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合會是兩岸經濟合作機制的「硬件」

海協會與海基會昨日上午以換函通報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簡稱「經合會」,下同)成員名單的方式,宣佈「經合會」正式成立。「經合會」猶如「硬件」,而「ECFA」協議則是「軟件」,使「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所期許的「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這部「電腦」,正式組裝完成並啟動運行。今後倘有幸能在此基礎上簽署兩岸和平協議(「軟件」),可能也將依此模式成立「兩岸和平合作委員會」(「硬件」),從而使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這部「電腦」組建起來,朝著兩岸統一的方向運行。

與一九八九年兩岸分別成立的海峽兩岸經貿協調會和海峽兩岸商務協調會,並在香港召開的委員會議,是屬於民間組織不同的是,這個兩岸「經合會」是一個半官方組織,而其成員又基本上是兩岸各相關政府機構的官員,並採用對口制及雙召集人制。它雖是在海峽兩會的架構之下,卻其某些職能卻又超逾了兩會。這是兩岸關係發展史上的「新生事物」,而按凡是新生事物都具有特別強大生命力的規律,「經合會」必然能在此後的兩岸經濟交流合作進程中,發揮巨大的作用。

按「ECFA」第五章第十一條規定,「經合會」是「ECFA」及其相關內容的執行和磋商機構,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ECFA」相關的事宜。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可就本小組負責的單項協議或業務問題進行磋商。委員會也根據「ECFA」推動商簽的單項協議,將由海協會與海基會確認並簽署。國台辦發言人範麗青指出,「ECFA」涵蓋兩岸間的主要經濟活動,與兩岸同胞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成立由雙方指定人員組成的委員會,是推動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的重要進展,委員會將根據「ECFA」第十一條所賦予的職能,先易後難、循序漸進處理兩岸經濟關係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推進「ECFA」後續議題的協商。

範麗青使用了「先易後難、循序漸進」一詞,這可分作「微觀」和「宏觀」兩個層次理解。在「微觀」層次上,當然就是在她字面上所指的在「ECFA」範疇內,循序漸進地推動兩岸經濟合作發展事務前行,大有「有序發展、穩定發展、良性發展」之意。實際上,有序發展就是指先易後難、先經後政,今後集中精力落實「ECFA」;而對兩岸多年遺留難題和兩岸固有分歧,不應迴避,也沒必要迴避。消除了盲目樂觀的急躁情緒,是實事求是之舉。既避免右傾機會主義,該做的不做,以致錯失良機,也避免「左」傾急進主義,欲速不達。這除了是符合客觀規律之外,也能適應台灣島上的政治生態。當然,也是實質上默認了馬英九提出的「循序漸進」、「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分階段論。

至於「宏觀」的層次上,則是超越了兩岸經濟合作範疇,「先經後政」。亦即在積累經驗,完成經濟合作的「先易」階段後,進入兩岸政治談判的「後難」階段,循序漸進,心急吃不了熱飯,不能搞「大躍進」,經濟基礎尚未搭建穩固,就急於尋求上層建築的突破。這既是糾正了前段時間大陸有些人的急於進入兩岸政治對話的急躁情緒,也是善意地回應了馬英九「循序漸進」、「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論點。當然,更是體諒到台灣的政治態勢,包括馬英九的連任顧慮,及民進黨的擅於見縫插針地「尋釁滋事」。

在內地和香港、澳門的「CEPA」中,也有「聯合指導委員會」之設。但為了減輕台灣方面對「統一」的疑慮,「ECFA」將「CEPA」架構中的「聯合指導委員會」,改為「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亦即去掉了「聯合」二字,並以「合作」取而代之。之所以要避開「聯合」二字,是因為在中英、中葡就香港、澳門前途進行談判並簽署聯合聲明後,都分別設有一個「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和「中葡聯合聯絡小組」,進行香港、澳門政權移交前的各項工作。盡管兩岸「ECFA」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與中英、中葡聯合聯絡小組不是同一回事,但「合作」兩字,卻作為兩岸分隔六十年後,終於在經濟領域有了一個「合作」的機構,這比過去海協會和海基會的「隔桌談判」又前進了一大步,是一種新型的協商模式。更重要的是,「經合會」是由兩岸的相關行政機構的官員直接參與,不同於海協、海基會那樣需戴上「白手套」,包括兩岸各相關行政機構的官員分別以海協、海基會的「顧問」身份與會,那就更為直接了。今後兩岸如進入政治對話階段,也同樣可以採用此一模式。 何況。「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和「中葡聯合聯絡小組」是屬於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官方機構,而「ECFA」則是在「WTO」架構之下,一個國家內部的不同稅關區之間的類似自由貿易區的經濟合作關係,因而避免使用「聯合聯絡」的詞彙。

其實,「經合會」更象自由貿易區(「FTA」)下的合作委員會,但又有所不同。因為「FTA」是以主權國家為單位的經濟聯合體,因而內地與港澳,及海峽兩岸之間的緊密經濟關係,因而不能直接稱為「自由貿易區」(「FTA」),而是叫「CEPA」和「ECFA」。但又有合作委員會這樣的工作機構,以作為執行和磋商平臺。

民進黨以「酸葡萄」心態指責「經合會」權力相當大,可能超越政府公權力授權範圍,甚至可能涉及「違憲」層次的問題。這顯然是杞人之懮。實際上,「ECFA」經過了「立法院」的審議,根本不存在「違憲」的問題,更不符合「公投」的要件和程序。

不過,令人感到興趣的是,海基會副董長兼秘書長高孔廉為「經合會」台灣方面的召集人。按規定,每半年要與大陸方面的召集人聯合主持會議。幸好,大陸方面的召集人是正職為國台辦常務副主任的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中立,而不是另一位副會長安民。這當然是「對等」的安排,即常務副會長對常務副董事長。而且,作為大陸方面首席代表的商務部副部長是薑增偉,而曾任此職的安民也已退了休。否則,與高孔廉見面時猶如狗見了貓,分外「眼紅」。原來有一個小故事,還在陳水扁當政時期,某次高孔廉有份參加的訪陸團,在按計劃與時任商務部副部長的安民座談環節,高孔廉不知是有「預感」還是其他的甚麼個人原因,而臨時離開團隊。而安民在發言時,大談當年他與時任「陸委會」副主委的高孔廉「鬥爭的經驗」,語氣中帶有某些不尊敬的成分,在場人士無不面面相覷。如又將這種「鬥爭經驗」帶到「經合會」,如何能合好作?當然,現在連曾經在戰場上你死我活的國共兩黨,都可以搭建和平平臺了,兩人如能共事,可能也將會「一笑泯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