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業不得輸入外地僱員的說法存在盲區 博彩業不得輸入外地僱員的說法存在盲區

最近,在勞工政策領域上,有一句口號叫得很響亮,就是「博彩業不輸入外地僱員」,或是莊「荷不輸入外勞」。不但是勞工界有此訴求,而且特首何厚鏵也作出了莊嚴承諾,與勞工行政事務直接相關的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當然也就是信誓旦旦。

從保障本地居民就業權利及機會的角度出發,博彩業不輸入外勞,當然是具有其正當性及合理性。尤其是博彩業是澳門經濟的龍頭產業,它創造了澳門

GDP和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比例,也創造了超過兩成的就業機會,在本澳勞動市場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如果該行業大量引進外地僱員,確是將會對本地居民的就業市場,造成一定的衝擊。

然而,世事是無絕對的。其實即使是目前階段,就有不少外地僱員在博彩業中服務。比如,外資賭商中的高中級行政管理人員,就有不少人並非是澳門居民。實際上本澳勞動力市場也無法提供此類人才。何況,這些外資賭商對管理人員的用人標準,也有必須能夠代表其利益,忠實執行其商業及營運政策,熟悉其思維邏輯及習慣,以至讓其放心、信任的要求。就此而言,本澳居民中沒有多少人可以滿足到這些要求。如果僵化、強行地要求連外資賭商企業中的高中級行政管理人員也不准聘請外地僱員,恐怕並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而是純粹的「為反對而反對」、「逢外勞必反」。而行政主管部門的決策,也就是不夠科學,也不是實事求是的。

因此,「博彩業不輸入外地僱員」的口號及承諾,今後不應再提,而應將其壓縮到「莊荷不輸入外勞」的範圍。而且,即使如此,也應是只限於「現階段」。日後在投得賭牌的三家「原始賭商」,及後來獲得分判賭牌的「二道賭商」,其所有的投資計劃都已落實完成,亦即所有的在建賭場都已開業之後,所需莊荷的數量,可能高達本澳現有勞動人口的二、三成。亦即是除了政府公務員及不適合莊荷年齡、文化水平、相貌等標準要求的勞動人口之外,大部份現職人員都「跳槽」到賭場都無法滿足其需要之下,倘再禁止輸入莊荷,這就超逾了「不實事求是」的性質,而是在客觀上帶有阻撓甚至是破壞經濟發展的成份了。

何況,如果是把「莊荷不輸入外勞」中的「外勞」,理解為內地勞工的話,這句號的本身,就不具有甚麼「戰鬥力」。這是因為,即使是本澳勞工界和行政部門不提這句口號,博彩業也可能無法從內地輸入莊荷。實際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在去年七月間就發出了關於嚴禁向海外博彩、色情行業經營場所提供勞務人員的「聯合通知」。在此情況下,即使是澳門的賭商提出從內地輸入莊荷的申請,而本澳的勞工行政主管部門也批准了這些申請,也將無法過得了國家商務部審批及頒發証件這一關。凡是了解輸入內地勞務人員的申請程序的人士都知道,商務部審批這一關是十分關鍵的。倘商務部不為申請個案立項,內地勞動人員就根本不可能輸入澳門。因此,既然商務部已與公安部發出了相關「聯合通知」,所謂「從內地輸入莊荷」的憂慮,也就成了杞人之憂。

其實,又何止是莊荷?按照「聯合通知」的精神,凡屬於博彩業的各項工種,包括並未直接上賭檯操作的後勤支援人員等,都將是商務部、公安部拒絕批准輸出勞務人員的規範對象。因此,勞工團體反對從內地輸入荷官以至博彩業從業人員,及政府表態不會從內地輸入此類勞務人員,都是多餘的,是無視國家商務部、公安部「聯合通知」的存在,及無視中央政府公權力及管治威信的行為。

當然,上述人士可以將「外勞」解釋定位為除了內地勞務人員之外,也包括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澳門居民以外的勞務人員。但即使如此,這樣的解釋定位仍然存在盲點。

一、正如前述,無論如何,外資賭商都有聘請外地高中級行政管理人員的需要,尤其是必須從自己在美國或香港的公司總部派遣親信來澳主持業務。由於他們並非是賭商的公司股東,也並非是澳門居民,故應被認為「外地僱員」。如果「一刀切」地禁止博彩業聘用這些「外地僱員」,外資賭商的賭場將如何順利地運轉、營業?

二、眾所周知,目前在建的各家賭場投入營運後,將有成千上萬個莊荷職位需求。而以澳門博彩業的用人傳統計,莊荷的聘請條件,在年齡、文化程度、相貌形象等方面,都有著較為嚴格的要求。這就決定了並非所有的失業待業人士都可應聘。即使是從其他行業「挖角」,可能也難以全部滿足用工需求。屆時,就只能有向外地招聘的一途。由於國家商務部、公安部已發出上述「聯合通知」,故已不可以從內地的途徑聘請,而將有可能從香港、台灣以至現在設有賭場的國家和地區聘請。因此,不設時間表的反對聘請外地莊荷的訴求及承諾,並不設合實際。相比之下,孫家雄所說的「現階段」不輸入莊荷外勞的說法,才是比較準確、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