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民進黨籍高雄市長陳菊當選無效後,整個綠營都如喪孝妣,悲觀失望,但也刺激反彈,強烈支持陳菊必須「上訴到底」。不過,這些反應尚算在正常及可以理解的範圍之內。但陳水扁的反應,則頗為兀突,簡直可說是氣急敗壞,與止失措。他公開批評一審法官,嚴重干預司法,把「陳總統」的位階降格為「陳律師」--陳菊的辯護律師。這種「國家元首」干預及挑戰司法的行為,與世罕見。
昨日,陳水扁趕到高雄市,在市長官邸與陳菊密談了四十分鐘,策動了陳菊進行上訴及擬定了上訴策略,並為陳菊打氣。結束密謀後,陳水扁公開說,「從未見過這樣的判決,這是甚麼世界?玩笑未免開得太大了,開台灣民主玩笑,開台灣司法玩笑,也開高雄市民和查察賄選玩笑,無法接受這樣判決的結果」。他還聲稱,上訴後陳菊二審「穩贏」。此言一出,引發社會一片嘩然。這是因為,綠營中人對陳菊被一審判決「當選無效」表達不滿,盡管也有「藐視司法」的成份在內,但基於政黨政治原理,人們對此尚是可以理解。但是,陳水扁雖然是民進黨籍,他也是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並當選,但基於必須嚴守中立的「全民領袖」原理,也基於司法獨立原則,他是不應干預司法,直接批評陳菊「當選無效」案,並向承審案件的法官「發炮」,大罵法官是「開玩笑」的。這樣做,嚴重衝擊作為社會最後一道公正守護網的司法公正,而且也企圖影響二審判決的公正,讓二審法官產生「寒蟬效應」,屈服於他陳水扁的淫威之下,違心地推翻一審法院的判決。陳水扁這樣做,開創了領導人干預司法的先例,也使陳水扁自己的位階大為「降格」,堂堂的「總統」竟然當起了陳菊的辯護律師。但這位自稱為「台灣大學法律系高材生」的「陳律師」,卻只懂得政治謾罵,而未有從法律層面分析一審判決書的內容並從中找出「上訴」理由,故他的言論也不見得有甚麼高明之處,就是替陳菊辯護的人士,其理論都要比陳水扁高明得多。
為何陳水扁會對陳菊被判決「當選無效」如此氣急敗壞?當然是極為不滿作為位於民進黨「大本營」高雄市的法庭,竟然對民進黨是「一點面子也不給」,作出與民進黨希冀相反的判決。但這僅是陳水扁的表面及共通性理由而已。作為陳水扁本人,他極為擔心他本人所捲入的幾宗官司,如「三•一九槍擊案」,「國務機要費案」等,法官也同樣是對他「一點面子也不給」。前者,藍軍會受「當選無效」宣判所鼓舞,進行翻案;後者,雖然目前陳水扁在「總統」任內,是享受刑事豁免權,但他的未完成任期畢竟只剩下一年,卸任後就是平民百姓之身,「國務機要費案」的定罪和刑責就將不受豁免。另外,二零零四年「總統」選後藍營提出的「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案」,雖然法院已作出有利於陳水扁的宣判,但高雄地院對陳菊「當選無效」的宣判,其對「罷免法」精神及條文內容的理解及所闡釋的理由,對當年高等法院的宣判結果,有著很強的針對性,就像「特支費案」北檢與南檢的司法理解是南轅北轍那樣。如果連戰、宋楚瑜及藍軍團隊受此啟發,要求重審該案,或即使礙於司法程序而使重審請求被駁回,但所形成的「陳水扁當選無效」輿論壓力,也足以使陳水扁坐立不安。
從陳水扁的干預和挑戰司法,間接公開向二審法官施加壓力,再加上高雄市是民進黨「大本營」的現實背景看,倘陳菊正式上訴,承辦法官所承受的壓力也就可想而之。要不,是屈服於權貴,判陳菊上訴得直,但也不排除二審法官同樣也是只看法律,不問藍綠,壓力越大,越是堅持獨立審判。
倘事態的發展是後者,形勢也不能盲目樂觀。這已不單止是高雄市長重選,捲土重來的黃俊英未必能得到甚麼便宜。--倘是黃俊英與已被司法證實是「選風不正」的陳菊對決,選民們「還黃俊英一個公道」的心理,當然是對黃俊英有利。但問題是,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陳菊倘敗選就不能在重選中再作候選人。民進黨為了保衛「大本營」,就必然會推出強悍有力的候選人,黃俊英就佔不到甚麼便宜。
而更深一層的危機是,倘若陳菊的上訴被駁回,民進黨人當然會情緒激動,失去理性。以高雄市是「美麗島事件」發生地的歷史,及中南部泛綠支持者大多是草莽英雄,並深受地下電台影響的特性,說不好他們會自發或受動員地走上街頭,暴動抗議。而在此時,恰巧是在「總統」選舉投票日前夕,陳水扁就有機會藉此下達「緊急命令」,凍結「總統」選舉,讓有可能勝選的馬英九徒呼荷荷,並藉凍結旨在保護人權的法律,向藍軍大將大開殺戒。倘此,台灣人民的「求和平,求穩定,求發展」良好願望的實現,就將大幅推後,台海局勢也將永無寧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