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部、香港和澳門三地日前在昆明簽署「關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合作協議」。該協議規定,由國家衛生部台港澳事務辦公室和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澳門特區政府衛生局組成的「合作機構」,每月上旬或中旬相互通報上月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法定報告的傳染疫情信息。在「三地」發生可能或者已經跨地區侵播或擴散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三方」關注的非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合作機構」之間應及時通報相關疫情和事件信息。此外,協議還就「三方」交流與技術培訓,應急協調和聯防聯勤,科研合作與交流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
「協議」的簽署,標誌著內地、香港、澳門三地之間在公共衛生領域的合作,由以溝通交流為主的階段,正式進入聯防聯勤的階段,將「三地」的合作推向了一個新的層面。就象「CEPA」一樣,在公共衛生領域也進入了「更緊密關係」階段。這一大步,得來不易,當然也是順其自然。這既是吸取了前年「SARS」爆發時,因通報渠道不暢而致香港猝不及防,傳入「SARS」後引爆大流行,損失慘重的教訓,也是中央政府「為人民的健康和社會的穩定而工作」、「構建和諧社會」,及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跨境合作等一系列指示在公共衛生領域的具體落實貫徹。
實際上,由於地緣、血緣的關係,港澳與內地互動頻繁,人員交往頻密,這是促進「三地」經濟、文化等各領域交流的良好條件。但以「一分為二」觀點看,倘若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也很容易藉著人員交往而導致傳播蔓延。前年「SARS」的突襲及傳播,就是一個深刻的教訓。而在目前,全球大部份地區正面臨 流感和可能會發生人傳人變異的禽流感的雙重威脅,全球各地談流感色變,甚至有媒體「語不驚人死不休」地聲稱將會死亡數百萬人。而在內地,也先後在一些地區有發生禽流感的報告。這就免不了使港澳居民擔懮將會重臨前年「SARS」夢魘。就正在此時,國家衛生部牽頭與港澳特區衛生部門商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合作機制事宜並簽署了協議,應可使七百多萬港澳居民放下心頭大石,並感謝中央政府的關懷。
當然,「協議」簽署之後,關鍵的就是具體落實,不要使之變成一紙空文。其中最重要的工作,除了是互相通報之外,就是應急協調和聯防聯勤,其中包括了「三地中任何一方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在相關各方面同意後,互派專業人員參與事件處置」。這與日前盛傳國家將重新界定及放寬「國家機密」範疇的消息,是相適應的。實際上,重大疫情與自然災害等一樣,都是天災,本來就不是甚麼「國家機密」。及早讓人知道,可讓人們及時做好防治因應措施,將損失減至最低。如果將之當作是「國家機密」,千方百計將之捂住,就只能使人們喪失應有的警惕,而未能及時採取防治措施,造成更大的危害。「協議」允許「三方」人員參與對方的事件處置,已是初步突破了「國家機密」的桎梏。
為了落實「協議」,澳門特區政府似是宜在自己的權限之內,根據「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制訂實施細則和若干措施,以作適應、配合。比如,必須未雨綢繆,搶前做好預防流感及禽流感的各項工作。必要時,進入臨戰狀態,在參考前年應對「SARS」的緊急機制、體系的基礎上,及早進行調整、適應,在有需要時就可及時推出。又如,如有可能,將注射流感疫苗的對象,由現時擬定的前線人員、長者、長期和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士,逐步推廣至少年兒童,以至全體市民及在澳門工作、就讀的各地人士,以加大保險系數。再如,及早向市民作出安民告示,倘市民在外地感染流感等傳染病,可安心在當地就地治療,政府將通過相關機制負責治療費用,而不必返回澳門治療,以盡量減少交叉傳染源。
由於曾有香港媒體報導說,倘有人傳人禽流感發生,「三地」都將會採取「封關」措施。站在公共衛生管理的角度,在已確定爆發人傳人的禽流感疫情,尤其是「世界衛生組織」作出相關宣佈後,採取「封關」措施確是有必要的,但也是迫不得已的。這是因為,澳門特區的經濟結構是以旅遊博彩為主,且本身沒有生活資源,全靠外地輸入,「封關」一日的損失,將以億元計算,市民的日常生活也將受到重大影響。因此,除非萬不得已,也不宜輕言「封關」。而且,即使是「封關」,也須遵守一定的法定程序,由享有權限的立法機關採取緊急程序審議通過,或授權行政長官以行政命令頒發,而切不可由行政機關擅自頒佈,以免形成「人治」而不是「法治」的不良形象。
其實,由於澳門特區的地理位置與內地土接壤、水相連,而流感或已呈現人傳人的禽流感的流行傳染途徑,不單止是透過人員流動交往而發生,而且也可透過空氣傳播及野禽攜帶病毒越界飛行散播。因此,「封關」並不能完全封死流感或禽流感傳播的途徑。既然如此,就不如從正面、積極預防方面入手,除加強本地區內部防治措施之外,也加強邊境關口的檢疫檢查。澳門兩年前能夠成功免疫於「SARS」,就已提供了範例。在必要時,特區政府宜與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溝通協調好這一情況,爭取盡量地不對澳門實施「封關」,以避免對澳門經濟造成重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