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財政儲備是法治需要更是防腐必要 設立財政儲備是法治需要更是防腐必要

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昨日強調,特區政府開始研究設立財政備忘制度的構想,已將之列入政府「二零零七--二零零九年度行政改革路線圖」中,特區政府一定會在二零零七至二零零九年之內著手研究設立財政儲備制度。譚伯源還表示,因為早一兩年政府的財政情況並不是太充裕,現在既然政府的財政情況較為充裕,未來兩三年的財政收入比較樂觀的情況之下,應該是考慮設立財政儲備的適當時機,這是政府的基本看法。這是自本月十六日譚伯源在向立法會引介二零零六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報告時,透露政府將在未來兩年現屆政府將開始研究設立財政儲備制度後,第二次在公開場合透露了政府這一重大施政措施。

譚伯源司長的這番話,予人一則以喜,二則以惑。喜的是,經過各方人士(當然,也包括筆者在內)多年來的呼籲建言,澳門特區政府終於接納益言,轉換腦筋挪屁股,開始研究設立財政儲備制度了。雖然僅是「開始研究」而已,真正實施極有可能會留給第三屆特區政府去做,但畢竟是一個好的「開始」。惑的是,當初特區政府拒絕接納各方人士「建立財政儲備制度」的建議,其理由似乎並非單止是譚司長所說的「因為早一兩年政府的財政情況並不是太充裕」(實際上,過去也未聽過特區政府任何一位高官有過此說法),而是擔心在設立財政儲備之後,政府如欲動用每一筆較大的開支,都必須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頗為麻煩,甚至不獲批准。香港特區就有此教訓。

或許,經過「歐文龍事件」的教訓,特區政府一眾高官們終從以往被其認為是「製造麻煩」的「黑箱作業」、「利益輸送」批評中清醒了過來,驀然感到,如果因為嫌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麻煩而繼續拒絕設立財政儲備制度,就可能會有被坐實「黑箱作業」,及實施 「人治」而不是健全法制、實行法治之嫌。而且,在政府每年的財政盈餘均高於年度財政支出預、決算的情況下,仍然不設立財政儲備,也難保不會被質疑在「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思維影響之下,在任期的最後階段將財政盈餘突擊花光,將一盤「負資產」交給其接任人。

實際上,早一、兩年澳門特區政府的財政狀況並無所謂「並不是太充裕」的情況。早在「早一兩年」之前的二零零三至二零零四年,特區政府每年的財政收入都有兩位數的增長,甚至二零零四年的增長率還高達百分之三十七,而使政府的財政滾存也就像「滾雪球」那樣,越滾越大,到去年已達三百零五億元。如再加上今年可能的盈餘額近二百億元,到今年底財政滾存將達五佰億元。此一數據,已是政府本年度財政開支預算一百七十一億元的近三倍,也是去年全澳GDP總值一千一百四十三億元的百分之四十三。這一系列數據,尚未包括已高達一百一十六億元的特區基金(即土地基金)累積結餘在內。如再加上今年首三季政府博彩稅收的升幅超過四成,已超越去年全年的博彩稅收總數(二百零六億元)。而本年度政府又很可能未能執行完成財政開支預算,尤其是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該用不用」,形成並不應有的「盈餘」。在財政滾存日益增多而且還形成「水浸庫房」之下,如果再不設立財政儲備制度,就很容易會被人質疑是否要為「襲擊花錢」、「上下其手」來「買保險」。

何況,既然特區政府經常將「與國際慣例接軌」掛在口上,那麼,「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財政儲備的標準設定為當地全年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三十至五十,或是能保證政府一年半至兩年的正常開支。按此標準,澳門特區最少需要建立二百五十六億至三百四十三億元的財政儲備,而到今年底特區的歷年財政滾存將達五百億元,已經完全滿足了這個標準條件。如果再不設立財政儲備,今後也就乾脆不要再猛拍胸膛大叫甚麼「與國際慣例接軌」了。

更重要的是,特區政府的一眾高官,應當對自己有信心,不要擔心立法會砍刪政府的撥款請求。因為以特區立法會的議員結構情況,只要能將開支用途「說清楚,講明白」,做到公開透明,議員們是不會阻攔政府的發展計劃的。少數幾位議員的棄權或反對,畢竟無法推翻「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及法制設計。如果連這一點信心沒有,還侈談甚麼「管治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