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3年期社會房屋申請確定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昨日公佈,在6146份遞交的申請表中,3841份被接納,佔62.50%;2305份被除名,佔37.50%。
相關名單於昨日起至下月10日在房屋局內停車場張貼,申請人可於限定時間內前往房屋局及指定地點查閱,另可透過房屋局語音電話及瀏覽房屋局網頁查閱,亦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房屋局查詢。
2013年期社會房屋申請於2013年5月22日至8月21日接收申請表,期間派出約22600份申請表,共收到6146份申請表。房屋局於2014年10月8日至23日張貼臨時輪候名單及除名名單,在名單公佈期間約有2000人次向房屋局查詢,當中有104戶遞交檔作資料補正,以及收到348份聲明異議。
在接收到申請人的補正資料及重新審查後,於104戶遞交檔作資料補正中,有83份申請獲接納。另對於348份聲明異議,經分析聲明異議的內容及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檔後,獲接納的有48份,放棄有關申請的有1份,其餘299份不獲接納;不獲接納主要原因是當事人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明檔,房屋局無法核實其聲明異議理據的真確性;對於不獲接納者,房屋局已透過公函回覆。
2013年期確定輪候名單獲接納的申請有3,841份,佔62.5%,被除名的申請有2,305份,佔37.5%;在2,305份除名名單中,由於部份申請有多於一個除名原因,故除名原因有3,022個,當中有879個是在規定期限內未補齊檔或補正資料,尤其以欠交“每月收入證明”、“結婚證明”及“失業聲明”所佔的比例較高;以及有632個超出收入或資產淨值上限,上述兩個原因合共佔50%,其餘除名原因包括申請期結束前三年內有物業、放棄申請、家團成員及其配偶已登記於經屋家團、四厘或利息補貼等。
2013年期社會房屋確定輪候名單申請人可於2015年3月31日前向房屋局提出申請《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1至2人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1,650元,3人或以上家團每月補助金額為2,500元。房屋局呼籲確定輪候名單申請人無需急於提交住屋補助之申請,因其效力追溯至2015年1月1日,即申請獲批准後,可領取由2015年1月起之補助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