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身份證明局代表昨日在與所謂「超齡子女」的家長會面時重申:特區政府認為,「超齡子女」的問題已得合理及圓滿解決。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批准內地居民來澳定居屬中央人民政府的權限。中央人民政府已對解決「超齡子女」的原則及範圍作出清楚界定,對「超齡子女」來澳定居只有一個安排,已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啟動,沒有也不會有改變。任何不屬於《澳門居民在內地超齡子女前往澳門定居申請須知》所指「超齡子女」範圍的澳門居民在內地的親屬,須根據現行內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申請來澳定居。
這顯示,「家庭團聚」人士所進行的各種請願活動包括遊行等,都將不會有任何效果。倘再進行,雖然他們的活動並不違反法律,但卻是並不合理,甚至是無理取鬧,從而走向自己的反面,令到人們原先尚存有的一點同情心也將流失貽盡。
實際上,由於澳門特區實行「一國兩制」,內地與澳門特區的關係並非如內地各省級行政區域那樣的關係;而且也出於澳門是一個地方行政區劃,因而也不能象美國等國家那樣,主動掌握接受移民的配額及制訂接受移民的標準條件。因此,《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而《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也規定,「內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門定居,實行定額審批的辦法,以利於維護和保持香港和澳門的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上述的兩項規定都顯示,內地居民赴澳門定居的數額,由中央政府掌握,雖然是在徵求澳門特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但主導權是掌握在中央政府的手中,不能由澳門特區自把自為,在中央政府規定的名額之外自行以各種方式向內地居民提供定居權利。也就是說,批准來澳定居的人員的數額、標準條件,都是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的權限,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出入境行政事務的公安部及其出入境管理局具體辦理。而有關「超齡子女」來澳定居的問題,已由公安部與澳門特區政府經過協商後,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至於超出此範疇的,就不再按照這個特別解決辦法處理,而是以作為常態程序來處理,亦即不是特殊安排。這些「超齡子女」的家長們再遊行一千遍一萬遍,也無濟於事。因為澳門特區政府已經將他們的訴求和意願都轉報給公安部,公安部也早已作出了答復。倘仍是同一個訴求,而且還是不合法不合理的訴求,澳門特區政府不可能再次轉報中央人民政府告。因此,他們再鬧再遊行,也是枉然。
《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將內地居民進入澳門特區定居的批准權及人數配額授權公安部所有,是有其理由的。因為其一是擺正中央與特區的關係,其二是鑑於澳門地少人多,不可能批准太多的人到澳門定居,以免增加特區政府的負擔,因而必須根據澳門的情況,以一個合理的比例來定出名額,及獲批准來澳門定居的標準條件。即使將來有調整,亦即中央政府根據澳門特區政府的請求作出調整,看來其優先對象還是以專才為主,以澳門特區經濟、社會、政治、文化建設所需的專業人才為主,而不是不符資格的「超齡子女」那種文化程度不高、技能不強的非專業人士。這樣只能是加重澳門特區的社會資源,包括教育、社會保障、就業等的負擔。
「超齡子女」的家長們還在認為,經常搞遊行,就可以向特區政府施加「壓力」,讓特區政府就範。這不但是對《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踐踏,而且也是對遊行自由的濫用。這種「民粹主義」的心態,在澳門社會進入轉型期後,將會越來越多,這是必須加以警惕的。所謂「民粹主義」,原意只是指「回到民眾之中」、「討好民眾」、「代表大多數人民」。但在發展過程中,慢慢從「回到民眾之中」出現新的解話,就是「民眾對抗社會菁英」和「討好民眾對抗既得利益者」。他們會猛烈批抨維持現狀,他們可能用左派、右派甚至獨裁的手段去打破現在的困局。現代「民粹主義」已被政客及傳媒用作為汙名化標籤,帶有嚴重負面意義。有時甚至反過來被操作,成為反對左派政治菁英的污蔑標籤。「民粹主義」強調人民的意識至高無上,為了要達成某一些共同目標,可以採取任何手段,視制度、律法、規範為無物。野心家於是以「民粹主義」來剷除所有防止濫權的限制。「民粹主義」常常以一些簡單動人的口號取代專業理性的思辯。投機客以為只要觸動人民最敏感的那一條神經,就可以任憑擺布群眾,予取予求。「民粹主義」更將多數與全體間劃成等號,多數可以決定全部。偏執者於是盡量分化社會,擴大矛盾,然後以多數宰製少數。當民眾迷性或臣服在多數即正確,多數即真理時,「民粹主義者」將無往不利的擴大權力,直到權力濫用的獨裁者出現。香港年年七一上街喊「還政於民」,其實是最民粹的表現。但卻沒有人會標籤這些為「民粹主義」的行為。那些時常操弄「民粹主義」的人,其實有否想過「民粹主義」亦正是社會民主化永不能擺脫的阻力?
對於這些「民粹主義」行為,一方面不能做民粹的尾巴,被其牽著鼻子走,必須堅持原則,就象身份證明局昨日的「安民告示」那樣。另一方面,也不能因為其不合法不合理,就粗暴對待,而要善解釋清楚,避免激化矛盾。否則,可能會成為社會大型群體性事件的導火索,不排除像往年「五一」遊行那樣,被某幫派勢力所插手利用,破壞社會安定。
現在最令人擔心的是,這些所謂「超齡子女」的家長們在爭取不果後,轉過矛頭,針對中央人民政府的受權部門,進行上訪等活動,從而對內地的維穩工作造成困擾。由此,澳門特區政府應將做好宣導工作,搶佔輿論主導權,使到廣大民眾都清楚瞭解有關政策,使得這些人的強詞奪理的訴求,失去市民們的同情和支持。這樣,他們即使是將其活動「升級」,完全喪失正當性。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