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赴台個人游兩周年綜述

個人遊是一種新興的旅遊方式,在台灣俗稱“機加酒”,即機票加酒店。兩岸自2011年6月28日正式開放陸客赴台個人遊(試點),迄今已有兩年,值此個人遊開放兩周年之際,對之特點、制約因素、影響作一探討分析,將有助於促進陸客赴台個人游的健康發展。

一、陸客赴台個人遊的主要特點

自2011年6月底陸客赴台個人遊正式上路以來,主要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是赴台逐步升溫。2011年6月開放陸客赴台個人遊,初始階段較為冷清,問詢的人多,成行的人少,開放一個月,累計赴台人數不到1000人;開放至當年底,陸客赴台個人遊人數日均僅151人,較之每天500人的指標限額相去甚遠。由此曾遭綠營冷嘲熱諷,批評當局政策失當。陸客個人遊起步雖不理想,卻在逐步升溫。據統計,2011年6月底至2012年4月,赴台人數平均每日為221人;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平均每日增至800餘人;2013年1至5月平均每日達1060人次。

二是範圍不斷擴大。先是在北京、上海、廈門三個城市試點,每日上限為500人。2012年4月28日開放第二批10個城市,分兩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即日起開放天津、重慶等6城市,每日上限調整為1000人;第二階段於8月28日開放濟南等四城市。2013年4月1日上限調整為2000人。同年6月中旬,兩岸公佈了第三批共13個開放試點城市,第一階段於當月28日開放蘇州等六城市;第二階段定於當年8月28日開放長春等七城市。至此,個人遊試點城市達26個。

三是頗受台灣青睞。與團客相比,個人遊陸客更受台方歡迎。台旅遊業者認為,相對而言,赴台個人遊的陸客經濟能力較強、所得水準較高,較之團進團出陸客條件好、素質高,連帶會拉高消費意願及金額,加上他們停留時間較長、行程相對自由,所帶來的觀光效益及商機勢必會大於團進團出的陸客。故頗受台方青睞,臺北市、新北市等台灣多數縣市都採取了許多措施吸引、推動個人遊。台旅遊業者也傾向接待個人遊陸客;購物商店對個人遊陸客格外重視,台民眾對陸客赴台個人遊多持贊成態度。

四是與團體遊規模仍有較大差距。陸客赴台個人遊如今屆滿兩年,已初具規模。但相較於團體遊規模,還有相當大差距,人數之比約是一比六,相對其他較為成熟的旅遊市場,比例仍屬偏高。自2008年7月至2013年4月底,赴台觀光團客平均每天約3200人;自2011年6月底至2013年4月底個人遊陸客平均每天約550人。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1至5月赴台旅遊團客平均每日6800餘人,個人遊僅1060人,相去甚遠。

二、制約陸客赴台個人遊的主要因素

陸客赴台個人遊經過兩年的運轉,已上軌道,但也存在一些制約其深化發展的因素。

一是個人游不自由。台灣稱個人遊為“自由行”,但陸客赴台“自由行”並不自由。本來,個人遊最大的優點就是“自由自在”,沒有跟團的限制與壓力,想什麼時候出發、如何遊玩,一切可隨心所欲。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首先是出行時間不自由。陸客辦理赴台個人遊不同於港澳個人遊。採用的依然是與團體遊類似的“團進團出”方式,簽証、航班和住宿都被旅行社掌握,受到相當大限制。其次是行程並不方便。團體遊因有旅行社安排。熟門熟路,遊客無需費心。個人遊遊客,人生地不熟,特別是前往像阿里山、日月潭等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熱門景點遊玩更是比較麻煩。

二是費用高。對於遊客來說,旅遊的費用對其出行意願也是一項重要的影響因素。陸客赴台個人遊的費用較之團體遊要貴一倍,無疑對個人遊也是一種制約。經過幾年來市場的激烈競爭,陸客赴台團體遊市場較為成熟,費用下降。以環島團為例,包含機票、食宿、交通費用等支出。只要3000至4000元人民幣便可在台玩上8天。而個人遊的費用卻高出許多,深圳華僑城國旅出境部門副總監曾海生介紹,僅一張機票就高約700元。南京市旅遊園林局負責人曾表示。根據南京5傢俱有承辦赴台個人遊資質的旅行社數據顯示,赴台個人遊的費用較團隊遊貴一倍左右。

三是申請手續繁雜。台“觀光局”官員曾坦承,陸客赴台個人遊人數還不多,辦理的程式繁瑣是重要原因之一。的確,赴台個人遊証件申辦不便,規范申請應備文件,財力証明額度高。限制過嚴。陸客赴台遠不象台客登陸一樣手續簡便,必須透過大陸組團社及台灣接待社代辦,赴台個人遊雖1人即可申請,但卻是比照團體遊的雙審查制,即需先取得大陸赴台証(大通証),再向台申請入台証,入台証的有效期只有3個月,較團體遊的6個月短。20歲以上的成年人,赴台個人遊還需提供不動產、存款或信用卡額度等任選其一的財力証明。此外,赴台個人遊試點城市還不普遍,非試點城市居民無法赴台個人遊,開放試點城市具有組團資格的旅行杜數量少、代辦窗口不普及等。

