手續,銀行基於預防洗黑錢等法規拒絕由妻子代理提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