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後日收回青洲坊地段,屆時發展商無權清遷補償

【本報訊】青洲坊發展商(百利順發展有限公司)對青洲坊地段之補償及清拆工作限期至2011年1月2日屆滿,政府在1月3日動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發展商於1月3日起無權在青洲坊進行補償及清拆。

包括房屋局長譚光民、地圖繪製暨地藉局、土地工務運輸局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的跨部門的工作小組代表,昨日聯同青洲坊發展商代表到青洲坊現場視察,了解青洲坊地段的清遷現況。

政府強調發展商對青洲坊地段之補償及清拆工作限期至2011年1月2日屆滿,政府在1月3日動收回青洲坊地段的程序,之後由政府接收青洲坊清遷工作。屆時政府主要解決有實際困難的木屋住戶之居住問題,會按照法例處理。政府重申政府清遷木屋住戶沒有任何金錢補償,相信居民會理解。

發展商在1月3日起無權在青洲坊進行補償及清拆,限期前,發展商清拆木屋必須事前通報房屋局,清拆木屋時必須有房屋局及警方的人員在場。

經初步審核有88個青洲坊木屋家團合資格購買經濟房屋,其中82個已揀選經屋單位,包括10個已領取單位鎖匙,1個改為申請租賃社屋,2個未有意向,2個仍須審核,1個沒前來。房屋局會繼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