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中國的第一個「文化遺產日」。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政府也熱烈響應,並具體由文化局舉辦推廣被納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澳門歷史城區」的各項活動,提出了「保護文化遺產,守望精神家園」的口號。但奇怪的是,前一時間還在派出人員到世界各地宣傳推廣「澳門歷史城區」的旅遊局,卻在中國「文化遺產日」當日及前後消聲匿跡了。而與文化局、旅遊局同屬社會文化司司長領導的社會工作局,更是在首個中國「文化遺產日」的前夕,公開宣佈了拆卸具有文物意義及價值的「藍屋仔」,並將之重建為十四層高大廈的消息。同是屬於一個「老竇」的幾個局級部門,對文化遺產的態度竟然是反差如此強烈,真使人產生澳門特區政府是否存在「政令不一致」問題的疑竇。
有這個「疑竇」,雖然可能會令特區政府各相關大小官員心情不爽。但千萬不要發怒,請看看昨日新華通訊社所播發題為《中國政府冷靜應對世界遺產地「旅遊熱」》的述評,就可釋懷。--文中說,「作為一個世界遺產資源大國,中國諸多世界遺產地正經受著旅遊經濟快速升溫所帶來的強烈衝擊和挑戰」,「因環境污染、自然災害、過渡開發、遊客壓力等原因,分佈全球各地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面臨著重重威脅」,「保持文化遺產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延續性,是所有文化遺產工作包括旅遊開放在內應遵循的最高原則」,「中國一些世界遺產地在旅遊市場的高壓下,開始採取遊客限量,錯峰遊覽,景點輪休等手段,疏導遊客壓力,促進遺產地旅遊業可持續發展」。這些論述,為澳門特區正確處理好保護世界文化遺產與促進本地區旅遊業之間的辯證關係,既提供了理論觀點,也敲響了預警鐘聲。
實際上,正如聯合國《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主旨那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所以要接受各會員國申報「世界遺產」,就是因為面對「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越來越受到破壞的威脅」,而必須從制度上對世界遺產加以保護,而根本上不是甚麼「為了促進旅遊業發展」。當然,將一個地方認定為世界遺產,確是等於為它做了一個巨大規模的廣告,直接導致赴當地旅遊的人數迅速增加。但這將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歐洲部主席羅斯利所說的那樣,「過渡的旅遊業將破壞和污染遺產地獨特而原始的環境,對當地的文明構成了威脅,而且降低了遺產地之所以成為令人向往的旅遊地所具有的特色。」
這就要求遺產地的管理者能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控制住旅遊業的膨脹發展給不可替代的珍貴自然文化資源所帶來的不利影響,遏制破壞世界遺產地所持有的價值。必須看到,旅遊者恰恰是被這種資源和價值吸引來的。一旦遺產地所擁有的「令人向往的旅遊地所具有的特色」消失殆盡,那遊客也一 ?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因此,我們必須擺正保護「澳門歷史城區」與發展澳門旅遊業的關係。應以「保護」為主,旅遊輔從,不要本末倒置。其實,近日特首何厚鏵在第三屆「泛珠區域合作和發展論壇」活動上已經指出,「澳門地方很小,不可能無限量接待所有遊客,這不單令本身旅遊資源的素質無法往上提升,還有可能在一段時間內造成負面的衝擊。」雖然這是特首針對「實現無障礙旅遊」而抒發,但對擺正保護「澳門歷史城區」與促進澳門旅遊業發展的關係,也具有很強的適用性。
特區政府不但必須嚴格執行《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公約》的規定,保護好已被納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澳門歷史城區」,而且也應防止出現「保護文化遺產絕對化」的不良傾向,忽略未被劃入「澳門歷史城區」範圍內的其他文物建築。近日發生的「拆卸藍屋仔」事件,就是一個嚴重的警訊。
而從「拆卸藍屋仔」事件中,使我們感覺到,十四年前訂定的「文物建築名單」,已不完全適應澳門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尤其是「澳門歷史城區」已經「申遺」成功的需要,有調整增補的必要。其中最令人詬病的是,當時的澳葡政府並未考慮到對廣大澳人進行愛國愛澳教育的需要,而忽略了在中國近代革命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紀念建築物。比如,孫中山先生當年在澳門進行革命活動的「中西藥局」、「鏡海叢報」、「濠鏡閱書報社」等的遺址,及「國父紀念館」、新四軍軍長葉挺將軍在澳門的故居等,就未收錄進去,致使其中大部份已被拆卸。這些建築物,其實有些其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建築藝術價值,如葉挺故居、「國父紀念館」。因此,特區政府有必要根據「澳門歷史城區」「申遺」成功的新形勢及回歸後進行愛國愛澳教育的需要,調整「文物建築名單」。另外,更需要加快進行研擬保護「澳門歷史城區」法案以至保護全澳性的文化遺產的法案的工作,並結合舊區改造的拆遷補償制度,在法案中規範好被劃為文物建築的徵用補償優惠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