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臨全會議程與謝長廷理念南轅北轍

台灣地區的兩個最大政黨--中國國民黨和民主進步黨,昨日都召開每周例行的中常會,會議的內容也都是與兩黨即將舉行的全國代表大會有關,而且也都含有修改黨章的議題內容,當然也都是與「總統」大選有密切關連。但其客觀效果卻有可能是正好相反,國民黨修改黨章是為馬英九參選「總統」解套及增加助力,而民進黨修改黨內規章尤其是修改黨名,卻將會為謝長廷參選「總統」製造障礙。

中國國民黨的中常會通過了將向全代會提交的黨版「黨章修正案」。其中除刪改「大陸地區精神黨員」條文,是為了深化國共黨際交往創造更有利的條件之外,在黨的「信念」條文中增列「以台灣為主」內容,是為了能讓馬英九在明年「總統」大選中爭取到更多中間選民的支持(詳見本欄昨日分析評議)。至於有個別黨代表建議將黨名中的「中國」刪去,則並未被納入黨版「黨章修正案」中。估計,提出此議的黨代表將會以「黨代表連署提案」的方式,在十七屆二次全代會中臨時提案,但獲得通過的可能性並不高。

這邊廂,民進黨的中黨會也確定了「臨全會」的程序和議程,其中一項是修改黨名,將黨名改為「台灣民主進步黨」。但謝長廷對此議題持有異議,認為不需要為了一人或一次選舉而修改黨名。此事與民進黨中央要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但遭到謝長廷反對,認為將會影響其選情的情況,如出一輒,都將不利於謝長廷爭取更多中間選民的支持。就此,在民進黨內,形成了一種黨中央不但未能積極為謝長廷參選「總統」加分造勢,相反還製造障礙的詭秘氣氛。

其實,民進黨這次計劃在六月三十日召開的「臨全會」,純屬多餘。本來,是曾任台北市黨部主委的中常委黃慶林等人,為了不滿「十一寇」羅文嘉、沈富雄等人參加「不分區立委」初選,決意串聯十多位縣市黨部主委連署,提案召開「臨全會」,以修改《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封殺羅文嘉等人名列「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安全名單。但黨內初選的結果,羅文嘉、沈富雄等人都未能擠進安全名單,因而黃慶林等人提案召開「臨全會」,也就成為多餘。不過,黨中央仍決定如期召開「臨全會」,對黨代表提案的「黨章修正案」和「黨內規章修正案」進行討論決議。並也決定,在八月下旬召開第十二屆第二次「全代會」,為謝長廷和黨籍「立委」參選人宣傳造勢,並對「正常國家決議文」進行討論表決。

盡管黃慶林等人提出的「排藍民調」方案,已將羅文嘉等人排斥在下屆「立法院」的大門之外,但他們仍不死心,要把「排藍民調」制度化和常態化。為此,「臨全會」的其中一項議題--「黨內規章修正案」,就是要將在這次初選中採使用的「排藍民調」方式,正式納入《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中。在這種提名機制之下,今後民進黨提名的候選人,都將是偏激的「台獨」原教旨主義者,民進黨就將拋棄「新中間路線」,再次向深綠政治光譜移揶。這與謝長廷提出的「和解共生」競選路線,形成強烈的落差。

「臨全會」將要處理的另一項提案--修改黨名提案,更是與謝長廷的競選政策對著幹--在民主進步黨的黨名的前面冠以「台灣」地名,這對於謝長廷「和解共生」的政治主軸及爭取更多中間選民支持的競選策略,有損無益。如再加上八月下旬的「全代會」,審議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就更是只能為謝長廷添亂。因此,謝長廷對上述幾個提案,都有所不滿並公開表態反對,直陳對選舉不利。

如果說,這是在黨內初選中敗下陣來的「游中央」故意與謝長廷過不去,也許是有點冤枉了他。這是因為,除了「正常國家決議文」確實是由游錫(方方土)主導之外,「黨章修正案」和「黨內規章修正案」都並非是游錫(方方土)的主張,而是黃慶林、沈國榮等黨代表的個人行為。原來,按照民進黨黨章規定,「臨全會」議案只要有十名黨代表連署便能提出,如此低的「門檻」當然會給某些黨代表攪局提供了便利。而且,據說光是在黨名前冠以「台灣」的提案,就有兩個之多。既然符合程序,也就只能將之列入「臨全會」的議題。

然而,沈國榮等人提出將黨名改為「台灣民主進步黨」提案的「理由」,居然是為謝長廷助選:將黨名改為「台灣民主進步黨」,好在選舉時跟中國國民黨作明顯區隔,並操作成「台灣對決中國」的選舉。這種似是而非、與謝長廷「和解共生」背道而馳的助選理由,只能讓謝長廷哭笑不得。

其實,即使不計黨名加註「台灣」,被謝長廷認為是不利於他的選戰,就是從黨的歷史看,這也是對謝長廷所投下的「不信任票」。這是因為,在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決定組黨時,「民主進步黨」這個黨名就是由謝長廷力排眾議提出的。當時「編聯會」和「公政會」的關係相當緊張,但這兩個組織謝長廷都有參加,也都扮演重要角色。他分析認為,「編聯會」來自新生的力量,代表「進步」的取向;而「公政會」則代表「民主」的包容。如果只有「進步」而沒有包容,只有力量沒有愛,最後會是個「法西斯」黨;而只有愛和包容,最後也將墜落,出現一些包工程之類的貪污腐敗所為。所以除了一個「進步黨」之外,還要有一個「民主黨」。兩者合二而一,就是「民主進步黨」了。

謝長廷的這個見解,得到了多數與會者的贊同。但在黨名前究竟是冠以「中國」或 台灣」時,卻發生了激烈的爭論。謝長廷就來個「中間落墨」,建議不冠以任何地名,以避免「中國結」與「台灣結」的困擾。最後,會場內逐漸形成了黨名不加冠地名的共識。

有此背景,如今有黨代表連署要將民進黨的黨名冠以「台灣」,這豈非是要刮謝長廷的臉光?

更正:昨日本欄第九段「十六全」為「十七全」之誤,合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