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董事會主席蕭威利日前透露,「東亞運」的預算,已由原來的約二十億元增至五十億元,引起坊間議論紛紛。除了是對承辦當局未能科學編列預算,使到追加的三十億元還高於原預算的二十億元,顯得「失衡」嚴重,頗有微言之外,也對承辦一個地區性的運動會,費用竟達到五十億元,以只有四十多萬人口的小城市來說,是否「相稱」,也有異議。
坊間的這些議論,並非沒有道理。實際上,盡管澳門地區舉辦跨域性的綜合運動會,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缺乏經驗,在初始編列預算時難免會有失準之處,但畢竟有其他地區曾舉辦過同類的運動會的經驗在前,可以向之取經借鑑,根據人家的經驗,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編列出一個較為準確合理的預算。即使是最終有所出入,只要不是相差太大,人們尚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但如今卻是追加的預算額竟高於初始預算額,亦即追加數達到百分之一百五十,則未免過於「離譜」。而且,這還仍是「預算」,尚未進入運動會舉辦的實際操作階段,亦即未有「埋尾」。到結算時,是否還需要進一步追加,仍是未知之數。倘屆時仍需追加,哪怕只是幾億元,其所追加的數額就將會接近初始預算的兩倍。這在世界體育運動會的歷史上,就可能將會成為一個令人觸目的「典型」。
值得注意的是,五十億元預算以「絕對數字」計算,本來就是一筆龐大數字,可能比其他國家或地區舉辦同等規模的運動會要「貴」得多〔盡管澳門在籌辦「東亞運」過程中,基礎條件如場館設備等先天條件不足,需要比其他地區多花一些錢用於興建場館〕,但如以「相對數字」計算,就更是「貴如天價」了。實際上,澳門地區的總人口尚不到五十萬人,而「東亞運」尚未「埋單」的預算就已達到五十億元,平均每位澳門居民的分攤負擔為一萬元,可能是全世界人均負擔最重的運動會。換另一個折算角度看,即使是以二零零五年度受益於博彩業開放而有大幅增長的澳門地區年度財政總預算一百八十四億元計算,「東亞運」的五十億元預算,已等於是澳門特區政府一個財政年度總支出預算的百分之二十七,亦即超過四分之一。倘是與澳門申辦「東亞運」時澳門地區的年度總預算一百三十億元左右相比,其所佔政府年度財政總預算的比率,就更是高達百分之三十八,那就更是嚇人了。如果當年在申辦「東亞運」時,能夠預測到其預算將達到五十億元,相當於當年財政預算案的三分之一強,澳門地區的體育官員及其上級領導,是否夠膽去接過這個燙手山芋?幸好,「東亞運」的預算支出不是一次過支付的,而是分開多年逐年支付的,這就使到每年花在籌辦「東亞運」上的經費預算,佔當年政府財政總預算的比率相對降低。否則,要政府拿出相當於當年財政總預算三分之一的經費來搞個「東亞運」,相信首先就通不過立法會這一關。
面對「東亞運」預算追加到五十億元的令人吃驚的事實,特區政府審計署應當有所作為,對之立項進行審計。在審計過程中,即使是能夠撇除不少人有所猜測議論的「不規則財務運作」的因素,也應對追加的預算額竟高於初始預算額進行認真核算,弄清其中涉及甚麼樣的因素?如果是涉及到人為因素,也應分清經驗不足與失職瀆職的責任。如果只是以一句「實際變化不定」來搪塞之,就不是對澳門特區及全體「澳人」負責的態度。
當然,我們質疑「東亞運」追加預算的合理性,並不等於是要否定澳門特區舉辦「東亞運」。相反,站在彰顯「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成果,尤其是凸出「澳門人也是行的」,及提高澳門在國際上的知名度,以及為澳門特區培訓磨練大型國際性活動人才的角度,我們倒是認為,澳門很有必要舉辦「東亞運」。尤其是中國澳門奧委會尚未能成為國際奧運會的成員,澳門特區的運動員很可能拿不到二零零八年在自己國家的首都舉辦的奧運會的入門券的情況下,澳門特區舉辦「東亞運」,對於增強澳門在國際體壇上的知名度及認受性,是大有助益的。
何況,體育可以振奮民族精神,增強民族凝聚力,也是對民眾進行愛國主 教育的手段。澳門舉辦「東亞運」,也將會在澳門居民中掀起一場積極參與體育運動的熱潮,並帶動澳門業餘運動員提高自己的競技技能,精益求精、全面發展,以打破澳門運動員只能在武術項目奪獎的宿命。而且,舉辦「東亞運」可以促進經濟首先是旅遊業的發展,也可為特區留下一批大型場館及運動設施,有利於澳門居民普及體育運動。從長遠的戰略目標著眼,我們是完全沒有理由懷疑舉辦「東亞運」的必要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