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宋楚瑜訪問大陸宜達成新共識內容

中國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率團訪問大陸進行「緬懷之旅」、「經貿之旅」和「破冰之旅」,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主任陳雲林達成了十項共識〔大陸方面公佈的是十二項共識〕。此舉氣得民進黨當局直跳腳,指責其削弱了「三.二六遊行」的效果和「民氣」。其實,實情並不止於此,而且還是凸顯了《反分裂國家法》是「和平之法」、「以民為本之法」的性質,因為十項共識正是貫徹落實《反分裂國家法》第六條關於祖國內地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的規定的具體措施。

正因為邀請台灣地區政黨人士到祖國大陸參訪,具有連消帶打地反挫民進黨當局煽動民粹、詆毀攻擊《反分裂國家法》氣焰的功能,故北京就更應當趁熱打鐵,繼續主動邀請台灣地區的政黨人士前往大陸參訪,並與之達成更多的貫徹落實《反分裂國家法》第六條規定的共識。不但應當邀請認同「九二共識」、反對「台獨」、主張發展兩岸關係的政黨,也適宜考慮邀請民進黨中並不認同「台獨」政治主張的人物,以適當的名義訪問大陸。這樣做,將能收到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集中力量打擊一小撮「台獨」分裂勢力的功效。

其實,北京方面對此早就已有所部署。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賈慶林在會見江丙坤時,就代表中共總書記胡錦濤邀請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訪問大陸。據說,連戰已欣然接受了此邀請,並醞釀在訪問大陸期間與胡錦濤簽署「不獨不武五十年不變」和平協議。陳雲林在接受台灣TVBS電視台記者訪問時,也表示歡迎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訪問大陸。

對於陳雲林釋放的這一友好訊息,宋楚瑜和親民黨高層頓時打翻了五味罈,酸甜苦辣齊湧上心頭。一方面,他們認為前往大陸作「和平之旅」,本來是宋楚瑜早就已作籌劃,而江丙坤與陳雲林所達成的十項共識,其實大陸方面原本是準備奉送給宋楚瑜的。但只不過因為是大陸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使宋楚瑜認為不宜在「三.二六遊行」發生後即執行「和平之旅」計劃,而讓因對「扁宋會」極度不滿並擔心會遭議題邊緣化的國民黨,甘冒「投共賣台」政治風險,搶在親民黨之前訪問大陸,從而摘下了原本應是留給宋楚瑜的十項共識「果實」,因而溢滿酸味。另一方面,卻又為國共兩黨十項共識與「扁宋會」所達成的「十項共識」的內容頗為接近,等於是北京已默認「扁宋會」而沾沾自喜,並為陳雲林主動邀請宋楚瑜訪問大陸大喜過望,據說已正暗中加快為宋楚瑜「登陸」作準備。

然而,江丙坤訪陸帶回了國共「十項共識」,連戰訪陸也將會簽署「不獨不武五十年不變」和平協議,這就將使宋楚瑜訪問大陸最擔心將會「空手而歸」。因此,北京方面倘為了表達善意,似也宜在落實貫徹《反分裂國家法》第六條關於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規定議題上,與宋楚瑜達成某些共識,特別是並未收納進國共「十項共識」的新舉措。

實際上,維護台海和平穩定、發展兩岸關係的措施,還有許多潛力可挖。比如,可向台灣地區的律師、醫師、會計師、建筑師等專業人士給予國民待遇,讓他們在考取大陸專業資格後,在大陸執業。這樣做,是有利於落實胡錦濤關於「凡是有利於台灣人民利益的事,都應盡力去做」的指示的。實際上,現在有一百多萬名台商、台幹、台勞及其家屬在大陸地區工作、生活,這就對適合台胞習慣的律師、醫師、會計師、設計師等專業服務,產生較大的需求。讓上述專業人士透過參加大陸專業考試而可在內地執業,將可滿足到大陸台胞的需求,及解決他們對內地律師不能前往台灣為他們提供跨海法律服務,台灣律師也不能到大陸執業而產生的困難。而且,由於在國際慣例上,一國的律師不能到他國執業,故允許台灣律師到大陸執業,這實質上等於是他們已承認自己是中國公民的身份,有利於彰顯「一中」原則。

與開放台灣農產品到大陸銷售有助於爭取南中台灣民心有異曲同工之妙的是,台灣地區修讀法律、醫學、會計學等專業的人士,大多是政治意識偏「綠」〔而修讀政治、外交、經濟等專業的,則大多偏「藍」〕。如果能讓他們到大陸執業,有助於他們降低對大陸的誤解甚至是敵意。

又如,現時有數萬台灣學子在地區的大學讀書。由於台灣當局至今尚未採認大陸學歷,而且大陸教材與台灣社會實踐也並不能完全銜接,故他們在返回台灣地區就業時,將會遇到一定的困難。如果北京能向他們提供國民待遇,讓他們在大陸地區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就業,甚至是讓他們參加國家公務員錄取考試,就不但將有利於爭取台灣民心,而且也在潛移默化中提升他們對「同是中國人」的認同感。

再如,可具體落實國家領導人提出的可讓台灣地區以適當名義參加國際社會活動的承諾,在宋楚瑜與陳雲林會面的所達成的共識中,加入讓台灣當局以適當名義參加國際組織活動,如以「中國台灣紅十字會」的名義,作為觀察員出席「世界衛生大會」等的內容。

總之,在宋楚瑜訪問大陸時,如也能達成除國共「十項共識」之外的各項共識,就必然能激發台灣地區各政黨爭相攀比,搶著到大陸收獲「共識」果實的熱情。這就必定能更好地發揮《反分裂國家法》的效力,在台灣人民心中筑起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的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