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在澳門成功實施促進統一大業早日完成 基本法在澳門成功實施促進統一大業早日完成

整整十年前的今日,時任國家主席的江澤民,以第三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佈了當日由第八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而在「澳門基本法」頒佈六年又八個多月之後,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宣告成立,「澳門基本法」開始正式實施。從此,澳門的歷史翻開了嶄新的一頁,四十多萬澳門人走上了當家作主的歷史舞台,在「一國兩制」的光輝道路上闊步前進。

「一國兩制」構想是鄧小平理論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鄧小平設計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藍圖中的主要支柱之一。這一構想既是對馬克思主義的創新和丰富,具有科學的理論性;又緊密結合中國國家統一大業的實踐,具有非常現實的可操作性。這個凝聚著非凡膽略和科學精神的構想一提出來就成為全國人民的行動指針,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在它的指引下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勝利:香港和澳門問題相繼解決了,並已先後回歸,台灣問題更加突出地列入議事日程。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日子,不會太遠了。

「澳門基本法」從法律上全面地體現「一國兩制」方針,既堅持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又堅持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本來,「一國兩制」方針已原則地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中,但還不夠具體;它雖然作為政策已規定在「中葡聯合聲明」中,但還未具體規定在國內法中。而「澳門基本法」全面地體現「一國兩制」方針,這就從法律上保証了「一國兩制」方針的貫徹和實施。

「澳門基本法」的制定,還具有重要的國際意義。中葡兩國通過和平談判,達成協議,解決了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澳門問題的解決和「澳門基本法」的制訂,既有利於澳門繼續保持、發展與世界各國的經濟聯繫和貿易往來,又有利於亞洲與世界的安定與和平。當今世界上國與國之間還存在一些歷史遺留的問題和爭端,都面臨著用和平方式還是非和平方式來解決的問題。「澳門基本法」的制定為人們提供了一個新的方式和範例,只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抱著真誠的態度,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和談判,許多問題和爭端是可以通過和平的方式解決的。

澳門回歸後,澳門同胞按照「澳門基本法」的規定,真正行使了當家作主的權利,享受到更廣泛的民主和自治。特區政府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永久性居民組成,行政長官由具有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澳門各界人士代表自己選舉產生,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由澳門居民自己籌組和管理,中央政府不向澳門特區派出任何官員。以何厚鏵為首的澳門特區政府和特區的立法、司法機關,堅持依法施政及「以民為本」的治澳理念,認真行使「澳門基本法」所賦予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澳門居民以極大的政治熱情參與澳門管理。在回歸後短短幾個月的時間內,就扭轉了社會治安的局面。澳門警方與內地及香港警方緊密合作,重拳打擊各種跨境犯罪活動,促使犯罪率大為下降,澳門也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地區之一。特區政府採取積極措施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各界攜手解決經濟領域存在的問題,並為未來長遠發展構造框架,促使整體經濟迅速走出谷底,去年的經濟增長率還達到百分之九,扭轉回歸前連續六年經濟負增長的局面。賭牌的改革及開放,又為澳門未來經濟龍頭產業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澳門特區積極參與國際事務,提升了國家形象,並在對外交往中發揮了聯繫內地與世界的作用,進一步發揮商貿服務平台的功能,使到廣大澳門居民分享著偉大祖國在國際上的榮耀和尊嚴。這一切,都為向台灣民眾示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起到了生動的作用。

實際上,「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構想是鄧小平高瞻遠矚地把握時代發展的脈博和契機,集中全國人民的智慧的偉大創造,並聽取海內外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各界人士的意見逐步加以發展完善的,完全是從實際出發、合情合理;完全符合台灣人民的利益,是解決台灣問題的最佳模式。香港與澳門的先後回歸及成功地實踐了「一國兩制」的方針,為台灣人民樹立了榜樣,樹立了信心。台灣人民也正是通過香港、澳門的回歸,領會「一國兩制」的內涵。實踐証明,中國政府實行「一國兩制」的方針是堅定的、真誠的,澳門在「一國兩制」的基礎上繼續保持穩定繁榮。中國政府在澳門可以做到這一點,在解決台灣問題時同樣可以做得到。未來兩岸實現統一後,台灣同胞現有的一切權益仍將繼續得到保護。因此,澳門回歸及在澳門實施「基本法」,其意義遠不止於澳門自身,它是祖國統一的重要一環。我們要在「一國兩制」理論的指導下,繼續全面貫徹「澳門基本法」,保持澳門的繁榮穩定,以實際行動來促進台灣的和平統一,最終完全實現祖國的統一大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