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長廷為何出爾反爾反對公投與大選脫鉤?

川劇有一項絕技叫「變臉」,表演者在極短時間內就可變換臉譜,由剛才的文生白臉變成大花臉。謝長廷也是台灣政治生活中的「變臉」,日前才贊同台聯黨主席黃昆輝「入聯」、「返聯」公投與「總統」大選脫鉤的建議,但在與陳水扁密談後,卻又公開聲稱不贊成「入聯」、「返聯」公投與「總統」大選脫鉤。而且,還進一步建議,由「立法院」提出公投「第三案」或由陳水扁發動「防禦性公投」,並與大選合併進行。

謝長廷的葫蘆裡究竟賣甚麼藥?在「黃金七天」中一直積極地整合泛綠中的反扁力量,並極力擺出一副要與陳水扁作出切割模樣,即使是在「公投」是否與大選掛鉤的問題上,也以「借助鍾馗打鬼」的手法,以黃昆輝的「脫鉤」來針對陳水扁所堅持的「掛鉤」,來展現自己的「與扁不同」的謝長廷,為何突然間卻又要與陳水扁「高度一致」,附同陳水扁的「掛鉤」主張?

一言以敝之,就是謝長廷擔心「入聯公投」通不過。無論是先前的「脫鉤」,還是現在的「掛鉤」,都是為了要讓「入聯公投」闖關成功。--先前,他主張「脫鉤」,是擔心國民黨又將會發動「拒領公投票」,寧願讓自己的「返聯公投」像「反貪腐公投」自我犧牲掉那樣,也要與民進黨的「入聯公投」「同歸於盡」。為此,有必要另行舉辦「入聯公投」,使到該項公投在國民黨不便推出「拒領公投票」的情況下,得以輕易通過。現在,謝長廷突然又反對「脫鉤」,並附和陳水扁的「掛鉤」主張,極有可能是他在與陳水扁的密談中,被陳水扁告之:單獨舉辦公投,民眾前往投票的意願將會較低,不若「總統」大選那樣通常有八成的投票率,將之與公投綑綁一起進行,公投就可借助「總統」大選的高投票率「輕舟飛渡兩重關」;而謝長廷的「總統」得票率又可藉著「入聯公投」得以抬升,正是「水幫魚,魚幫水」,互得益彰。實際上,謝長廷昨日就毫不掩飾地說,如果公投與大選分開舉辦,以「立委」選舉六成的投票率來看,公投要跨過八百多萬人領票的高門檻,難度很高。--言下之意,既然連「立委」選舉都只有六成的得票率,單獨公投的投票率就將會更低。只有依附於投票率通常高達八成的「總統」大選,才能跨過八百多萬人領票的高門檻。

謝長廷雖說是「智多星」,但在公投判斷精準度方面,智商卻遠不如陳水扁。於是,在要讓「入聯公投」一定要過的共同目標之下,謝長廷也就顧不上要與陳水扁作出切割,相反是步調一致了。

想深一層,陳水扁與謝長廷的憂慮,不無道理。「入聯公投」倘是單獨進行,在各種因素交熾之下,尤其是民進黨已在「立委」選舉中慘敗,曾作為「樁腳」的前黨籍「立委」已經失去政治舞台,難以再發揮動員能力,有多少泛綠支持者會有興趣前往投票﹖真是天知道。因此可以斷定,屆時國民黨連「拒領公投票」的號召也不用發出,因為各投票站門可羅雀,呼籲「拒絕」已是多此一舉。因此,單獨公投的投票率,將有可能會比在「公投綁立委選舉」中,因國民黨發動「拒領公投票」的公投投票率更低。盡管公投綁「總統」大選,國民黨同樣也將會發動「拒領公投票」,但民進黨卻可藉著「總統」大選的較高投票率而使公投投票率得以「水漲船高」,或許還將會有「闖關」的可能。何況,《公民投票法》規定,選民們一旦因精神分散而領了公投票,就必須投票,不得將公投票攜帶出投票站外,更不得扔掉及撕毀公投票。但只要將公投票投入票匭,即使投下空白票甚至是反對票,或將之塗污以至是畫了一個烏龜,都將構成「投票率」,或許會讓「入聯公投」得以輕易闖關。由此觀之,國民黨發動的是拒「領」而不是拒「投」公投票,用詞十分精確。

陳水扁和謝長廷達成反對公投與大選「脫鉤」的共識,可能還已意識到謝長廷的選情並不樂觀。--如果在「總統」大選中,倘是發生「西瓜效應」,謝長廷受挫,民進黨支持者的士氣必然會沉到谷底。隨後進行的「公投」,他們還有甚麼心情去投票?!倘公投拖到馬英九就任「總統」後才進行,此時的「中選會」已是「屁股指揮腦袋」,不再熱心配合「入聯公投」,「入聯公投」要想過關,更是比登天還難。

但是,「入聯公投」綁「總統」大選,就一定通得過麼?雖然「總統」大選的投票率高達八成,但只要國民黨仍然發動「拒領公投票」,八成投票率就是打個對折,就跨不過第一道「投票率過半」的門檻。轉換一個計算方式,這次「立委」選舉的投票率為百分之五十九,但公投的投票率只有百分之二十六。現在預估「總統」大選的投票率為百分之八十,亦即大選投票率有二十一個百分點的增長空間。即使這些增加了的選民全部都領、投公投票,也只不過是使公投的投票率達到百分之四十七而已,仍是跨不過第一道門檻。更何況,這增加的投票選民,並不是統統都會領、投公投票。

至於謝長廷所建議的「第三案」,由於《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案立案必須經過四十五天的連署期,再加上二十八天的宣導期,共需七十三天的作業時間。現在距離「總統」大選只有五十多天,根本就無法按照陳水扁、謝長廷的意願,將之與「總統」大選綑綁在一起進行。

謝長廷在密晤陳水扁後,還聲稱還將可考慮由陳水扁再次發動「防禦性公投」。這就再次暴露了陳水扁的「硬拗」作風:一、發動「防禦性公投」的前提是「國家受到外力威脅」,並不適用於「入聯公投」。二、《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規定,「防禦性公投」不適用第二十四條「公投得與全國性之選舉同日舉行」的規定,故不能綑綁「總統」大選進行。實際上,二零零四年連戰、宋楚瑜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後,「最高法院」在審理時認為「防禦性公投」不可與「總統」選舉同日進行。陳水扁如再發動與「總統」大選同日進行的「防禦性公投」,就是明知故犯的違法行為。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