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樓共同設施維修資助延長一年

【本報訊】政府繼續資助7層以下、30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維修共同設施,鼓勵業主維修大廈共同部分,《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低層樓宇維修資助)的申請期延長一年,至2012年2月9日。

已批1億6千萬資助

合資格申請“低層樓宇維修資助”即7層以下、30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可視乎需要,向房屋局提出申請,取得資助,維修或更換樓宇內的共同設施,資助工程項目包括維修或更換樓宇進出口閘門、供電、供水及排污總設施。

資助計劃由2009年2月10日起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申請個案1,663宗,累計已批個案1,344宗,資助金額超過1億6千7百萬元,反映計劃受到歡迎,達到預期的成效。

房屋局資料顯示,預計2011年本澳7層以下、30年樓齡或以上的樓宇,若以物業標示計算約2,433座,部份標示物業有多於一個門牌及進出口,房屋局審批時將視乎建築物的狀態,可接受以門牌及進出口為獨立申請對象。

加強監察增加抽查

房屋局於2010年4月中加強工程的監察及抽查力度,由過去抽查的一成比例提升至兩成,由工程完成後抽檢,改為工程進行中檢驗,自2010年4月開始,房屋局從698宗批准個案中,共抽查155宗個案(佔22.2%),超出預期兩成。

為確保公帑合理運用,房屋局審批申請工程報價會參考市場造價,分析公共工程與申請個案的造價,並提出建議。目前大部分申請個案的工程造價合理。

工程承攬人若作假聲明及提供假資料,資助將被取消,須歸還已取得的資助款項,有關人士須承擔法律責任,受到懲處。

房屋局去年優化了工程指引,並提供工程報價單擬本。工程指引要求承攬工程公司明定維修項目單價、數量及一年完工保養期。報價單擬本有助工程公司填寫內容,加快審批效率。

網上可查詢申請進度

房屋局稱,局方一直優化低層樓宇維修資助的申請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務,如代為申請“樓宇共同部分之平常保養及維修工程通知”,簡化簽署同意聲明書等。

房屋局今年第一季推出低層樓宇維修資助網上查詢服務,申請人遞交申請表後,可於網上查詢系統輸入申請表編號及任一補交文件收據之序號,便可查詢申請進度。

欲了解有關內容,居民可致電2859-4875或親臨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查詢,或瀏覽房屋局網頁(http://www.ih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