四是有後顧之憂。由於大陸與台灣地區分屬不同法域。具體法律規定和操作細則也完全不同,個人遊陸客在保險、理賠、投訴等方面頗費思量,買不買保險、買何保險;遭遇變故如何理賠,是事先還是事後;在權益受到侵害時怎樣投訴,在當地還是在大陸投訴,諸多問題困擾著個人遊陸客,成為他們的後顧之憂。據相關專家,律師介紹,赴台個人遊陸客,由於不存在出發地旅行社這一個可以起訴的對象,;如果直接選擇向台當地法院起訴當地的酒店、景區等,維權難度非常大。

三、陸客赴台個人遊的影響

陸客赴台個人遊正式上路及蓬勃發展,標志著西岸人員接觸交流步入一個新階段,對推動兩岸關系的深化發展具有積極影響。

一是增進了兩岸人民的真情實感。從1987年台開放民眾來大陸探親起,歷經20多年不懈努力,特別是馬當局上臺以來,開放陸客赴台觀光,兩岸包機直航,全面實現“三通”,直至陸客赴台個人遊,兩岸交流更加方便、便捷,帶動了新一波陸客赴台高潮,引發了新-輪交流熱,兩岸民眾自由流動與交流終于美夢成真。陸客赴台個人遊的開放。不僅使兩岸人員往來增加,更重要的是開啟了島內社會與大陸社會面對面的零距離接觸機會,極大增進了兩岸民眾相互間的瞭解,消除了誤會、敵意,更有助於拉近兩岸民眾心與心的距離,加深相互間血濃于水的真情實感。

二是有助於促進台灣經濟發展。自2008年7月18日首批大陸13省市開放陸客觀光團赴台後,兩岸觀光旅遊業一發而不可收,為台經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據統計,至今年4月底的近5年來陸客赴台旅遊觀光累計為台創匯超過2700億元(新台幣,下同),帶動了兩岸航班增加,促進了旅館投資及觀光相關產業的發展。這些成果也有陸客赴台個人遊的功勞。個人遊開放後,兩岸直航班機當即從每週370班增至500班;個人遊以每名陸客在台停留7天計算,預計每年可為台創造91至195億元的商機;隨著陸客赴台個人遊的市場成熟與擴大,將有助於帶動觀光產業的均衡發展,讓整體政策效益雨露均沾。

三是具有積極潛在的政治催化效應。個人遊對民進黨具有潛在的政治催化效應。台南市長賴清德原稱兩岸直航後,“木馬屠城記”會在台上演,並以影響經濟發展為由將台南機場遷走;後卻積極採取措施吸引陸客赴台南個人遊,爭取開通台南與大陸固定航班,邀廈門百對新人赴台南舉辦古典婚禮;高雄市長陳菊曾爭搶個人遊頭香,市政府協調航空公司配合開發路線,專門規劃多條個人遊線路。隨著陸客個人遊的開啟、擴大,兩岸很難退回到過去老死不相往來的封閉狀態。台學者分析認為,當人員開放交流互動時,政治、社會、經濟、文化,乃至於情感層次都將產生一定程度的相互連結,形成一股不可阻擋的趨勢,並具有不可逆性。未來既便民進党重新執政,也很難逆流而動。

四、對陸客赴台個人遊的幾點建言

陸客赴台個人遊政治、經濟意義重大,兩岸應攜手努力克服制約個人遊的種種不利因素,促進、推動赴台個人遊這一旅遊產品健康、更好地發展。

一是進一步簡化手續方便個人游的申請、出行。要從政策調整入手,設法簡化手續,放寬限制,縮短整個赴台手續辦理的時程,使遊客從提出申請到成行能在短時間實現,確實能按自己的意願安排行程。附屬的“財力証明”或降低標准,或予取消。

二是設法降低費用提升個人遊的競爭力。整合資源,在各環節上設法減少費用,大到機票、住宿,既然個人遊仍系“團進團出”方式,機票、住宿由旅行社代辦,應該可以訂一些優惠、打折機票,幫助提供一些具有資質條件較好的民宿供選擇,既經濟實惠,又住得舒適、放心;小到一些証件辦理費用,也應規範合理。同時可辦理高、中、低檔不同類型的個人遊產品,以滿足不同層次、不同條件的客人需求。此外,在免稅優惠辦理上,應盡量方便遊客,增強遊客赴台個人遊誘因。

三是加強個性化的配套服務提高品質。純粹赴台個人遊的陸客,到了台灣雖充滿好奇,卻也是人海茫茫,弄不好會浪費寶貴時間、花許多冤枉錢,又不能玩得盡興。所以,兩岸旅遊業者應推出一些經濟實惠的個性化套餐,如“一日遊”等,方便遊客行程,相信會受歡迎;集中為個人遊陸客舉辦富有當地民俗特色的活動,既增進陸客對台灣風土人情的瞭解,又為兩岸民眾提供零距離接觸平臺,增進雙方的瞭解和友誼。

四是對一些複雜問題加強指導減少後顧之憂。由於法律方面的差異,兩岸在投保、理賠、投訴方面存有差異、赴台個人遊陸客對這些法律知識知之甚少。兩岸職能部門、旅遊業者都應加強這方面的宣傳教育,提供小冊子、甚至是具體指導,使個人遊陸客事先知道該不該投保、如何投保;事後遇有問題知道如何投訴、索賠,必要時應提供法律援助,確保他們的權益不受損害,無後顧之憂。

(楊澤軍 桑登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