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台海政策為何推出兩個不可分割主張?

美國國務卿賴斯在訪問日本、韓國、俄羅斯和中國,並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討論朝核危機之後,前日應美國著名保守智庫傳統基金會邀請,發表《變動中的東北亞局勢》演說。她在演說中提出了兩個「不可分割」的論點:美國的台海政策為整套包裹不可分割,台海情勢與朝核問題掛鉤不可分割,詮釋了美國對台海政策的最新主張,尤其是有關台海情勢與朝核問題掛鉤不可分割的主張還是首次提出。這兩個「不可分割」將會對台海局勢發展產生甚麼樣的影響?值得關切。

賴斯在談到美國的台海政策為整套包裹不可分割這一主張時指出,美國對台政策是基於「一個中國」、「三個公報」,也依據《與台灣關係法》及協助台灣自我防衛的承諾。賴斯強調,她一向都告訴中國,這些是一整套的包裹政策,不能區隔切割。這整套政策的意涵,就是美國期望兩岸任何一方--台灣和中國大陸,都有責任不涉及任何可能導致現狀不穩定或者改變現狀的行動。

賴斯所指的台海政策與朝鮮問題掛鉤兩者不可分割,則內容較為單薄:不希望華盛頓為朝鮮問題頭痛之餘,在台海又出現不必要的意外,而這是台灣目前可以為美國做的事情。

關於美國的台海政策為整套包裹不可分割的主張,應是舊調重彈。實際上,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以來,美國政府就一直既強調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恪守三個「中美聯合公報」,敦促台灣海峽兩岸進行和平談判,又宣稱將嚴謹執行《與台灣關係法》,遵守不放棄關於協助台灣自我防衛的承諾。但隨著台海情勢發展以至國際局勢變化,側重點有所不同。每逢台灣當局偏離「一個中國」原則,向美國履行三個「中美聯合公報」進行挑戰,或是國際局勢發生重大變化,美國需要中國的合作之際,華盛頓的「台海鐘擺」就擺向了「一個中國政策」及「中美公報」的一邊。反之,倘中國大陸對台灣進行「文攻武嚇」、台灣當局擺出一副「委屈」相,而國際形勢又相對較為平緩之時,美國的「台海鐘擺」就擺到海峽東側來。尤其是一九九六年台灣地區實行第一次「總統」選舉,解放軍進行導彈演習時,美國太平洋艦隊就派出了航空母艦戰鬥群馳駛台海,就近「協防」台灣。

不過,由於陳水扁一再消費美國的「協防」承諾,陸續拋出抵觸「一個中國」原則、挑戰三個「中美聯合公報」的政治議題,包括「一邊一國」、「公投制憲」、「台灣正名」、「終統」、「變更國土新憲」……等,使到華盛頓的「台海鐘擺」,近年多是擺向了台海西側。而且,不再相信陳水扁關於拋出此類政治議題只是為了「島內消費」、「選舉操作」,並不打算真正實施的解釋,反而認清了陳水扁把個人政治野心及操弄議題置於區域安全與全民利益之上的本質,並將他是否兌現「四不」諾言與其是否具有「執政能力」掛起鉤來。再加上國際反恐鬥爭需要中國配合,近日朝核危機的爆發更需中國合作,因而使中美關係進入「史無前例的密切」階段。相對地,美國曾私下警告陳水扁,不要做「金正日」,迫使美國更緊密地與中國合作。在此意義上,賴斯所說的將會信守「一中」及「中美公報」,應是可信的。

但為何賴斯又強調《與台灣關係法》及協助台海自我防衛,並將之與「一中」、「中美公報」掛起鉤來,而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主任楊甦棣昨日又「適時」地公開發表談話,敦促朝野「立委」必須在「立法院」本會期內通過「軍購案」?看來,這主要是在「中美關係史無前例密切」的情勢下,出於美國的平衡策略考量,以避免「傷害」台灣「老朋友」,及在美國中期選舉中刺激保守選民的選票流向民主黨。

實際上,在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及中共中央推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執政主軸之後,美國人早就判斷,中國人在二十一世紀的頭二十年內,將緊緊抓住難得的發展機遇期,一心一意、集中精力進行經濟建設,無意武力攻台,除非是台灣地區發生「台獨」事變。因此,所謂「協助台灣自我防衛」之說,只是一個「空包彈」,哄哄台灣當局及美國國內的某些政客而已。何況,即使是北京針對「台獨」事變對台用武,也因為「台獨」事變的本身就已踏到了「一中」原則及「中美公報」的「紅線」,美國要「協助台灣自我防衛」也就失去了正當性,此時這個「協助防衛」的承諾,就將會成為一張廢紙。

因此,賴斯所說的「一中」原則、「中美公報」與《與台灣關係法》及「協助台灣自我防衛」為美國台海政策整套包裹不可分割之說,要將之放置在美國需要中國在國際反恐鬥爭尤其是反制朝鮮核武的大環境之中來解讀。當然,「一中」原則是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所承認,「中美公報」是國際雙邊協議,而《與台灣關係法》只不過是美國的國內法,這種把國際法與國內法相同併論的說法,是不足取的。而且,所謂「協助台灣自我防衛」之說,也是干預中國內政的行為,不符國際關係準則。

至於賴斯這次首度把台海情勢與朝鮮問題掛起鉤來,聲稱「兩者不可分割」,還要求台灣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卻倒是值得關切。賴斯的這番話,可以分為兩個層次理解:一、台灣當局必須遵守「一中」原則,不要在台海局勢中搗亂,給正在為朝鮮問題頭痛的美國添亂。二、暗示台灣的利益不會在美國因朝核危機而與北京加強合作的過程中被犧牲掉,並要求台灣當局在解決朝核危機中發揮作用,包括加入對朝鮮進行制裁的行列,防止朝鮮武器進出口等。前一點,合情合理,無可非議。後一點,則等於是向台灣當局提供參與國際事務活動的舞台,有違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和三個「中美聯合公報」的精神,是干預中國內部事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