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為二十三條立法使依法施政含有水分 未能為二十三條立法使依法施政含有水分

我國憲法學權威、原澳門基本法草委會委員許崇德教授目前在澳門指出,澳門特區應盡快自行就「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保護國家安全,全面落實、貫徹基本法。他指出,澳門特區的公民和內地的公民,都是中國公民,須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對叛國和顛覆罪作出規定,但由於香港、澳門實施「一國兩制」,「刑法」等有關的內地法律不能適用到港澳。但是,澳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份,公民也不能背叛祖國,故要求澳門特區自行立法。雖然「澳門基本法」沒有規定何時就第二十三條立法,拖一兩年不能說是違法,但從道義上來說,起碼算不積極,落實基本法不力。許崇德又指出,第二十三條是基本法的一個條文,從理論上說,基本法實施時,就要貫徹這個條文。第二十三條一天沒有立法,還不能說基本法已完完全全、徹頭徹尾地實施了。他認為「特別行政區還欠了這筆賬」,繼續拖下去,始終不大好。他希望第二十三條能早日立法,立成一個好的法、有效的法,能防止叛國行為。

許崇德以「澳門特區欠了一筆賬」來形容澳門特區尚未為「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語氣頗重。這也難怪。一方面,正如許崇德所說,「澳門基本法」已在澳門生效了七年,但卻未按基本法的規定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確是「落實基本法不力」,值得「擊一猛掌」。另一方面,澳門特區政府也曾有計劃要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並已列入有關的立法規劃之中,而且進展勢頭也較好。而「民主派」人士也並不反對為二十三條立法,只是要求立法過程中要體現民主精神而已。但只是因為受到香港特區二十三條立法工作受挫的影響,而告停頓下來,至今未有恢復。一個艱苦卓絕的抗日戰爭,也尚且不過是用了八年的時間;但想不到作為澳門特區法定責任的為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工作,七年了仍是未有寸進。由於立法程序需時,相信在澳門回歸八周年之時也無法完成。也就是說,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竟比抗日戰爭還要艱難。這也就難怪,許崇德有點指責意味地認為,「從道義上說,起碼算不積極,落實基本法不力」,「澳門特別行政區還欠了這筆帳」。

「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了澳門特區在維護國家的獨立、主權、統一和安全方面應負責任和義務。本來,維護國家安全,是國家整體事務,完全可以像被納入「澳門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一樣,也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法律適用於澳門特區。但國家為了更好地落實「一國兩制」,照顧到澳門特區的特殊性,而沒有這樣做,只是要求澳門特區「自行立法」。結果,這個「特殊照顧」卻成了「懶人哲學」及「左怕狼右怕虎」心態的藉口和「擋箭牌」,欠了國家一筆賬而不自知。

實際上,澳門特區應立法禁止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區進行政治活動,這是防止外國敵對勢力顛覆、分裂國家,維護澳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必要措施。澳門回歸前,葡國的各主要政黨都在澳門設有支部,結果葡國的黨派鬥爭也影響到澳門,曾經給澳門造成不小的震動。一九八四年前澳督與前立法會之間的衝突,就導致前澳督宣佈解散前立法會,就與葡國黨派鬥爭的影響有直接的關係。因此,為了維護澳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就必須禁止外國的政治性團體組織在澳門進行政治活動,更不能允許外國勢力利用澳門,顛覆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

澳門回歸後,葡國政黨在澳門的支部已經停止了活動。但是,葡國政黨的澳門支部,往往是與澳門的葡裔居民政治團體(公民團體)以「兩個牌子,一套人馬」的形式存在,或是澳門的葡裔居民政治團體(公民團體)與葡國政黨掛?。因此,葡國的黨派鬥爭,不排除今後還將會以各種形式影響到澳門。更值得人們警惕的是,隨著美國賭商在澳門的博彩事業的發展壯大,美國的各種政治勢力甚至是類似中央情報局之類的機構,也必然會藉此便利,以「戴上白手套」的方式滲入澳門,對我國國家安全構成直接或間接的威脅。

但是,澳門特區現?並無任何法律防範和懲治此類行為及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這就形成了國家安全網上的一個「大漏洞」。本來,回歸前延伸到澳門生效的葡國刑法典中含有「危害國家安全罪」一章(此種犯罪是其刑法分則規定的五大類犯罪之一),其中規定了叛國罪、煽動危害葡國罪,陰謀危害葡國外部安全罪、間諜罪、投奔敵國罪等,但因為均是以葡國政權為侵犯對象的犯罪、而且也因其是葡國法律而不能乘坐「直通車」過渡跨越「九九」,故在現行《澳門刑法典》於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頒佈生效時即被廢除。而與此同時,防範和懲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侵犯對象的犯罪的法律條文又未設立,這就形成了「法律真空」,使我國的國家安全有漏洞隱憂。

澳門特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因而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神聖職責。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一國」存在的根本保證,因此實行「一國兩制」首先應當堅持的,就是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但從澳門特區至今尚未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實際情況看,澳門特區確是欠了維護國家安全「這筆賬」。由此角度而言,澳門特區政府叫得噹噹響的「施法治澳」、「施法施政」、「依法行政」,即使不是一句空話,也是含有很大的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