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情況新問題可能也存在於政治領域之中 新情況新問題可能也存在於政治領域之中

自溫家寶總理在會見香港特首曾蔭權,指出香港「仍有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尚未得到解決」之後,曾蔭權對「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作出的「解畫」,指的是香港的經濟轉型未完成,特別是高地價、高租金及高工資損害香港的競爭力。相當部份的人士和媒體都同意和接受這樣的詮釋,並紛紛發表言論,進行深入的研討。

但在昨日,似是有另一種解讀悄悄「崛起」,認為溫總理所說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並不單指是經濟及社會領域的問題,而是也包括甚至主要是指政治領域的問題,如政改失敗的嚴峻形勢及未來的政改發展趨向等。

或許,「經濟社會領域派」與「政治領域派」,都各有各的道理,都可以成立並可共存。但毋庸置疑的是,自香港反對派利用其「關鍵少數優勢」否決了政改方案之後,香港特區關於政制改革的討論,可以暫告一段落。今後香港特區政府以至整個香港社會,就能從複雜的政制爭論中跳脫出來,集中精神、心無旁騖地進行經濟建設了。因此,解決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首先就要解決經濟社會領域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即使是溫總理所指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按一些人的理解也包括政治領域的問題,但也應是以解決經濟社會領域的矛盾和問題為優先。

在澳門方面,溫家寶總理在會見澳門特首何厚鏵時,並無類似對香港的表述,全是正面褒獎之詞。而有類似「查找不足」表述的,是國家主席胡錦濤接見何厚鏵時作出。據新華社和中新社報導,其原話是:「澳門正站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希望特區政府團結帶領澳門社會各界,抓住機遇,開拓進取,積極應對特區發展進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把澳門的各項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相對於胡主席一年前在澳門 所說的「近幾年,澳門經濟發展迅速,但長期以來形成的一些深層次問題和矛盾仍然存在。要謀劃長遠,在鞏固現有優勢的同時,努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增強發展後勁」,很明顯,澳門的「深層次問題和矛盾」,是很明確地被定位在「經濟領域」之上的,與溫總理對香港「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並未作明確定位,既可以將之解讀為屬於經濟社會領域,也可以定作為政治領域事務,或是兩者皆是,是明顯不同的。而且,澳門方面是「問題」在前,「矛盾」在後;而香港方面卻是「矛盾」在前,「問題」在後,也存在著程度輕重的區別。

但與溫總理在會見曾蔭權時提出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並未明確定位於何領域相同的是,胡主席今次在會見何厚鏵時作出的「新情況,新問題」警示,也未作明確定位。這既可作經濟領域的詮釋,又可作政治範疇的解讀,或者是全部皆是。這與一年前明確指出「深層次問題與矛盾」是屬於經濟領域的事務,有著明顯的差?:。

那麼,「新情況、新問題」尤其是在政治範疇的「新情況,新問題」,又是什麼?這很容易令人聯想到最近發生的一系列「風波」。例如,美國財政部指控匯業銀行的後面所折射的外國勢力尤其是美國政治力不甘心於澳門政經環境較為平順而有意插手「攪局」,從而延伸出引進美資促進澳門經濟尤其是博彩旅遊會展業發展,與為美國插手澳門內部事務提供方便之間的矛盾;又如,第三屆立法會選舉中出現的賄選較為嚴重的現象,凸顯了「澳人」參政熱與公民意識不高、反賄選機制仍未健全之間的矛盾;再如,東亞運「超支」問題,反映了良好意願、美好計劃,與具體執行操作過程中存在較大瑕疵之間的矛盾。

其實,澳門社會政治領域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並非單止是上述幾宗較為觸目的事件。近年來,澳門社會政治領域早就已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的苗頭,甚至是形成了一種趨勢,影響著澳門特區政府的管治水平和和諧社會的建設,以及澳門發展所需各類人才的培養。比如,越來越多「澳人」熱心參政議政與「來來去去這班人」陋習之間的矛盾;愛國愛澳事業「薪火相傳」、青年亟盼有鍛煉成才舞台,與某些領袖人物拒絕交班、「佔著茅坑不拉屎」之間的矛盾;在特區政府各類諮詢組織的成員安排上,有人「富到流油」與有人「報區無門」、「嗷嗷待哺」之間的矛盾……等。此外,還有老愛國與新愛國、老居民與新移民之間的各種矛盾,錯綜複雜地交織在一起,難以解開,甚至是越纏越緊。這些,都是不利於「把澳門的各項事業不斷推向前進」的。特區政府確是應當積極響應和執行胡主席的指示,團結帶領澳門社會各界,積極應對及解決特區發展進程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

補記: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先生昨日致電筆者「申冤」,謂他在立法會關於免費教育是否上延至高中的辯論會上的發言,並未對免費教育持反對態度,反對的只是義務教育而已。他還指出,「免費教育」與「義務教育」是兩個不同概念,「義務教育」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是免費教育,其二是強制性,而強制性則意味著教育適齡青少年將被禁止工作。他的這個觀點,記載在《立法會會議錄》之中。

然則,筆者翻查當時某些媒體的報導所載,唐志堅的發言是被定位在不贊成免費教育上延至高中之上。隨後一些媒體和網絡上的評論,也持此說。筆者昨日的議評,即以此為依據。或許是某些媒體當時並未準確領悟他的「免費教育」與「義務教育」有所區別之說,混淆了兩個不同概念,因而報導有誤。特此補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