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起派錢每人四千,輔助中心運作設立熱線

【本報訊】特區公報昨日刊登第1/2011號行政法規,政府今年繼續推出現金分享計劃,向所有於2010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每名澳門永久性居民獲發澳門幣4,000元,非永久性居民獲發澳門幣2,400元。

社工局經濟援助金受益人、領取直接津貼的教學人員、教青局大專助學金受惠學生、領取退休金之退休公務人員及撫恤金受益人將於今日透過自動轉帳收取現金分享;敬老金受益人的現金分享將在本月20日透過自動轉帳發放;1954年或之前出生的居民,將在農曆新年之前收到郵寄支票;其餘居民亦會在3月底之前收到支票。是次現金分享的總開支為澳門幣23.4億元。

設於南灣大馬路中華廣場一樓AJ的「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今日起投入運作,並設熱線2822 5000解答居民疑問。

自2010年12月7日起,已變更住址的市民可通過以下方式更新地址:

1. 透過身份證明局網頁(www.dsi.gov.mo)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居民身份證上沒有登載父母姓名)等核實資料後申請更改地址;

2. 直接將更改地址的聲明送交身份證明局。

今日投入運作的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設有接待人員及電話查詢熱線,解答市民關於現金分享計劃的疑問,以及協助解決相關問題。地點設於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一樓AJ舗,辦公時間:逢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中午照常運作。熱線電話:2822-5000及傳真:2822-3000。現金分享計劃網頁:www.planocp.gov.mo亦提供最新的發放資訊。市民可透過網頁的查詢系統,經輸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母親姓名等核實資料後,即可獲得相應款項的發放狀況。

這是特區政府連續第四年發放現金分享,讓居民分享澳門經濟發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