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民日報》昨日報導,就選舉委員會主席馮文莊日前接受一家報刊專訪時所稱,博彩公司作為公共機構,不應該介入立法會競選,而應該堅持中立,「澳門發展聯盟」〔第九組〕第二候選人蘇樹輝表示「費解」。他指出,並沒有任何一條法例訂明博彩公司是公共機構,博彩從業員當然可以自由組隊參加競選,他相信博彩公司可以作出自由選擇。
這是自澳門特區第三屆立法會選舉進入實質操作程序後,首次發生候選人與選委會負責人「呎上」的「事件」。而且,由於「事件」涉及到對「選舉法」的理解,而選委會主席馮文莊又是法官,卻受到了候選人的「挑戰」,就更顯得該「事件」有點兒弔詭。
其實,對於該「事件」,或許可從兩個層面去分析,亦即馮文莊所指的「選舉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共機構不應介入立法會選舉,而須保持中立,可能會有兩種解讀:一、公共機構的成員不應參加立法會選舉;二、公共機構的成員不應參與立法會選舉的競選活動亦即為任何候選人站台助選或提供宣傳方便。蘇樹輝顯然是傾向於第一種解讀,而馮文莊所言則是屬於第二種理解。而按「選舉法」第七十三條的文字來看,則是專指「競選活動」亦即後一種情況而言。
然而,問題的關鍵所在,是博彩公司是否屬於公共機構?因為即使是馮文莊在接受某報刊專訪時,也把握不準,因而表示:對於博彩公司是否公共服務承批公司,學術界無一致見解。
其實,博彩公司是否屬於「公共機構」,問題早就已有了答案,就是在行政暨公職局編印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APM〕》一書中,有一節是「公用事業機構」,羅列了二十三家具有公共機構性質的單位名錄,包括澳門律師公會、澳門生產力暨科技轉移中心、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南粵鮮活商品批發市場有限公司、兩家巴士公司…等,都「榜上有名」,但澳門「三牌五方」博彩公司卻是「名落孫山」。按此理解,盡管博彩公司是獲得政府批給博彩牌照方可經營,但卻已並非屬於「專營」,也沒有「公共資本」,更不是「屬公產的財產」,因而並不屬於「公共機構」。
其實,即使是被視為「公共機構」的法定二十三個公用事業機構,也仍是有成員參加了立法會選舉。而此人恰好就正是對馮文莊「公共機構不應介入立法會選舉」言論提出質疑的蘇樹輝──他是澳門港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委員。
但即使如此,公共機構的成員是否不具選舉資格?「選舉法」卻並無此規定。實際上,除了經確定判決宣告為禁治產人、被認定是精神錯亂者、已經確定裁判宣告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之外,屬於職業方面的被選舉權積極資格限制的,按「選舉法」第六條規定,只有下列四類人士:一、行政長官;二、主要官員;三、在職的法院司法官及檢察院司法官;四、任何宗教或被信仰的司祭;是「無被選資格」。按此法律條文規定,公共機構成員並非是積極資格限制被選舉權者。
各國各地區都為防止候選人運用其原有職務或身份上的特殊關係,公器私用,獲取選票,導致選舉不公,而對候選人的積極資格方面亦即對某種職務或身份者進行嚴格限制。各國各地區的規定不一,寬鬆有別,但較為共通的 慣例則是,除了「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法」所規定的「四種人」之外,還有軍人、選務人員、公務人員、與政府訂有公共工程契約或有財務關係者、學生等。即使是比照上述國際慣例,博彩公司人員似也是不屬於「參選人積極資格限制」之列。
不過,由此也給我們一些啟迪,就是「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法」對「參選人積極資格限制」只訂定為「四種人」,但有過於寬鬆之嫌。其中最大的漏洞,是並未明確將選務人員納入第六條「無被選資格」規範的對象,亦即不是以「剛性條款」規範,而只是在第十三條「委員會成員通則」中規定「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成員不得為議員候選人」,亦即只是以「柔性條款」規範,顯出限制選務機構人員參選資格的剛性力度不足。而且,第十三條只是規定選委會成員不得成為議員候選人,卻並未象其他一些國家、地區的「選舉法」那樣,也明確規定辦理選舉事務人員,包括行政暨公職局主理選務工作的公務人員、選舉活動中的監察人員、投開票站的工作人員等,不得成為各項選舉的候選人。澳門的「選舉法」存在這一漏洞,很容易會產生候選人兼辦選務亦即「職員兼裁判」的情況。即使是他們能以中立立場辦理選務,也難脫道德上可能的危險。因此,未來立法會在對「選舉法」進行修訂時,是有必要考慮到這一點的。
關於公務人員參選問題,各國各地區的做法不一。有規定允其事前帶職參選,但須於當選就職後辭去原職的;有在參選時,視為自動辭去原職的;但更多的是事先既不允公務人員參選,甚或即使辭去原職,亦須受一段時間內不得參選的限制。在我國的台灣地區就明文規定,公務人員不得參選「立委」、縣市長等公職,倘參選必須辭去公務人員職務。不論是政務官還是事務官,均是如此。這樣做,是為了避免現職公務人員參選,將會藉職務之便而影響選舉,造成不公。而 在今次澳門立法會選舉,有不少人是現職公務人員。盡管「選舉法」規定,自候選名單提交之日起,候選人及候選名單受托人有權獲免擔任公共或私人職務,但這也是屬於「提供參選方便」,而非「限制參選資格」,不可相提併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