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環保事件有助政府推動環保

陳觀生/文

最近一段時間,本澳發生了數起引人關注的環保事件,如還在處理中的路氹高爾夫球場修路事件,早前的九澳飛灰事件、聖老楞佐堂的垃圾房事件等。筆者認為,政府在處理這些事件中,總體來說還算得體。

在這些事件中,特區政府環保局經受了比較大的壓力。特區政府在成立環保局時,曾對社會聲稱,隨著本澳城市發展,污染和環境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問題,為回應民間的訴求,配合社會發展,特區政府成立環境保護局,統籌分散在各部門的相關職能,更好發揮立法和執行職能,加強統籌和推動環保工作,提升政府推行環保政策的能力。而自環保局2009年6月底成立以來,去年底到現在這段時間所受的壓力是最大的,因為最近的幾起新聞熱點事件均與環保有關。筆者認為,這些事件的發生,只要政府妥善應對和合理處理,反而有助於政府推動今後的環保工作。

正如政府所說,澳門近年社會發展迅速,隨之衍生了不少環境污染問題,其中最為關注的是空氣質素、溫室效應、臭氧層破洞問題,對市民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眾所周知,大目標外還要從小處做起,環保工作要做好,首先要全體市民提高環保意識,需要居民齊心努力,從身邊的小事做起。

澳門當前最重要是向居民普及環保教育,但政府有時出盡九牛二虎之力進行宣傳,而效果往往是事倍功半。由此,筆者想起一個故事:中國環保官員到美國訪問,出席了一個環保頒獎禮,其中獲最高獎的是一位媒體記者,官員在見到這位記者時,一握手就連聲稱讚對方“感謝您為環保宣傳做了很多工作”,想不到這位記者卻很不高興說:“我只是報導了事實,我沒有做宣傳!”但官員仍不明白,“您的報導對環保宣傳做出了很大貢獻啊!”記者仍堅持說:“我不是宣傳,我是報導事實,我寫得最多的是揭露有些人在環保上的問題。”

從這個故事可以知道,媒體推動環保工作的最大作用不是廣告式的宣傳,而是揭露環保問題,因為媒體以其敏銳的新聞觸角,發現及揭露環保事件,令公眾關注問題,從而提高了公眾的環保意識。所以一次環保事件的揭露及其引起的公眾關注,比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做的任何宣傳計畫,影響力都要大得多。

臺灣有個環保論壇上,有位叫張宏林(荒野保護協會秘書長)的發言,筆者認為點出了媒體和環保團體的關係。他說,大眾傳播媒體的巨大力量來自於對社會溝通媒介物的控制,其普及性高而又快速的特質,使得大眾傳播媒體不僅成為現代人最重要的消息來源,也使得現代人依賴大眾傳播媒體的程度日益增加,其影響力正與日俱增。但長久以來,民間環保組織總會在關鍵時刻,面臨有口難言之苦。特別在議題運作過程中,如何讓大眾傳播媒體願意報導,使不義事情曝光,進而型成輿論壓力,一直是環保團體面臨之重要瓶頸。所以必須加緊與媒體互動與合作,以建構穩固互信的訊息平臺。

他指出,身為第四權的媒體,總會因背後商業利益、收視率考量,而過度偏向煽色腥或是八卦報導,所以對積極熱心報導環境新聞媒體與記者,應予以公佈獎勵,並鼓勵民眾支持。

他建議,環保團體應善用與媒體間的共生關係,以務實的態度瞭解社會的權力體系,包括媒體本身存在著互相矛盾的價值體系與利益關係,妥善利用這些矛盾的關係,找出我切入點。傳播主張與訴求,進而產生輿論,影響社會大眾觀感,進而導正政府部門與企業決策,完成共同目標。

環保與發展是經常有矛盾是大家都公認的事實,而主張發展的力量大多來自實力強大的商界,主張環保的力量一般是較為弱勢的團體。政府的環保部門在推行環保工作中的最大阻力經常是發展的訴求,如何做到環保與發展的平衡,筆者建議本澳環保主管官員可以參考張宏林的意見,以高超的博弈技巧,巧妙及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達致各方共贏的結果。

博弈論認為,當每個個體都為自身利益打算時,即使大家都遵守社會規則,個體行為未必都符合集體利益的,甚至也不一定能夠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這又說明瞭政府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組織協調還是必須的,放任自流並不能造成社會最大福利。

所以,環保局在環保工作中,除了做好法定職責,在遇到各種難以預料的突發環保事件時,首先不要條件反射地將傳媒的報導視為帶給自己的工作麻煩,就算被傳媒罵幾句,也應認真分析,虛心解釋,做好協調。

澳門的環保工作剛剛起步,新成立的環保局也才運作1年多,最近的數起環保事件,對環保工作是利多弊少,希望當局保持善待事件的心態,化被動為主動,變壞事為好事,把握契機,善於博弈,開創本澳環保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