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薪養廉符合本澳社會發展的潮流

劉紹滿

面對國際金融經濟不明朗的環境,以及通脹急速發展的壓力,行行業業的市民都期望“老闆們”都加薪,以應付通脹的壓力,公務人員亦是如此。或許有人會認為公務人員較普通的市民來講,公務員已經屬於高薪一族,沒有必要為他們加薪,但是於本澳公務員的薪水與附近香港、新加坡或其他地區的相比較,還是屬於較為低的水準地區之一,特別現時的通脹速度亦真是太快。今次特區政府再給予整體公務人員加薪,將薪金增加百分之五點零八,面對現時的經濟環境,這是有必要之舉,也是符合社會發展的潮流。特區政府逐步逐步為公務員提升薪金,這是有利於實施穩薪養廉的作用,筆者相信透過公務員的加薪也會有利帶動其他行業的加薪潮流。

早前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會公佈一項《調整公共行政工作人員的薪俸、退休金及撫卹金》法律草案,特區政府決定調整現職及非現職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薪俸,由原來的薪俸點100點的五百九十元調整為澳門幣六千二百元,相對於調整前的金額增加百分之五點零八。退休金及撫卹金亦依比例調整。此項調整所需的預算金額約為澳門幣五億元。 筆者亦相信以目前特區政府的庫房是有能力應付得到的。

我們也知道公務員的工作好壞都會影響整體社會發展的步伐,工資低了會讓公務員喪失崗位自豪感和工作熱情, 反之,如果公務員的薪水“高高在上”,客觀上導致這個階層高高在上,甚至影響及拉遠他們與普遍市民之間的距離。如果公務員日益脫離市民大眾,執政能力將會不斷削弱。這也是我國偉領導人鄧小平所指出的腐敗特徵:“高高在上,孤陋寡聞”。 因此,以適當的薪水來保持一支穩定優秀的公務員隊伍是關乎地區安全、社會清廉的戰略問題。穩薪養廉是理性社會的必然選擇。 穩薪,即穩健的薪水制度,確保公務員在當地能過上一種中上水準或是相對體面的生活,為公務員的生存需要、安全需要、愛與歸屬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實現需要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 其實本澳今次公務員加薪的幅度只是少量有提幅,也是因應通脹速度過快的因素,公務員階層加薪是符合社會發展的步伐,其他如博彩企業給予員工加薪,也不正是如此,穩健員工的薪水以更有利配合社會發展的步伐,進一步穩定員工的工作情緒及態度。

另外,雖然講本澳的財政庫房收入豐厚,但是公務員薪金必然穩健,同時,更不能與普遍市民的薪金或維生指數提得遠,若這樣會遠遠影響非政府企業的發展,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甚至更嚴重地造成社會一些“窮了市民,富了官”的怨氣。因此,本澳公務員的薪金適合穩健提升,相信穩薪既能養廉,也能符合社會發展的潮流。明確的工資制度有利於形成對公務員收入的正確預期。近年來,公務員考試火爆,原因之一是人市民對公務員不正確的預期,這加大了政府行政成本。穩薪有利於公務員本人形成本分、實在、明確的人生態度,從而有利於公務員隊伍建設,有利於平穩社會的建立。 因此,穩健的薪水制度是成熟理性社會的必然選擇,有利於廉政建設,有利於人心穩定,更有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

其實本澳公務人員的薪金及其的薪俸點還算是過得去,雖然講與其他地區相比較還有一段距離,但是與普遍市民甚至在博彩企業工作的市民來講,作為公務人員還是屬於“高薪一族”,若政府過快為公務人員加薪,相信也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問題。只有穩定、規範的工資制度才能得到大多數工薪階層的信賴、依賴。同時,穩薪意味著不能隨便開口子、漲工資,上漲太頻繁,導致邊際效益遞減,人心浮躁,未必是好事。本澳公務員漲工資是好事,但步伐要穩健,要師出有名,要產生積極效果。因此,公務員的工資制度需要有一個穩健的走向,穩健的工資制度才是成熟理性社會的標誌。

對於穩薪或高薪養廉的問題,社會都會對此問題產生質疑,或許正因為本澳曾出現過歐文龍巨貪汙案件,對本澳公務人員隊伍產生的影響最為大,該事件並曾經一度將本澳公務員的廉潔度打下一個大大的“汙點”,這也是本澳公務員甚至整體特區政府曾一度不可減免的“罪孽”,但是在事件總是會過去的,忘羊補牢尚沒有遲,特區政府一再而再地透過完善法律法規提升公務員的廉潔度,特區第三屆特區政府推行的“陽光政策、科學施政”,以及不斷提升主管官員及基層公務人員的福利,同時,完善主要政府高層的離職後監察法律,也正是如此,期望進一步提升公務員的廉潔度,相信公務員廉潔是有利提升特區政府的施政形象。

其實作為公務人員除政府給予他們穩健的薪金外,他們更是不能讓整體市民失去信心,他們應真認真到普遍才是他們的“老闆”,是市民養著他們。因此,公務員應做一名有所作為的公職人員,他們平時應把時間和精力用在關心市民生產生活上,真心實意為市民辦好事、辦實事,千方百計為市民排憂解難,要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幫扶救助和送溫暖、獻愛心活動,關心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幫助有需要的困難群體或中小微企業解決實際問題,並需要深入開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工作,暢通市民訴求管道,維護市民合法權益。

國家總理溫家寶曾亦對本澳寄予厚望,他在去年的年底來澳時表示,中央政府將繼續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澳門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援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他希望本澳提高政府科學施政水準,努力建設一個勤政、廉潔、高效、為民的服務型政府。特區政府的施政是由整體公務員共同組成,所有公務人員都應時時記住溫總理這些具有鞭策精神的話,取了市民給予的“高薪”,更應保持廉潔的精神,做一名有所作為的公務人員。