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藝館不能拆卸相反應列作保護文物建築 綜藝館不能拆卸相反應列作保護文物建築

據報導,在最近一次的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平常會議的議程外發言中,梁慶球委員發言指出,在澳門土地資源十分緊缺的情況下,綜藝館及其周邊建築物的佈局明顯有浪費之虞。而且綜藝館的硬件已跟不上社會發展之需,周邊建築物如旅遊活動中心、青年中心、體育發展局、停車場等設施亦與綜藝館環境格格不入。因此,他建議民署考慮拆建綜藝館,使之能配合時代發展之需。同時利用其周邊土地重新規劃新的辦公大樓,把民署分散各區的行政部門集中到新址辦公。既方便部門間的聯繫,還可以減少租用場所的租金等。此外,還可考慮設置如市民服務、社區中心、公共停車場、巴士站、的士站等服務等設施。對於梁慶球的建議,民署管委會代主席譚偉文回應說,相關建議牽涉面甚廣,需經廣泛深入的分析。

梁慶球的建議,如以單純技術觀點衡量,頗有道理。尤其是在「澳門歷史城區」已經「申遺」成功,而民署大樓又是作為「澳門歷史城區」的重要組成部份,有必要考慮讓民署管委會及其輔助辦事機構遷出,讓本澳市民及外地遊客參觀遊覽之下,以拆卸綜藝館來興建新的民署總部大樓,確是解決「世界文化遺產」建築物與公家單位繼續佔用辦公之間矛盾的一個較佳辦法。

然而,從政治角度看,拆卸綜藝館,可能會形成「消滅澳門回歸紀念建築」的客觀效果。實際上,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深夜至二十日日間,澳門回歸的幾場典禮活動,主要是在澳門文化中心花園館和綜藝館進行的。其中在花園館進行的是中葡兩國政府聯合主持的澳門政權交接儀式,而在綜藝館進行的則有兩場,分別是澳門特區成立暨特區政府宣誓就職儀式,及澳門特區成立慶典。花園館是中葡兩國政府共同出資臨時搭建,而綜藝館則是中國中央政府撥款,利用原有的綜藝館舊建築加以改建。回歸後,花園館曾開放並展出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贈送澳門特區的賀禮,供市民和遊客參觀欣賞;後來,這些賀禮移師綜藝館繼續作常年展出。

因此,這兩座建築物,都具有特殊的政治現實和歷史意義,是澳門回歸的歷史見證。實際上,無論是由曾創作《良宵》(描繪建國初期毛澤東等國家領導人與民主黨派的代表、愛國人士和各方面的傑出人物,雲集在中南海,共渡良宵佳節,歡慶團結勝利,「萬方樂奏有于闐,詩人興會更無前」盛況的巨幅油畫,現藏展於北京毛主席紀念堂)的著名油畫家劉宇一所創作的《千禧--喜慶澳門回歸祖國暨邁進廿一世紀》巨幅油畫,還是由澳門廣西聯誼總會、澳門娛樂服務業聯合商會製作,陳東生、張森茂創作的巨幅油畫《普天同慶》,都是以綜藝館為中軸背景。因此,花園館和綜藝館,應當成為澳門的另類「歷史文物建築」。

遺憾的是,花園館因為是臨時搭建,經委托工程專家檢測之後,認為它難以抵擋高級數的颱風,為消除安全隱患,特區政府不得不決定將之拆卸。在此情況下,有關澳門回歸的慶典的紀念建築物,就只剩下綜藝館這座永久性建築物了。如果也將之拆卸,那就是在客觀上將澳門回歸慶典的「痕跡」,全部鏟除掉。設想,任何一位自認為是愛國愛澳的人士,是都不願見到這種結局的。這個道理,與特首何厚鏵日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所說的,澳●大橋是澳門特區區徽圖案的一部份,不能輕言拆卸,有點相似。

因此,綜藝館不但是不能拆卸,相反還應當加以保護。最好是能趁修訂《文物保護法》及調整受保護文物建築名單之機,將之納入保護文物建築名單,並銘鑄銅牌以記。

何況,雖然近年為了適應舉辦「東亞運」、「葡語運」、「亞室運」的需要,興建了一批新穎的體育館,但在舉辦演唱會及文藝演出的功能方面,它們都不如「老舊」的綜藝館。實際上,這幾年來舉辦的一些大型演出活動,都是在綜藝館進行。如果將之拆卸,如再舉辦大型演出活動,就將難覓場所。

當然,正如前述,為適應保護及開放「世遺」的需要,民署管委會及其輔助辦事部門確是有必要遷出民署大樓。而從新民署大樓地點最理想是在市區中區,其外型也宜帶有一種「公家建築」甚至「官衙建築」特色的要求看,其實舊法院大樓是作為新的民署大樓的的最佳建築。倘新中央圖書館最終是決定利用周邊文化氛圍較佳的原愛都酒店的話,既就不妨考慮以舊法院大樓來作為新民署大樓。日後倘警察總局大樓落成,司警局也搬進去辦公之後,新民署大樓的「地盤」還可擴展至司警大樓去。另外,還可以舊法院大樓周邊的商業大廈作為民政總署下屬部門的辦公地點,就將形成「眾星拱月」的態勢,同樣也可達至「集中辦公,方便部門間聯繫」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