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日君並非是教廷主管對華事務的適當人選 陳日君並非是教廷主管對華事務的適當人選

陳日君主教是一個頗為奇怪的政客。一方面,他似乎是頗為熱心地要為中國與梵蒂岡建交穿針引線,大有要為自己的國家的宗教涉外事務甚至是宗教遏「獨」鬥爭貢獻心力的意思;另一方面,他卻又在香港特區攪風攪雨,煽動香港的天主教友以至市民參加旨在反對為捍衛國家安全立法,反對前任特首董建華的示威遊行活動,唯恐天下不亂。在即將進行的香港特首選舉中,又上跳下竄,插手選舉事務,與大多數香港居民的良好意願「對著幹」。這就使人懷疑,如此專幹中央政府所不樂意見到的事的人,卻說是要促成中梵建交,是安的甚麼心?

安的甚麼心?安的是「解散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的狼子野心。實際上,陳日君與國際上披著宗教外衣的反華勢力一樣,對妨礙他們插手中國天主教事務並進而利用「地下教會」來顛覆人民政權的「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恨得要死,怕得要命。為此,他向梵蒂岡教廷荒報軍情,導致教廷就中國一些教區的主教任命問題上作出錯誤的判斷,說三道四。事實已經證明,陳日君並非是甚麼中國與梵蒂岡之間的橋樑,而是塹溝。

陳日君為何如此害怕及仇視「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因為「中國天主教愛國會」第一次代表會議的「決議」,開宗明義地宣佈,「為了祖國的利益,為了教會的利益,中國天主教會必須徹底改變中國時代帝國主義帶給我們教會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狀態,實行獨立自主,由中國神長教友自己來辦,在不違反祖國利益和獨立尊嚴的前提下同梵蒂岡教廷保持純宗教的關係,在當信當行的教義教規上服從教宗。但必徹底割斷政治上、經濟上和梵蒂岡教廷的關係」。正因為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堅持這一獨立自主宗旨及「自治、自養、自傳」方針,堅持自選自聖主教,才使一心想做披著宗教外衣的國際反華勢力的「代理人」的美夢難以實現,他就當然發誓要利用中梵建交的話題,假借梵蒂岡教廷的名義來要將之「解散」了。

陳日君這樣做,是違反「香港基本法」的。實際上,「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的宗教組織同全國其他地區的宗教組織的關係,以互不隸屬、互不干涉、互相尊重的原則為基礎。「互不隸屬」,是指香港天主教會與「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沒有上下級的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彼此在組織上是完全獨立的。「互不干涉」,是指澳門特區內的宗教組織,在與內地的天主教組織交往時,彼此之間應互不干預對方的內部事務,不干預對方團體和組織的活動方針和策略。「互相尊重」,是指香港特區的宗教組織,以平等、獨立的身份與內地的宗教組織建立聯繫與交往,在交往中應互相學習,互相尊重對方,以達到取長補短共同提高的目的。然而,陳日君卻是對內地一些地方的教會自選自聖主教指手劃腳,並聲稱要「解散中國天主教愛國會」,這就是典型的干涉中國內部事務的行為,也違反了「香港基本法」有關香港教會與內地天主教會交往的「互不隸屬,互不干涉,互相尊重」的規定。試想,中國政府能樂見一個不尊重內地教會並對之持敵視態度,立誓要將之「解散」的香港神職人員,來為梵蒂岡教廷主持其對華事務,並由其來充任中梵建交的「橋樑」呢?相反,如果教廷真的委任他主持對華事務,中國政府必然會認為這挑釁行動,從而關上中梵建交談判的大門。

其實,陳日君即使是對香港社會政治生活的種種言行態度,也是不符天主教「和為貴」的教義的。實際上,天主教的主張,是對人對己,和睦相處,為幼小貧困的人服務,以有效地調節社會上不同利益群體的關係,達致社會和諧。因此,天主教對構建和諧社會的理解,其最終目的是建立一個相親相愛的社會。但是,陳日君卻是唯恐天下不亂,在香港特區的天主教友和群眾中大搞分化,並煽動他們上街遊行。這本身就不符天主教「愛人如己」及和諧共處的精神。

回頭說到中梵建交的問題。一直以來,中國政府的態度是:中國政府一貫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願意改善同梵蒂岡的關係。但必須符合兩個基本條件:第一、梵蒂岡必須斷絕同台灣的所謂「外交關係」,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第二、梵蒂岡不得以宗教事務為名干涉中國的內部事務。中國和梵蒂岡的關係首先是國家關係,只有在國家關係改變後才能談宗教問題。無論中國和梵蒂岡的關係是否改善,中國政府都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國天主教高舉愛國主義旗幟,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教會方針和自選自聖主教。陳日君只是願意接受第一點,卻刻意地迴避以至違反第二點,這就注定了他的這座「橋樑」搭建不成。

(湛江專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