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瘋狂反對和促法草案說明了什麼?

台灣的「立法院」今日可能會有一場惡戰。因為親民黨黨團提交的「海峽兩岸和平促進法」草案,將與由中國國民黨和親民黨黨團聯合提交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條例」草案一起,付交院會表決。這兩項法案,都遭到民進黨黨團的瘋狂反對和抵制,而國民黨和親民黨黨團則要強渡關山,雙方陣營都作出了甲級動員,一票也不能漏掉,因此必將會有一場惡鬥。現在最關鍵的是「無黨聯盟」的態度。如果「無盟」不倒戈,即使是棄權,這兩項法案也可獲半數過關。故據說國親兩黨都正在做「無盟」的工作。但因「無盟」中政治立場傾向藍軍的重要成員高金素梅刻下正在紐約進行向聯合國控訴侵台日軍的活動,因而使得藍軍爭取「無盟」支持的游說工作充滿變數。正所謂是「鹿死誰手」,未到最後一刻,仍是未能得知。

「和促法」和「NCC」法案,是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法案,但藍軍卻將之捆綁在一起,提交表決。其中的「NCC」法案,是借力使力,利用陳水扁當局的「行政院改革」方案中撤銷「新聞局」,另組「廣播電視委員會」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內容,由國親兩黨搶先擬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該法案在提交「立法院」後,已先後通過程序委員會及「一讀」審議,但因綠營對其中一些內容有不同意見,爭持不下,而決定交由政黨協商。該法案已於昨日屆滿四個月的協商期,但卻未獲各黨共識簽署。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國親兩黨可徑行提交院會表決。而恰在前一段時間,發生了「新聞局」濫用職權拒絕為幾家新聞電視台牌照續期的事件,被社會輿論批評為妨礙新聞自由,藍營正好要是藉此法案來達到解散「新聞局」,另行組織按政黨比例組成的「NCC」之目的,因而決定不顧民進黨黨團仍然反對按比例組成「NCC」的態度,要將該法案強行付交院會表決。倘若過關,「NCC」的委員是按各政黨在「立法院」中的議席比例分配名額,藍軍便會佔有「NCC」委員的過半名額,日後民進黨當局當然也就不可能再象由執政黨全額掌控的「新聞局」那樣為所欲為,瘋狂打壓偏藍媒體,並要動用公權力來資助瀕於倒閉的綠色媒體《台灣日報》了。

「兩岸和平促進法」原是親民黨意圖凸顯自己才是「反獨」最堅決政黨的手段,並乘著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和親民黨主席分別率團訪問大陸並與中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會晤並達成多項共識的東風,正式成案並向「立法院」提交。此案也因遭受綠營「立委」諸多挑剔,未能循正常議決程序表決,而轉交政黨協商。現在,該法案的四個月政黨協商期也已屆滿。盡管未能協商成功,但在國民黨黨團的支持之下,親民黨黨團也決定徑將此案提交院會表決。

「和促法」最重要的內容,是將「一中」原則及「九二共識」,以及陳水扁的「四不一沒有」,均寫進法案中,使之法制化。亦即倘該法案獲得通過,「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連同「四不一沒有」,都將成為法律條文,任何政黨、機構和個人如有違反及破壞,都會將被視為「違法」。另外,該法案還規定應設置「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其委員依政黨比例推荐,並委任「和平大使」。「立法院」可與對岸民意機關簽署兩岸軍事互信制度協議及自由貿易區協議等。

這兩個法案,都使民進黨當局暴跳如雷,並進行瘋狂反撲。當然,因其性質的不同,反撲的力度也有所差異。其中「NCC」法案因是屬於公共行政的層次,故綠營也是從「行政院」權力的層次來做文章,攻擊「NCC」違反「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中有關獨立機關任命程序的規定。故而估計,倘若該法案獲得通過,綠營的反制策略,將會是利用「憲法」中的「行政院覆議」機制,由「行政院」提出「覆議案」。

至於「和促法」草案,則是屬於「憲政」的層次,位階甚高,尤其是其中的「兩岸和平協商特別委員會」,及「立法院」可與對岸簽署兩岸協議等內容,被綠營指斥為「架空總統職權」、「違法憲法」。因而倘該法案獲得通過,綠營的反制措施就將會升到「憲政」的層次──向「大法官會議」提出聲請「釋憲」的請求。

實際上,「和促法」草案確是打中了陳水扁當局的要害。尤其是其將「一個中國」、「九二共識」和「四不一沒有」等原則和承諾法制化的手法,無疑是管制民進黨當局進行「台獨」分裂活動的「緊箍咒」。其中最令民進黨當局難堪的是,法案將陳水扁胡弄島內外尤其是美國人、但卻並不準備將之貫徹落實的「四不一沒有」,化成法律條文,倘日後陳水扁再進行抵觸「四不一沒有」的「公投制憲」、「台灣正名」等「台獨」分裂活動,就得被視為違法,應受法律制裁。這正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傑作,難怪綠營會暴跳如雷。

正因為如此,民進黨秘書長李逸洋昨日就此召開記者會時,就攻擊該法案是「台灣版的《反分裂國家法》」,並聲稱一旦完成立法,就等於是向中國大陸及全世界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及與全國人大三月通過「併吞」台灣的《反分裂國家法》互相呼應。

然而,《中華民國憲法》正是一部彰揚「一中」原則的「憲政」法律。而「國統會」通過的「國統綱領」和《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也是「一中」的政策文件。而海基會與海協會所達成的「九二共識」,也是海峽兩岸事務性協商的政治基礎。也就是說,「一中」和「九二共識」都是已經存在的,而「和促法」只不過是將之進一步確認並法制化而已。民進黨當局卻暴跳如雷,還將於今日進行甲報動員力圖將之阻擋下來。這就恰好証明,民進黨就正是分裂國土的罪魁禍首,陳水扁的「四不一沒有」只是一句並不準備將之兌現的空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