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指政府怠行控煙公約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多名代表昨日到國家外交部駐澳特派員公署遞信,批評政府怠於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要求外交部編寫履約報告時作出客觀、忠實的反映。

學社指2005年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批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這是中國乃至國際公共衛生領域的一件大事,也對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人民健康生活產生深遠的影響。但澳門特區政府卻一再拖延和怠於履行公約。

學社說,雖然特區政府自2006年已承諾立法貫徹公約,然而卻一直拖延至2010年初始將《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的法律草案交到立法會。其後又一再研究以通風系統等替代措施拖延立法進程。所謂的研究早在世界衛生組織的相關準則中明確否定。

學社說,在煙草消費稅的立法取向方面,政府一直維持煙草的極抵稅收,雖然2009年曾提高稅費,但實質仍在一個極低水平上,當局全無誠意推動達到公約所擬達致的減少煙草消費的目標,更遑論香煙稅佔香煙售價七成半的目標。再者,在行政措施方面,特區政府未檢討煙草製品免稅進口的監管等。

學社要求外交部在編寫履約報告時作出客觀、忠實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